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00383009336539H/2021-00196 | 发文字号: | 永发改委〔2021〕73号 | ||
发布机构: | 永川区发展改革委 | 成文日期: | 2021-07-21 | 发布日期: | 2021-07-26 |
标题: | 重庆市永川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重庆市永川区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永川区2021年塑料污染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 ||||
主题分类: |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有效性: |
索引号: | 11500383009336539H/2021-00196 | ||||
发文字号: | 永发改委〔2021〕73号 | ||||
发布机构: | 永川区发展改革委 | ||||
成文日期: | 2021-07-21 | ||||
发布日期: | 2021-07-26 | ||||
标题: | 重庆市永川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重庆市永川区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永川区2021年塑料污染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 ||||
主题分类: |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
有效性: |
永发改委〔2021〕73号
重庆市永川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重庆市永川区生态环境局
关于印发重庆市永川区2021年塑料污染
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确保如期完成2021年底塑料污染治理各项阶段性目标任务,进一步推进全区塑料污染治理取得实效,现将《重庆市永川区2021年塑料污染治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永川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重庆市永川区生态环境局
2021年7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重庆市永川区2021年塑料污染治理工作方案
根据《重庆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实施意见》(渝发改资环〔2020〕1446号)和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2021年塑料污染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渝发改资环〔2021〕714号)确定的工作目标和任务,扎实开展我区塑料污染治理相关工作,进一步推进全区塑料污染治理取得实效,结合永川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进一步强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
近期,《国内动态清样》声像专报第63期专题反应《塑料垃圾污染持续威胁长江流域生态安全》,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均作了重要批示。各相关部门要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以及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上来,立场鲜明、态度坚决地进一步推进我区塑料污染治理,确保长江上游流域水生态安全。各相关部门要按照面上控弃、流域清漂上下游联防联控的原则,突出源头减量、过程管控和循环利用,进一步提髙标准、压实各方责任,加大巡查、执法和清漂清理力度,为全面系统解决长江“白色污染”难题贡献永川力量。
二、完善政策落实机制,推进源头减量
(一)严格执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加快推进快递包装绿色转型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20〕115号)、《关于加强快递绿色包装标准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及市级贯彻实施意见,进一步推进快递包装领域塑料污染源头减量。(市邮政管理局七分局会同各相关部门负责)
(二)鼓励和引导行业重点企业实施智能化改造、技术改造,指导禁止类塑料制品生产企业转产工作。积极配合市级开展塑料绿色环保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及新装备指导目录前期研究。(区经济信息委会同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将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纳入成渝双城共建“无废城市”的重要内容,推进塑料污染治理工作。将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执法检查内容,推进各部门及镇街落实职责,落实国家及市级塑料污染治理的相关工作要求。(区生态环境局负责)
(四)严格执行《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办公室、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做好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近期重点工作的通知》及市级贯彻落实意见,加快推进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负责)
(五)积极引导生产企业低碳化、标准化和品牌化生产,限制和拒绝高耗能、高污染、过度包装产品;鼓励物流企业借助实体店、网店及互联网平台采购绿色、低碳产品,使用可循环、可降解的绿色包材,减少过度包装和二次包装。贯彻落实市级支持绿色物流和配送体系建设相关政策,全力打造全生命周期绿色物流供应链。(区经济信息委、区市场监管局、区商务委、市邮政管理局七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细化工作措施,强化过程管控
(一)根据绿色饭店、星级农家乐、钻级酒家、绿色商场等有关限塑的评审要求,进一步推动宾馆、酒店、商场等行业领域塑料污染治理工作。做好餐饮打包外卖服务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餐饮行业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吸管的治理工作。加强对行业协会的指导,持续推动发挥餐饮、酒店等区级协(商)会对行业限塑工作的作用。(区商务委负责)
(二)将塑料污染治理情况纳入旅游星级饭店、A级旅游景区评定、复核检查内容,并结合文化旅游行业监督检查计划,对塑料污染治理工作进行实地专项指导。(区文化旅游委负责)
(三)指导重点商品零售业开办场所、电子商务平台企业等市场主体每年两次的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回收报告的督促指导,提高报告质量。(区商务委负责)
(四)加快推进公共机构节约型机关建设,推动全区公共机构在2021年末全面停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结合垃圾分类督查开展塑料污染治理督查工作,将禁塑要求纳入节约型机关建设、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考核内容。(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负责)
(五)进一步摸清农膜和肥料包装物用量底数,建立健全农膜和肥料包装物使用台账;继续用好财政补助资金,做好2021年度加厚和全生物降解地膜推广示范工作。(区供销社、区农业农村委、区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加快推进农膜回收村级网点建设,到年底力争实现村级回收网点覆盖率达40%,形成村(社区)、乡镇(街道)二级回收网络体系。供销合作社在区政府公众网及回收网点公开咨询投诉举报电话,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共同推进农膜回收及污染治理。(区供销社负责)
(七)加快推动城区废塑料垃圾综合治理基础设施、低值回收物资循环利用项目建设,结合生活垃圾分类,提高塑料废弃物资源化能源化利用水平。(区城市管理局会同区生态环境局、区商务委负责)
(八)开展废旧塑料绿色循环与高值利用技术研究,提高塑料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水平。(区科技局会同相关部门负责)
(九)常态化、规范化开展河道“清四乱”工作,不断推动河道水域岸线面貌持续向好。(区水利局负责)
(十)压实快递行业品牌企业重庆总部落实统一管理和环保主体责任,加强从业人员培训,推进邮政快递网点逐步禁止使用不可降解的塑料包装袋、塑料胶带、一次性塑料编织袋等,加大可降解塑料在快递行业的推广应用。(市邮政管理局七分局负责)
四、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强化工作机制
(一)开展塑料回收利用企业环境污染排查整治,依法查处违法排污等行为,推进废塑料加工利用行业整顿。开展年度塑料污染治理专项行动,对塑料污染治理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开展塑料污染治理工作发现的重点问题专项整治,作为迎接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重要内容。(区生态环境局负责)
(二)按照市市场监管局统一安排,开展2021年度塑料制品专项整治工作,落实监督抽查计划、专项执法、宣传教育等工作,进一步加强对塑料购物袋及农用薄膜产品生产销售环节、集贸市场规范和限制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的从严监管和有效监管,确保“禁限塑”工作得到加强,塑料购物袋及农用薄膜产品质量得到明显提升。(区市场监管局、区商务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按照《重庆海关污染防治攻坚战2021年度工作计划》,进一步强化废旧塑料、再生橡胶等进口固废高风险商品及可能存在伪报风险的“影子商品”的风控、监管、稽查、缉私等工作,持续加强对以伪报、夹藏等方式进口废旧塑料行为的打击力度。(永川海关负责)
(四)持续开展重金属和特定物质超标包装袋专项治理、过度包装和随意包装专项整治工作,推进邮件快件包装绿色化、减量化、可循环,鼓励企业使用循环中转袋,减少二次包装。(市邮政管理局七分局负责)
五、加大宣贯力度,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一)多渠道多途径开展塑料替代产品税收优惠政策宣传,提高企业、经营主体、社会公众对塑料污染危害性的认识水平,调动各类社会主体参与生产和使用替代产品的积极性。(区委宣传部、区委网信办、区级相关部门负责)
(二)做好景区景点餐饮堂食服务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的宣传工作。(区文化旅游委会同区委宣传部、区委网信办负责)
(三)推进商务领域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等工作,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法律规定的学习贯彻力度,进一步强化商务领域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紧迫感、责任感。(区商务委负责)
(四)加大《邮件快件包装管理办法》、《邮件快件绿色包装规范》宣贯学习力度,推动行业严格落实相关规范性文件要求。(市邮政管理局七分局负责)
各相关部门要认真推动落实《重庆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实施意见》(渝发改资环〔2020〕1446号)确定的工作目标和任务,以及本工作方案相关安排;要加强与宣传、网信部门的衔接配合,针对生产企业、经营主体、社会公众等开展形式多样、针对性强的宣传工作。
各相关部门塑料污染治理工作分管领导、联络人员信息及本年度塑料污染治理工作推进情况,请于2021年12月10日前将报送区发展改革委、区生态环境局。
附件:1. 重庆市永川区2021年塑料污染治理工作任务清单
2. 塑料污染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信息汇总表
附件1
重庆市永川区2021年塑料污染治理工作任务清单
领域 |
工作清单 |
责任单位 |
检查 企业数 |
处罚 金额 |
工作进展 |
备注 |
完善政策落实机制,推进源头减量 |
严格执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加快推进快递包装绿色转型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20〕115号)、《关于加强快递绿色包装标准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及市级贯彻实施意见,进一步推进快递包装领域塑料污染源头减量。 |
市邮政管理局七分局 |
||||
鼓励和引导行业重点企业实施智能化改造、技术改造,指导禁止类塑料制品生产企业转产工作。积极配合市级开展塑料绿色环保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及新装备指导目录前期研究。 |
区经济信息委 |
|||||
将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纳入成渝双城共建“无废城市”的重要内容,推进塑料污染治理工作。将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执法检查内容,推进各部门及镇街落实职责,落实国家及市级塑料污染治理的相关工作要求。 |
区生态环境局 |
|||||
严格执行《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办公室、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做好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近期重点工作的通知》及市级贯彻落实意见,加快推进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 |
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
|||||
积极引导生产企业低碳化、标准化和品牌化生产,限制和拒绝高耗能、高污染、过度包装产品;鼓励物流企业借助实体店、网店及互联网平台采购绿色、低碳产品,使用可循环、可降解的绿色包材,减少过度包装和二次包装。贯彻落实市级支持绿色物流和配送体系建设相关政策,全力打造全生命周期绿色物流供应链。 |
区经济信息委 区市场监管局 区商务委 市邮政管理局七分局 |
|||||
细化工作措施,强化过程管控 |
根据绿色饭店、星级农家乐、钻级酒家、绿色商场等有关限塑的评审要求,进一步推动宾馆、酒店、商场等行业领域塑料污染治理工作。做好餐饮打包外卖服务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餐饮行业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吸管的治理工作。加强对行业协会的指导,持续推动发挥餐饮、酒店等区级协(商)会对行业限塑工作的作用。 |
区商务委 |
||||
将塑料污染治理情况纳入旅游星级饭店、A级旅游景区评定、复核检查内容,并结合文化旅游行业监督检查计划,对塑料污染治理工作进行实地专项指导。 |
区文化旅游委 |
|||||
指导重点商品零售业开办场所、电子商务平台企业等市场主体每年两次的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回收报告的督促指导,提高报告质量。(区商务委负责) |
区商务委 |
|||||
加快推进公共机构节约型机关建设,推动全区公共机构在2021年末全面停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结合垃圾分类督查开展塑料污染治理督查工作,将禁塑要求纳入节约型机关建设、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考核内容。 |
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
|||||
进一步摸清农膜和肥料包装物用量底数,建立健全农膜和肥料包装物使用台账;继续用好财政补助资金,做好2021年度加厚和全生物降解地膜推广示范工作。 |
区供销社 区农业农村委 区生态环境局 |
|||||
加快推进农膜回收村级网点建设,到年底力争实现村级回收网点覆盖率达40%,形成村(社区)、乡镇(街道)、二级回收网络体系。供销合作社在区政府公众网及回收网点公开咨询投诉举报电话,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共同推进农膜回收及污染治理。 |
区供销社 |
|||||
加快推动城区废塑料垃圾综合治理基础设施、低值回收物资循环利用项目建设,结合生活垃圾分类,提高塑料废弃物资源化能源化利用水平。 |
区城市管理局 区生态环境局 区商务委 |
|||||
开展废旧塑料绿色循环与高值利用技术研究,提高塑料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水平。 |
区科技局 |
|||||
常态化、规范化开展河道“清四乱”工作,不断推动河道水域岸线面貌持续向好。 |
区水利局 |
|||||
压实快递行业品牌企业重庆总部落实统一管理和环保主体责任,加强从业人员培训,推进邮政快递网点逐步禁止使用不可降解的塑料包装袋、塑料胶带、一次性塑料编织袋等,加大可降解塑料在快递行业的推广应用。 |
市邮政管理局七分局 |
|||||
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强化工作机制 |
开展塑料回收利用企业环境污染排查整治,依法查处违法排污等行为,推进废塑料加工利用行业整顿。开展年度塑料污染治理专项行动,对塑料污染治理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开展塑料污染治理工作发现的重点问题专项整治,作为迎接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重要内容。 |
区生态环境局 |
||||
按照市市场监管局统一安排,开展2021年度塑料制品专项整治工作,落实监督抽查计划、专项执法、宣传教育等工作,进一步加强对塑料购物袋及农用薄膜产品生产销售环节、集贸市场规范和限制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的从严监管和有效监管,确保“禁限塑”工作得到加强,塑料购物袋及农用薄膜产品质量得到明显提升。 |
区市场监管局 区商务委 |
|||||
按照《重庆海关污染防治攻坚战2021年度工作计划》,进一步强化废旧塑料、再生橡胶等进口固废高风险商品及可能存在伪报风险的“影子商品”的风控、监管、稽查、缉私等工作,持续加强对以伪报、夹藏等方式进口废旧塑料行为的打击力度。 |
永川海关 |
|||||
持续开展重金属和特定物质超标包装袋专项治理、过度包装和随意包装专项整治工作,推进邮件快件包装绿色化、减量化、可循环,鼓励企业使用循环中转袋,减少二次包装。 |
市邮政管理局七分局 |
|||||
加大宣贯力度,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
多渠道多途径开展塑料替代产品税收优惠政策宣传,提高企业、经营主体、社会公众对塑料污染危害性的认识水平,调动各类社会主体参与生产和使用替代产品的积极性。 |
区委宣传部 区委网信办 |
||||
做好景区景点餐饮堂食服务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的宣传工作。 |
区委宣传部 区委网信办 区文化旅游委 |
|||||
推进商务领域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等工作,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法律规定的学习贯彻力度,进一步强化商务领域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紧迫感、责任感。 |
区商务委 |
|||||
加大《邮件快件包装管理办法》、《邮件快件绿色包装规范》宣贯学习力度,推动行业严格落实相关规范性文件要求。 |
市邮政管理局七分局 |
附件2
塑料污染治理工作分管领导、联络人员信息汇总表
区级部门 |
分管领导 |
责任科室 |
科室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
联络员及联系方式 |
备注 |
区委宣传部 |
|||||
区科技局 |
|||||
区经济信息委 |
|||||
区生态环境局 |
|||||
区城市管理局 |
|||||
区水利局 |
|||||
区市场监管局 |
|||||
区农业农村委 |
|||||
区商务委 |
|||||
区文化旅游委 |
|||||
区供销社 |
|||||
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
|||||
市邮政管理局七分局 |
|||||
永川海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