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500383009336539H/2024-00264 发文字号: 永发改投诉决〔2024〕3号
发布机构: 永川区发展改革委 成文日期: 2024-08-05 发布日期: 2024-08-06
标题: 招投标投诉行政处理决定书
主题分类: 其他 有效性:
索引号: 11500383009336539H/2024-00264
发文字号: 永发改投诉决〔2024〕3号
发布机构: 永川区发展改革委
成文日期: 2024-08-05
发布日期: 2024-08-06
标题: 招投标投诉行政处理决定书
主题分类: 其他
有效性:

永发改投诉决〔20243


招投标投诉行政处理决定书

投  诉  人:重庆飞恒诺扬通讯设备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兢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16339646775Q

地      址:重庆市江津区几江街道东门名豪商贸区Ⅱ-18

被 投 诉 人:江苏省中医院重庆医院(重庆市永川区中医院)

法定代表人:毛得宏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50038345064070XQ

地      址:重庆市永川区迎宾大道2

被 投 诉 人: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孙宏源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1000167041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62号院1号楼6层(601-615

室)、9层(903-915室)

本机关于2024624日收到投诉人对永川区中医院中医药特色传染病病区建设及中医医技综合楼建设项目、永川区中医院外科住院及中医康复理疗综合楼项目、永川区中医院内科住院及医养结合病房综合楼项目弱电智能化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以下简称案涉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投诉并依法受理,现作出处理决定。

一、投诉事项及主张

投诉人的投诉事项概述及请求:

(一)投诉事项1产品制造商资质与能力2条要求的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与本项目招标范围相关的安防企业仅××公司、××公司两家,国内一线品牌××××均无此企业资质,××不是视频监控系统制造商,因此不足三家,存在明显倾向性,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请求删除此条。

(二)投诉事项2三目立体行为分析红外定焦枪型网络摄像机技术参数要求仅××厂商满足,不足三家,具有明确的倾向性和排他性,指向特定厂家的特定产品,明显是为了一家公司量身定做,损害了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供应商,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请求删除此条。

(三)投诉事项3综合安防管理平台技术参数要求新建系统与原有系统进行无缝对接,并要求本次对接产生的费用由中标单位自理,有违招标法的公平性和透明原则,缺乏法律依据,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请求删除此条或者明确对接费用估算金额。

(四)投诉事项4人员布控系统技术参数要求新建系统需与原有系统进行无缝对接,并要求本次对接产生的费用由中标单位自理,有违招标法的公平性和透明原则,缺乏法律依据,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请求删除此条。

(五)投诉事项5停车场管理软件技术参数要求新建系统与原有系统进行无缝对接,并要求本次对接产生的费用由中标单位自理,有违招标法的公平性和透明原则,缺乏法律依据,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请求删除此条或者明确对接费用估算金额。

(六)投诉事项6: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计价表中网络视频存储服务器(含16TB硬盘85块)设备规格:≤4U≥85盘位技术参数,市面上只有××公司独有,指向特定厂家的特定产品,明显是为一家公司量身定做,损害了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供应商,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请求删除此条或者描写存储总容量。

二、被投诉人的答复

被投诉人的答复概述如下:

(一)关于投诉事项1:补遗文件已将产品制造商资质与能力2条要求修改为:本招标项目的任意投标产品制造商被评为绿色工厂或者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得3分。投诉人把任意投标产品狭义理解为安防企业投标产品,本次招标范围不仅涉及安防企业的产品,还有综合布线、门禁管理系统、机房工程系统等中的产品涉及的企业。

(二)关于投诉事项2:在异议回复时已告知投诉人满足三目立体行为分析红外定焦枪型网络摄像机技术参数的制造商至少有5家,并提供了制造商出具满足该技术参数要求的证明材料。投诉人在制造商官网找出某款不能满足招标技术要求的产品网页截图,不能证明该制造商不能生产出满足要求的产品,请投诉人提供制造商出具的无法满足该条参数要求的证明材料。

(三)关于投诉事项3综合安防管理平台技术参数要求新建系统与原系统对接要求,是为了新建系统与原系统实现同平台统一管理,简化运维工作量,提高工作效率,属于该招标项目实际需求;原有的视频监控、门禁、停车管理、巡更等系统不是单机系统,皆为一套高可复用的基础平台统一纳管,具有可扩展、分层设计、统一接入标准和独立维护等特性,平台支持GB28181ONVIF国标协议接入且可提供平台SDK接口文档供第三方进行对接;经市场调查并参考近期挂网类似项目招标文件,对接费用均由投标人自行考虑并包含在投标报价中,本次招标的该要求与市场常规要求一致。

(四)关于投诉事项4人员布控系统技术参数要求新建系统与原系统对接要求,是为了新建系统与原系统实现同平台统一管理,简化运维工作量,提高工作效率,属于该招标项目实际需求;原有的视频监控、门禁、停车管理、巡更等系统不是单机系统,皆为一套高可复用的基础平台统一纳管,具有可扩展、分层设计、统一接入标准和独立维护等特性,平台支持GB28181ONVIF国标协议接入且可提供平台SDK接口文档供第三方进行对接;经市场调查并参考近期挂网类似项目招标文件,对接费用均由投标人自行考虑并包含在投标报价中,本次招标的该要求与市场常规要求一致。

(五)关于投诉事项5停车场管理软件技术参数要求新建系统与原系统对接要求,是为了新建系统与原系统实现同平台统一管理,简化运维工作量,提高工作效率,属于该招标项目实际需求;原有的视频监控、门禁、停车管理、巡更等系统不是单机系统,皆为一套高可复用的基础平台统一纳管,具有可扩展、分层设计、统一接入标准和独立维护等特性,平台支持GB28181ONVIF国标协议接入且可提供平台SDK接口文档供第三方进行对接;经市场调查并参考近期挂网类似项目招标文件,对接费用均由投标人自行考虑并包含在投标报价中,本次招标的该要求与市场常规要求一致。

(六)关于投诉事项6:在异议回复时已告知投诉人满足网络视频存储服务器技术参数的制造商至少有五家,并提供了制造商出具满足该技术参数要求的证明材料。投诉人在制造商官网找出某款不能满足招标技术要求的产品网页截图,不能证明该制造商不能生产出满足要求的产品,请投诉人提供制造商出具的无法满足该条参数要求的证明材料。

三、调查认定的事实

本机关受理投诉后,采取调阅案涉项目招标文件及答疑补遗文件等相关资料、要求被投诉人书面答复投诉问题、组织投诉人与被投诉人质证、委托专家论证等方式,开展相关调查核实工作,调查认定的基本事实如下。

(一)案涉项目招标投标基本情况

案涉项目招标人为被投诉人江苏省中医院重庆医院(重庆市永川区中医院),招标代理机构为被投诉人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2024510日,被投诉人发布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和综合评估法。2024521日,被投诉人发布答疑补遗文件;619日,被投诉人发布补遗文件。

2024524日、525日,投诉人向被投诉人提出异议。2024527日,被投诉人对投诉人提出的异议进行答复。2024528日,被投诉人对投诉人提出的异议进行再次答复。2024531日,被投诉人暂停该项目招标投标活动。2024613日,被投诉人对投诉人提出的异议进行第三次答复。2024624日,投诉人提起投诉。2024628日,被投诉人暂停该项目招标投标活动。

(二)案涉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本次招标文件规定的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为:总建筑面积135612.26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综合布线系统、计算机网络系统、无线AP系统、视频监控系统、电子巡更系统、门禁管理系统、停车场管理系统、入侵报警系统、无线对讲系统、远程会诊系统、信息发布系统、分诊叫号系统、窗口对讲系统、智能导航系统、智慧病房系统、机房工程系统、智能照明系统、超融合系统等内容。

(三)案涉项目招标文件相关条件设置

1. 投标人资格条件主要规定。案涉项目招标文件“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规定投标人应具备4项资格条件:营业执照和资质要求,财务要求,信誉要求,其他要求。案涉项目招标文件明确本次招标接受制造商或者代理商参加投标。

投标人为制造商应符合以下要求: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注:不得将营业执照记载的经营范围作为评审因素。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及制造商资格声明。

投标人为代理商应符合以下要求: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注:不得将营业执照记载的经营范围作为评审因素。(2)具有超融合高性能新增节点投标货物制造商授权书。注: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中,超融合高性能新增节点的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同一品牌同一型号货物的制造商和代理商不得在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3)投标货物制造商应符合投标人为制造商的规定。注:不得将营业执照记载的经营范围作为评审因素。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及超融合高性能新增节点投标货物制造商向投标人出具的授权书,并提供投标货物制造商的有效的营业执照以及投标货物制造商向投标人出具的授权书。

2. 评标分值构成。案涉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规定,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总分100分,其中技术部分4分、商务部分66分、投标报价30分。

3.案涉项目招标文件产品制造商资质与能力2条评审标准:“2.为响应国家对制造企业在绿色环保、节能减排、供应链管理等方面的政策要求,投标视频监控系统产品制造商被评为国家级绿色工厂或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得3分,省级绿色工厂或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得1分;本项最多得3分。〔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商务部分(三)技术支持资料 3.商务部分其他评审资料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制造商公章。〕

4.案涉项目招标文件三目立体行为分析红外定焦枪型网络摄像机技术参数:“1.三目立体行为分析红外定焦枪型网络摄像机:(1)设备开启定向拾音模式后,可采集以设备为原点,半径≤20m,水平方向±45°视场角内,分贝高于80dBA)的人声。注: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商务部分(三)技术支持资料2.技术支持的其他资料中提供公安部授权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检测报告首页、尾页、检测机构盖章页、关键页加盖制造商公章。(2)投标产品可水平、垂直、中心三个方向进行角度扭动调整。注: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商务部分(三)技术支持资料2.技术支持的其他资料中提供公安部授权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检测报告首页、尾页、检测机构盖章页、关键页加盖制造商公章。(3)设备开启非人声过滤功能后,可过滤常见的键盘敲击声、脚步声、击掌声、虫鸣鸟叫、汽车启动声、火车启动声、飞机启动声、邮轮启动声等室内外音频噪声,可设置非人声噪声灵敏度为高、中、低等级。(4)设备开启全向拾音模式后,可采集以样机为中心,半径≤20m,分贝高于80dB(A)的人声。

5.案涉项目招标文件综合安防管理平台技术参数:“3.综合安防管理平台:(1)支持图形化或列表方式展示录像查询结果,支持以不同颜色的时间刻度在时间轴中展示动检录像、报警录像、定时录像的时间段。(2)支持外置安全数据库,可切换至不同安全等级的数据库,提供不同等级的数据存储、传输和计算加密。注: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商务部分(三)技术支持资料2.技术支持的其他资料中提供公安部授权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检测报告首页、尾页、检测机构盖章页、关键页加盖制造商公章。(3)支持按设备批量开启/暂停权限下发进度,对排队中、运行中的设备,可进行单个、批量暂停,暂停后,该设备的权限暂停下发,优先下发其他设备的权限,同时针对暂停的设备,可单个、批量启用,启用后,设备的权限再次加入到下发授权等待队列中。 注: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商务部分(三)技术支持资料2.技术支持的其他资料中提供公安部授权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检测报告首页、尾页、检测机构盖章页、关键页加盖制造商公章。(4)本次招标项目系统需与招标人原有系统进行无缝连接,实现同平台统一管理,实现对监控、停车、门禁、巡更、入侵报警、医护对讲、考勤等业务系统的统一管理需求。支持为报警事件配联动录像、邮件、短信及新增子系统支持的联动动作(视频弹窗、门禁、抓图、云台等);支持设备运维,对设备/通道/服务器进行资源监控,支持视频质量巡检、录像质量巡检;支持人脸布控、黑名单布控、人脸检测等,支持以图搜图、人脸轨迹功能;产生的对接费用由中标单位自理。

6.案涉项目招标文件人员布控系统技术参数:“6.人员布控系统:(1)人像库管理支持:1000个。(2)人像信息管理数量:30万。(3)本次招标项目系统需与招标人原有系统进行无缝对接,实现同平台统一管理,产生的对接费用由中标单位自理。

7.案涉项目招标文件停车场管理软件技术参数:“6.停车场管理软件:本次招标系统和招标人自有系统需进行无缝对接,实现同平台统一管理,产生的对接费用由中标单位自理。

8.案涉项目招标文件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计价表中项目编码:030501017013。项目名称:网络视频存储服务器(含16TB硬盘85) 的项目特征:“1.名称:网络视频存储服务器(含16TB硬盘85) 2.主要参数:1、设备规格:≤4U≥85盘位;2、采用LINUX操作系统,164位多核处理器,标配16GB内存,可扩展至128GB3、配置1+1冗余电源,支持双路市电,≥2USB3.0接口,≥1eSATA接口;4、标配≥5个千兆以太网接口,网络接口可扩展PCIE标准万兆光口网卡、PCIE标准千兆电口网卡;5、播放左右音轨设备可接入双音轨,可同时或分别;6、支持RAID0/1/5/6/10/50/60SRAIDJRAID(纠删码),支持全局热备和局部热备盘;7、在保证超级RAID组内有1块硬盘正常工作的情况下,当超级RAID组内有115硬盘发生故障或丢失时,磁盘中的原数据可以正常读出,且新数据可正常写入;8、支持1024H.264/H.265混合接入,网络带宽2048Mbps接入,2048Mbps存储,2048Mbps转发;9、设备支持搭配专用的存储硬盘,同时专用硬盘支持硬盘健康管理功能,支持实时监测硬盘健康状态;10、支持ONVIFGB28181、主动注册等协议接入前端视频流存储,兼容不同厂家前端设备;11、支持通过IPSANNASSambaFTPNFS)、视频直存模式访问存储资源;12、支持硬盘健康状态监测,定期巡检,针对异常硬盘风险预警,支持系统盘、风扇、电源等异常告警;13、可结合硬盘状态、RAID配置、存储模式、网络状态、录像状态等信息,智能诊断用户配置合规性,保障整机可靠运行;14、可配合智能前端摄像头,实现结构化告警、周界告警、入户电梯告警等多种报警事件、图片透传平台;15、支持关键录像加锁,确保不被循环覆盖;16、支持N+M集群模式,可实现单台或多台设备故障时,故障设备业务自动迁移到其它健康设备上,保障业务不中断;17、采用国产操作系统,性能高、稳定、可控,安全性高;18、支持SATASASSSDNVME硬盘混插。3.其他:满足设计、施工、规范、图集等要求。工作内容:1.安装,2.调试,3.试运行。

(四)案涉项目相关补遗文件的规定

1.案涉项目2024521日发布的答疑补遗文件将招标文件三目立体行为分析红外定焦枪型网络摄像机技术参数修改为:“1.三目立体行为分析红外定焦枪型网络摄像机:(1)投标产品可水平、垂直、中心三个方向进行角度扭动调整。注: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商务部分(三)技术支持资料2.技术支持的其他资料中提供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检测报告首页、尾页、检测机构盖章页、关键页加盖制造商公章。(2)设备开启非人声过滤功能后,可过滤常见的键盘敲击声、脚步声、击掌声、虫鸣鸟叫、汽车启动声、火车启动声、飞机启动声、邮轮启动声等室内外音频噪声,可设置非人声噪声灵敏度为高、中、低等级。(3)设备开启全向拾音模式后,可采集以样机为中心,半径≤20m,分贝高于 80dB(A)的人声。

2.案涉项目2024619日发布的补遗文件将招标文件产品制造商资质与能力2条内容修改为:“2.为响应国家对制造企业在绿色环保、节能减排、供应链管理等方面的政策要求,本招标项目的任意投标产品制造商被评为绿色工厂或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得3分。

四、处理决定及依据

本次投诉中,案涉项目主要招标内容是工程建设项目的弱电智能化设备采购及安装,采用工程货物招标模式和综合评估法,招标文件设置资格、技术、商务、报价等条件,基于调查认定的事实,本机关认为:

(一)按照招标文件产品制造商资质与能力加分条件,案涉项目2024619日发布的补遗文件已将加分的投标视频监控系统产品制造商放宽至本招标项目材料设备的任意投标产品制造商,不仅调整了制造商范围,也取消了评定等级及分值标准,且该内容的修改已在投诉之前发布,投诉事项1所述与事实不相符。

(二)按照招标文件三目立体行为分析红外定焦枪型网络摄像机”“网络视频存储服务器技术参数,被投诉人提供有其开展市场调研取得的制造商出具的证明材料,证明其市场调研的制造商均满足该技术参数;投诉人提供有制造商官网截图,但其截图不能证明该制造商不能生产该技术参数的产品,也没有提供该制造商针对此技术参数出具的证明材料,不能证明该技术参数具有限制排斥性。

(三)按照招标文件综合安防管理平台”“人员布控系统”“停车场管理软件技术参数,要求新建系统与原有系统实现无缝对接本属合理要求,但是也应考虑与原有系统对接必然会产生的对接工作量及对接费用,而招标文件未告知新建系统与原有系统的对接条件,也未明确是否能提供原有系统的接口协议及参数,事实上对除原有系统供应商外的其他投标人设置了门槛,构成不公平竞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条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之规定,亦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招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七)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之规定。

综上所述,本机关作出以下投诉处理决定:

(一)案涉项目招标文件产品制造商资质与能力加分条件,投诉事项1所述与事实不相符,本条投诉属《重庆市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实施细则(修订)》第三十四条 “……根据调查和取证情况,审查投诉事项,按照下列规定作出书面处理决定:(一)投诉缺乏事实根据或者法律依据,或者投诉人的证据或者线索属于本实施细则第十二条规定情形的,驳回投诉规定的情形,投诉事项1不成立。本机关决定:驳回投诉人关于投诉事项1的投诉。

(二)案涉项目招标文件三目立体行为分析红外定焦枪型网络摄像机”“网络视频存储服务器技术参数,投诉人证据不能证明该技术参数具有限制排斥性,本条投诉属《重庆市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实施细则(修订)》第三十四条 “……根据调查和取证情况,审查投诉事项,按照下列规定作出书面处理决定:(一)投诉缺乏事实根据或者法律依据,或者投诉人的证据或者线索属于本实施细则第十二条规定情形的,驳回投诉规定的情形,投诉事项26不成立。本机关决定:驳回投诉人关于投诉事项26的投诉。

(三)案涉项目招标文件综合安防管理平台”“人员布控系统”“停车场管理软件技术参数内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相关强制性规定,违反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影响潜在投标人投标,根据《重庆市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实施细则(修订)》第三十四条“……根据调查和取证情况,审查投诉事项,按照下列规定作出书面处理决定:(二)投诉情况属实,招标投标活动确实存在违法行为,依据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重庆市招标投标条例及其他法规、规章作出处理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招标人编制的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违反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影响资格预审结果或者潜在投标人投标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人应当在修改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后重新招标之规定,投诉事项345成立。本机关决定:江苏省中医院重庆医院(重庆市永川区中医院)应当修改案涉项目招标文件包括综合安防管理平台”“人员布控系统”“停车场管理软件在内的招标范围内新建系统对接的相关内容,依法明确系统对接范围、对接条件等招标需求。

如对本行政处理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重庆市永川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85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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