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500383009336539H/2023-00442 发文字号:
发布机构: 永川区发展改革委 成文日期: 2023-08-11 发布日期: 2023-08-24
标题: 重庆市永川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重庆市永川区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永川区塑料污染治理2023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主题分类: 其他 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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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永川区发展改革委
成文日期: 2023-08-11
发布日期: 2023-08-24
标题: 重庆市永川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重庆市永川区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永川区塑料污染治理2023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主题分类: 其他
有效性:


永发改委〔2023〕93号

重庆市永川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重庆市永川区生态环境局

关于印发《重庆市永川区塑料污染治理

2023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有关部门:

现将《重庆市永川区塑料污染治理2023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永川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重庆市永川区生态环境局

                                             2023811



  (此件公开发布)




重庆市永川区塑料污染治理2023年工作要点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决策部署,为扎实推进全区全链条塑料污染治理工作,根据《重庆市塑料污染治理2023年工作要点》(渝发改资环〔2023522号)有关要求,现提出2023年重点工作如下。

一、推动塑料生产和使用源头减量

(一)依据国家塑料制品绿色设计产品评价标准,加大宣贯力度,引导塑料制品企业按照全生命周期理念深入推行绿色设计,不断提升塑料制品绿色化水平。引导基于非粮原料的聚乳酸等可降解生物基材料关键核心技术产业化应用示范,拓展生物基可降解材料的下游应用领域。(区经济信息委负责)

(二)加大强制性国家标准《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化妆品》及第1号修改单宣贯力度。配合完成《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用农产品》《限制商品过度包装通则》等国家标准和可降解塑料标准制修订工作。(区市场监管局、区经济信息委、区农业农村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全面落实《商务领域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报告管理办法》,根据商务领域一次性塑料制品管理规章,做好生产经营者使用、报告一次性塑料制品管理部门规章业务培训和政策宣传,压实属地管理责任和相关市场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和报告的相关要求。引导电商平台企业优化平台规则,落实落细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报告要求,鼓励引导平台内企业减少使用一次性塑料包装,促进塑料包装减量化。(区商务委负责)

(四)指导邮政企业开展可循环快递包装模块化应用试点。贯彻全市邮政快递业塑料污染治理三年行动方案。持续推广标准化物流周转箱、托盘周转箱循环共用。(市邮政管理局七分局、区发展改革委、区商务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积极推动塑料制品和快递包装绿色产品认证,加强宣传引导,推广使用通过绿色认证的快递包装产品,助力快递包装绿色转型。(区市场监管局、市邮政管理局七分局等相关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六)健全公共机构塑料污染治理长效机制,巩固公共机构带头停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工作成效。(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负责)

(七)加强宣贯新修订的《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和评定》国家标准,并将塑料污染治理相关要求作为培训重点,进一步推动塑料污染治理有关工作落实。做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纸和纸板材料及制品》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竹木材料及制品》等标准宣贯培训工作。(区文化旅游委、区卫生健康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严格落实国家关于禁用塑料微珠政策,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国家明令淘汰的含塑料微珠日用化妆品的行为。(区市场监管局负责)

二、加强塑料废弃物规范回收处置

(九)充分发挥中央预算内投资引导带动作用,提前布局统筹谋划,扎实做好废塑料、农药包装废弃物规范回收和再生利用、生活垃圾焚烧等重点领域中央预算内项目策划申报,积极推动项目建设。(区发展改革委负责)

(十)持续深入推进垃圾分类工作,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系统,加强垃圾分类宣传教育引导,提升垃圾分类实效。(区城市管理局负责)

(十一)进一步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立长效机制,提高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水平。开展垃圾源头分类减量与资源化利用,推动塑料垃圾清理。健全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常态化运行机制和投入保障机制,加强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规范乡村生活垃圾的收运处置。(区城市管理局、区农业农村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引导邮政快递企业在营业网点设置包装废弃物回收装置,推进可回收物的规范化、洁净化回收。(市邮政管理局七分局负责)

(十三)积极探索“补贴制”“押金制”等回收模式,力争全区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率达到60%以上。择优选择农药批发商或专业化服务机构设立县级贮存转运中心,定期收集农药包装废弃物并及时转运处理。依法履行监管职责,督促指导回收站(点)规范建立台账,依法依规处罚未按规定履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义务行为。加强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过程中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区农业农村委、区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四)优化完善供销合作社再生资源乡村回收站点、分拣中心等服务网络,扩大回收范围,拓展服务功能,积极探索推进再生资源回收网点与城乡环卫清运网“两网融合”,为农业生产投入品包装废弃物和低值可回收物回收提供有力支撑,提高农膜回收利用率。(区供销社负责)

三、提高塑料废弃物再生利用水平

(十五)进一步加大塑料污染治理关键技术研发与应用支持力度,持续强化塑料污染治理科技支撑作用。(区科技局负责)

(十六)支持塑料废弃物再生利用项目实施,推动塑料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规范化、集中化和产业化。推广塑料废弃物再生利用先进适用工艺技术,培育塑料废弃物综合利用规范条件企业,提高塑料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水平。(区经济信息委负责)

(十七)深入实施农膜回收行动,新建村级回收网点24个,实现村级回收网点全覆盖,回收废弃农膜153.3吨,农膜回收率达到88%以上,回收肥料包装物8.8吨。不断提升从业人员法律法规意识和社会责任感。加强废弃农膜回收利用全过程监管,严格落实回收利用各项管理制度。充分发挥农膜回收网络作用,鼓励农膜回收企业采取市场运作方式,积极参与农药包装物回收。(区供销社负责)

(十八)落实好废旧塑料制品综合利用增值税即征即退,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减计收入、环境保护税免税等税收优惠政策,加强税收政策辅导,优化办税服务流程,开展税收风险评估,确保税收优惠落地落实,为促进塑料污染治理营造良好的税收环境。(区税务局、区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强化重点区域、重点领域塑料垃圾清理整治

(十九)纵深推进河道“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继续指导河道岸线垃圾清理整治,压实属地管理责任,推进河道面貌持续改善。(区水利局负责)

(二十)组织打好村庄清洁行动系列战役,将清理塑料垃圾纳入村庄清洁行动,广泛发动农民群众清理农村塑料垃圾,美化提升村容村貌,引导农民养成健康卫生生活习惯。(区农业农村委负责)

(二十一)持续做好包括塑料垃圾在内的船舶污染物排放监管工作。(区交通局负责)

(二十二)继续指导相关单位做好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等生态旅游地塑料垃圾的管理工作。(区林业局负责)

五、加大督促检查和跟踪落实力度

(二十三)组织开展2023年塑料污染治理联合专项行动。(区生态环境局、区发展改革委负责,区级相关部门参与)

(二十四)持续加强塑料购物袋、农用地膜等塑料制品生产销售环节质量监管,加大对生产企业监督检查频次和生产销售环节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力度,对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和问题企业依法开展后续处理。强化塑料制品网络监管,督促指导电商平台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强化管控措施,营造良好环境。(区市场监管局负责)

(二十五)引导企业严格执行《聚乙烯吹塑农用地面覆盖薄膜》国家标准,生产达标地膜产品。加强农用薄膜质量监督管理,严厉打击生产销售环节农膜产品质量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非标农膜入市下田。加强农用薄膜等塑料废弃物再生利用企业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对未按规定履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义务,以及未按规定建立回收台账的,依法予以处罚。对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过程中,未按规定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或存在环境违法情形的,依法予以处罚。(区农业农村委、区经济信息委、区生态环境局、区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六)持续开展好禁止进口废塑料风险防控和走私废塑料的常态化打击工作,保持严打洋垃圾走私的高压态势。(永川海关负责)

(二十七)加大督促检查和跟踪落实力度,发挥星级饭店国家标准实施监督员作用,加强对星级饭店的明察暗访;同时在星级饭店评定复核工作中,督促星级饭店落实好塑料污染治理有关要求。(区文化旅游委负责)

六、持续开展宣传引导

(二十八)围绕塑料污染治理工作,深入做好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准确解读塑料污染治理相关政策。加大社会宣传力度,督促有关社会主体履行公益宣传责任,营造全区上下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强化涉塑料污染相关舆情监测巡查,加强部门联动和信息共享,做好舆情分析研判和应对处置,确保塑料污染治理宣传工作导向正确、舆情平稳有序。(区发展改革委、区委宣传部负责,相关部门参与)

(二十九)结合世界地球日、六五环境日、全国节能宣传周等重要时间节点,宣传解读塑料污染治理政策要求,综合运用短视频、H5等新媒体手段,多形式宣传普及相关知识技能,加强重点报道和作品推送,引导公众科学认识塑料污染治理问题、正确理解塑料污染治理政策、积极参与塑料污染治理工作。(区级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十)持续加大邮政快递业塑料污染治理、可循环快递包装应用的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及时总结好做法好模式,推介典型经验,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市邮政管理局七分局负责)

(三十一)持续开展宣传引导工作重点,将塑料污染治理相关要求纳入2023年文明旅游工作重点,加强宣传引导,形成行为自觉。(区文化旅游委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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