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00383009336539H/2025-00196 | 发文字号: | 永发改审批〔2025〕138号 | ||
发布机构: | 永川区发展改革委 | 成文日期: | 2025-07-23 | 发布日期: | 2025-08-11 |
标题: | 重庆市永川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重庆市永川高新区数字经济融合创新示范产业园建设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 ||||
主题分类: | 审批许可 | 有效性: |
索引号: | 11500383009336539H/2025-00196 | ||||
发文字号: | 永发改审批〔2025〕138号 | ||||
发布机构: | 永川区发展改革委 | ||||
成文日期: | 2025-07-23 | ||||
发布日期: | 2025-08-11 | ||||
标题: | 重庆市永川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重庆市永川高新区数字经济融合创新示范产业园建设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 ||||
主题分类: | 审批许可 | ||||
有效性: |
永发改审批〔2025〕138号
重庆市永川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重庆市永川高新区数字经济融合创新示范产业园建设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重庆永川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你司《关于申请重庆市永川高新区数字经济融合创新示范产业园建设项目建议书的函》(永发展函〔2025〕004号)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该项目建议书(项目代码2506-500118-04-05-851882),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重庆市永川高新区数字经济融合创新示范产业园建设项目。
二、项目业主:重庆永川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三、建设地址:重庆市永川区高北片区。
四、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包括:项目占地面积约94亩,总建筑面积13.2万平方米,其中,新建产业及配套用房9.5万平方米,地下车库及设备用房3.7万平方米,园区配套综合管网、道路工程等基础设施建设。
五、总投资及资金来源:工程总投资约67210万元。资金来源为争取上级资金及自筹。
六、建设工期:36个月。
七、本项目文件有效期两年,超过有效期未开工建设且未获准延期,项目文件自动失效。
八、接文后,请抓紧开展项目前期工作,委托有资质的机构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
重庆市永川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7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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