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003830093367314/2020-00011 | 发文字号: | 永交通发〔2020〕36号 | ||
发布机构: | 永川区交通运输委员会 | 成文日期: | 2020-04-28 | 发布日期: | 2020-07-14 |
标题: | 重庆市永川区交通局关于切实做好“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 ||||
主题分类: | 交通 | 有效性: | 有效 |
索引号: | 115003830093367314/2020-00011 | ||||
发文字号: | 永交通发〔2020〕36号 | ||||
发布机构: | 永川区交通运输委员会 | ||||
成文日期: | 2020-04-28 | ||||
发布日期: | 2020-07-14 | ||||
标题: | 重庆市永川区交通局关于切实做好“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 ||||
主题分类: | 交通 | ||||
有效性: | 有效 |
重庆市永川区交通局关于切实做好“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永交通发〔2020〕36号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近期习近平总书记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和市、区领导批示精神,按照《重庆市交通局关于切实做好“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渝交安明电﹝2020﹞12号)要求,现就切实做好全区交通行业“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压实安全生产责任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和严峻性。当前,交通行业全面复工复产,生产经营活动逐渐频繁,易出现麻痹大意,抢抓生产、重效益轻安全等情况。各单位务必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压实安全工作责任,全面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和高温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可控。
二、吸取教训,开展隐患排查治理
要深刻吸取“3•17”、“3•19”、“3•27”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事故,“4•12”、“4•20”嘉陵江水域搁浅事故,“3•30”、“4•21” 高速公路在建项目死亡事故等教训,对照查找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各行业管理单位要督促本行业领域企业认真开展从业人员教育、日周月排查、风险研判和隐患自查自纠,补齐短板,堵塞漏洞,为“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打好坚实基础。
三、突出重点,严格安全监督检查
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开工复工、“五一”期间出行需求暴涨以及天气等特点,加强风险研判,突出工作重点,增添工作措施。道路运输服务所、交通执法支队要按照职能职责划分,以“两客一危”、公交、农村客运、租赁汽车、旅游包车等为重点监管对象,严厉打击非法营运、不按规定线路行驶、疲劳驾驶等行为,加强货运车辆超限治理。督促车站严格落实旅客实名制、行包安检等制度,全面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和消防安全责任;港航服务中心要督促各有船镇街强化渡口和自用船的安全管理,做好节假日期间的安全宣传和教育,严格落实渡船签字发航制度。督促港口码头严格装卸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全面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和消防安全责任;公路服务中心要加强路面安全巡查,及时修复破损的安防设施、清除路障,保障道路安全畅通;交通工程服务中心要督促节日期间不停工的建设项目落实安全措施,编制应急预案,注意地灾情况。停工的项目要落实专人值守,加强施工区域安全警示标识、标线设置,需封闭的区域务必落实封闭措施。
四、加强值守,妥善处置突发事件
局属各单位要严格执行领导带班、24小时值班和信息报告制度,局属相关单位要关注预警信息和路况信息,做好应急处置准备,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要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严防次生事故发生。
重庆市永川区交通局
2020年4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