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500383009336539H/2025-00258 发文字号: 永发改委〔2025〕57号
发布机构: 永川区发展改革委 成文日期: 2025-11-12 发布日期: 2025-11-14
标题: 重庆市永川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重庆市永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5年永川区工程咨询单位、招标代理机构“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主题分类: 其他 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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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 永发改委〔2025〕57号
发布机构: 永川区发展改革委
成文日期: 2025-11-12
发布日期: 2025-11-14
标题: 重庆市永川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重庆市永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5年永川区工程咨询单位、招标代理机构“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主题分类: 其他
有效性:

永发改委〔2025〕57号


重庆市永川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重庆市永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2025年永川区工程咨询单位、招标代理机构

“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市场监管所,委属各科室:

现将《2025年永川区工程咨询单位、招标代理机构“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重庆市永川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重庆市永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1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5年永川区工程咨询单位、招标代理机构

“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方案


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在重庆市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府发〔2019〕19号)精神,结合我区2025年“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抽查工作计划,制定本抽查工作方案。

一、检查时间

本次抽查工作时间为2025年11月24日至11月30日,检查结果公示时间为2025年12月5日前。

二、检查对象

(一)永川区工程咨询单位共5家:重庆昊天建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重庆腾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重庆芳园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北京中兴恒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重庆市金恒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永川区招标代理机构共6家:重庆远冶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重庆芳园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中灵典川工程咨询(重庆)有限责任公司永川分公司、重庆澄珂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重庆市永川区政鑫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市永川区益川实业有限公司)、重庆瀚星项目策划咨询有限公司。

三、检查人员

在区发展改革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执法人员库中随机各抽取2名执法人员,组成1个执法检查组,开展执法检查工作。

四、检查比例

对工程咨询单位按检查对象25%的比例随机抽取,对招标代理机构按检查对象20%的比例随机抽取。

五、检查内容

(一)区发展改革委检查内容

1、主要对工程咨询单位备案信息一致性及其他情况实施检查,重点包括:工程咨询单位备案信息一致性情况,开展工程咨询业务过程中是否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2、主要对招标代理机构开展代理业务过程中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的情况实施检查,重点包括:招标代理机构执业条件、招标组织、标中管理、标后管理等情况;检查对象确定后,在其所代理的依法必须招标项目中随机抽取1个项目纳入检查(若检查对象2025年仅代理过1个招标项目,则该项目直接纳入检查;若检查对象承揽的招标项目,存在投诉信访举报的,可直接纳入检查)。

(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检查内容

1、主要对工程咨询单位市场主体公示信息的检查。

2、主要对招标代理机构明码标价情况的检查。

六、检查要求

实地核查前,可根据需要查阅市场主体登记、备案、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基本信息,通过信息化手段进行事先检索,初步了解市场主体的存续情况、可能存在的问题等,提高检查效率。

实施检查时,应向被检查对象出具检查通知书,检查通知书应由被检查对象签收。被检查对象失联或拒绝签收的,可邀请相关人员签字见证或由执法人员拍照留证。

检查中,可采取书面检查、实地核查、网络监测等方式开展检查,确保检查结果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实地核查时,检查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出示执法证件。实地核查人员应如实填写实地核查记录表,记录核查情况。实地核查记录表可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首席代表)、经营者签字或者市场主体盖章确认;无法取得签字或者盖章的,执法人员应注明原因,必要时由见证人签字或者盖章予以见证。

七、检查情况录入及公示

检查完毕后,执法人员应录入检查结果,同时发起抽查结果审批程序,审批完成后统一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重庆)”“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等网站予以公示。

八、工作要求

推进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是新形势下党中央、国务院全面深化改革和转变政府职能的一项重大决策,是推进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重要举措,也是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有效手段。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协同配合、严密组织实施,确保本次检查工作顺利完成。在检查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联系区发展改革委公共资源事务中心,联系电话:49821625;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企业监管科,联系电话:61188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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