| 索引号: | 115003830093367314/2026-00041 | 发文字号: | 无 | ||
| 发布机构: | 永川区交通运输委员会 | 成文日期: | 2026-05-07 | 发布日期: | 2026-05-12 |
| 标题: | 重庆市永川区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道路货物运输车辆按期审验及风险告知书 | ||||
| 主题分类: | 交通 | 有效性: | |||
| 索引号: | 115003830093367314/2026-00041 | ||||
| 发文字号: | 无 | ||||
| 发布机构: | 永川区交通运输委员会 | ||||
| 成文日期: | 2026-05-07 | ||||
| 发布日期: | 2026-05-12 | ||||
| 标题: | 重庆市永川区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道路货物运输车辆按期审验及风险告知书 | ||||
| 主题分类: | 交通 | ||||
| 有效性: | |||||
重庆市永川区交通运输委员会
关于道路货物运输车辆按期审验及风险告知书
辖区相关经营业户:
您以下道路货物运输车辆(详见附件)已超期未开展车辆年度审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重庆市道路运输管理条例》《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的决定》《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等相关法规规定,对超过年度审验时间“一百八十日”的道路货物运输车辆,交通运输部门将依法注销车辆《道路运输证》。被依法注销《道路运输证》的道路货物运输车辆,需要重新办理《道路运输证》的,将按照新车方式审查(进行车型达标核查)。
为消除安全生产隐患,避免对您的投资带来损失,请您及时开展道路货物运输车辆检验检测和技术等级评定,按期到区交通运输委进行年度审验。在未完成车辆年度审验前,不得实施道路运输经营行为。
特此告知。
附件:年度审验期限届满的货运车辆清单
重庆市永川区交通运输委员会
2026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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