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永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永川区卫星湖街道星湖社区、陈食禹王路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改造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渝初设永〔2023〕7号
重庆市永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永川区卫星湖街道星湖社区、陈食禹王路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改造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重庆市永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你单位关于报请审批永川区卫星湖街道星湖社区、陈食禹王路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改造项目初步设计的申请和唐山市规划建筑设计研究院编制的初步设计文件及相关资料收悉。经审查,同意该工程初步设计。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工程概况
永川区卫星湖街道星湖社区、陈食禹王路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改造项目位于卫星湖、陈食街道范围内。主要建设内容:整治道路55000㎡、人行道维修及硬化8000㎡、人行道硬质铺装15800㎡、补栽乔木445株、补增绿化1000㎡、恢复管网路面72800㎡,新建室外停车场1500㎡、新增照明路灯200盏、新增消防管网1000m等;雨污管网分流18200m、新建雨污检查井200座;燃气管道改造6000m。
二、审查意见
1.补充海绵城市建设设计。
2.施工图设计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强制性条文和现行有关设计规范、规程以及有关管理规定;并不得采用住建部、市住房城乡建委要求限制、禁止使用的落后技术。
三、其他
1.本初步设计批复须结合我委已审核的初设图后方可生效。初步设计一经批准,必须严格执行,确需变更,须按程序报我委重新审批。
2.本批复下达后六个月内须将施工图设计送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并报我委备案,逾期未报且又未向我委申请延期的(延长期不得超过六个月),本批复自行失效(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此复
重庆市永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3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