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500383660868454R/2023-00009 发文字号:
发布机构: 永川区经济信息委 成文日期: 2022-10-11 发布日期: 2022-10-12
标题: 重庆市永川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业企业货运物流车辆和司乘人员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主题分类: 其他 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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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
发布机构: 永川区经济信息委
成文日期: 2022-10-11
发布日期: 2022-10-12
标题: 重庆市永川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业企业货运物流车辆和司乘人员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主题分类: 其他
有效性:

永经信发〔2022112


重庆市永川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业企业货运物流车辆和

司乘人员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发办,各产业促进中心经发局(安监办),各工业企业:

近期,我区发生多起疫情,根据全区抓实做细疫情防控工作相关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工业企业货运物流车辆和司乘人员疫情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落实防控责任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发办,各产业促进中心经发局(安监办)要坚决扛起工业企业货运物流车辆和司乘人员疫情防控的属地责任,明确专人负责,落实工作责任,从严从实从细抓好工业企业货运物流中的疫情防控工。各工业企业要严格落实货运物流车辆和司乘人员疫情防控的主体责任,明确专人负责,落实防控措施,切实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加强对货运物流车辆和司乘人员的管理。

二、落实防控措施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发办,各产业促进中心经发局(安监办),各工业企业要建立完善货运物流车辆和司乘人员闭环管理机制,根据全区疫情防控工作安排,按照“即采即走即追+闭环管理”的要求,落实分类管理措施:一是驾驶员当日离永的,装卸完成后,指派专人确保车辆“点对点”闭环行驶离永。二是驾驶员当天不离永的,需完成工业企业所在社区报备并安排集中隔离住宿,装卸完成后需送回工业企业,并确保“点对点”闭环行驶离永。三是本地驾驶员,完成社区报备后,纳入目的地社区管理。

三、统筹疫情防控与货运物流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发办,各产业促进中心经发局(安监办),各工业企业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工作要求,按照区委区政府相关工作部署,高效统筹做好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在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要千方百计畅通货运物流特别是工业物流,坚决防止防疫政策“一刀切”“层层加码”,坚持科学精准防控,进一步打通产业链供应链堵点,全力稳定全区工业经济大盘。

                               重庆市永川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22年10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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