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003830093367314/2025-00042 | 发文字号: | 永交通函〔2025〕86号 | ||
发布机构: | 永川区交通运输委员会 | 成文日期: | 2025-04-11 | 发布日期: | 2025-04-14 |
标题: | 重庆市永川区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重庆市三环高速公路陈食至油溪段陈食管理分中心施工图变更设计文件的复函 | ||||
主题分类: | 交通 | 有效性: |
索引号: | 115003830093367314/2025-00042 | ||||
发文字号: | 永交通函〔2025〕86号 | ||||
发布机构: | 永川区交通运输委员会 | ||||
成文日期: | 2025-04-11 | ||||
发布日期: | 2025-04-14 | ||||
标题: | 重庆市永川区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重庆市三环高速公路陈食至油溪段陈食管理分中心施工图变更设计文件的复函 | ||||
主题分类: | 交通 | ||||
有效性: |
重庆市永川区交通运输委员会
关于重庆市三环高速公路陈食至油溪段陈食
管理分中心施工图变更设计文件的复函
永交通函〔2025〕86号
重庆永璧永津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你司《关于调整陈食管理分中心位置及新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营房建设的请示》(永璧永津司〔2024〕98号)及经专家审查的重庆市三环高速公路陈食至油溪段陈食管理分中心施工图变更设计文件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重庆市三环高速公路陈食至油溪段陈食管理分中心施工图变更设计方案
(一)原则同意将原位于陈食收费站北侧的陈食管理分中心调整到南侧实施。
(二)原则上同意将原陈食管理分中心建筑面积由1262.42平方米调整至459.72平方米。
(三)原则同意陈食收费站南侧道路、消防水池等相关设施,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四)变更金额。
本次变更金额约减少187.09万元。
二、有关要求
(一)严格按照《重庆市政府投资项目合同变更及管理暂行办法》《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区政府及投资管理工作通知》、招标文件、合同文件的相关规定要求完善变更资料和程序。严格控制变更金额及工程总造价。
(二)本次施工图变更文件应结合施工现场情况和实际用途进一步细化。严格按照相关技术规范设计,建设单位应按照审图机构出具的审查报告,进一步修改完善。
(三)严格变更程序管理,及时完善变更手续,加强实际变更工程量的控制审核。
(四)请尽快开展下一步工作,加强项目的质量、安全、进度、造价等综合管理,减少变更对工期的影响,确保项目质量可靠,工期可控,按时完成项目建设。
重庆市永川区交通运输委员会
2025年4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