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永川区水利局关于永川区茶山竹海街道大桥村山洪沟水毁修复工程初步设计报告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日期:2025-05-12

永水许可〔2025〕12号

重庆市永川区水利局

关于永川区茶山竹海街道大桥村山洪沟水毁修复工程初步设计报告准予行政许可决定

重庆市永川区水利站

你单位提交的《永川区茶山竹海街道大桥村山洪沟水毁修复工程初步设计报告》审批申请和有关资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规定及专家组对该初设报告的技术审查意见,经研究,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工程概况

2023728日,突发暴雨导致茶山竹海境内发生了山体滑坡、水石流等自然灾害,茶山竹海大桥村山洪沟防洪工程设施造成了损坏,为提升工程河段防护体系、保障两岸居民与耕地防洪安全,决定实施大桥村山洪沟水毁修复工程。

二、工程建设条件

同意水文参证站的选取、水文计算成果。

同意工程区域地质环境及地震、一般工程地质条件、工程地质主要问题评价结论及处理建议。

三、主要建设内容

工程等级:同意护岸工程防洪标准为10年一遇,建筑物级别为5级,合理使用年限为30年。
   建设内容:综合治理河段总长1.17km,由新建护岸工程、清淤疏浚工程等组成。新建护岸工程总长0.26km,采用仰斜式挡墙护岸。清淤疏浚工程河段总长1.17km
    四、施工组织设计

   (一)基本同意报告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基本同意主体工程 的施工程序、施工方法和施工总体布置。

   (二)同意工程总工期80天。

五、工程投资及资金来源

本工程概算总投资为98.46万元,其中建筑工程84.97元,施工临时工程5.14万元,独立费8.35万元

资金来源:上级资金及区级配套资金。

六、其他

(一)你单位负责本工程开工至竣工验收期间的建设管理工作,及时完善相关手续,在工程开工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开工备案。

(二)请你单位按照审查意见要求和批复的设计文件、投资规模,严格控制工程建设标准,落实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建立健全质量与安全监督体系,认真组织项目实施,按期完成工程建设任务。

(三)本行政许可决定有效期为三年,自签发之日起计算。期满后,若该工程未开工建设,本许可决定自行失效;需延续有效期的,你单位应在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提出延续申请。  

重庆市永川区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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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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