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00383009336539H/2021-00312 | 发文字号: | |||
发布机构: | 永川区发展改革委 | 成文日期: | 2021-11-10 | 发布日期: | 2021-11-11 |
标题: | 重庆市永川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石笋山景区门票价格的批复 | ||||
主题分类: | 收费 | 有效性: |
索引号: | 11500383009336539H/2021-00312 | ||||
发文字号: | |||||
发布机构: | 永川区发展改革委 | ||||
成文日期: | 2021-11-10 | ||||
发布日期: | 2021-11-11 | ||||
标题: | 重庆市永川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石笋山景区门票价格的批复 | ||||
主题分类: | 收费 | ||||
有效性: |
关于石笋山景区门票价格的批复
重庆市石笋山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你司《关于核定石笋山景区门票价格的请示》收悉。根据《重庆市物价局关于贯彻执行国家计委〈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管理办法〉的具体实施管理办法的通知》(渝价〔2000〕873号)、《重庆市物价局关于转发国家发改委关于进一步落实青少年门票价格优惠政策的通知》(渝价〔2012〕51号)等相关规定,经成本调查测算,召开听证会等程序,经区政府第170次常务会审议通过,现将石笋山景区门票价格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门票价格
石笋山景区门票价格为40 元/人次。
二、减免优惠政策
景区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和重庆市有关景区门票价格对青少年、学生、老年人、残疾人、军人等特殊群体的减免优惠政策。
对6周岁(含)以下或身高1.2米(含)以下的儿童、65周岁以上的老年人、现役军人、残疾军人、烈士家属、残疾人凭有效证件实行景区大门免费。
2. 对6周岁至18周岁(含)的未成年人、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下学生、60周岁(含)至65周岁的老年人凭有效证件实行景区大门半价参观。
3. 对旅行社等团购门票价格的优惠折扣不能超过20%。
4. 国家和重庆市规定的其他优惠政策。
三、工作要求
景区应当严格执行明码标价规定 ,在景区售票处醒目位置公示收费项目、标准及其优惠政策以及 12315价格投诉举报电话等信息 ,主动接受相关部门和社会监督。
四、执行时间
景区门票价格从2021年12月1日起执行。
重庆市永川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11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