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383009337398G/2024-00029 | 发文字号: | 无 | ||
| 发布机构: | 永川区城管局 | 成文日期: | 2024-04-29 | 发布日期: | 2024-04-29 |
| 标题: | 重庆市永川区城市管理局关于2024年生态环境保护具体事项清单 | ||||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城乡管理) | 有效性: | |||
| 索引号: | 11500383009337398G/2024-00029 | ||||
| 发文字号: | 无 | ||||
| 发布机构: | 永川区城管局 | ||||
| 成文日期: | 2024-04-29 | ||||
| 发布日期: | 2024-04-29 | ||||
| 标题: | 重庆市永川区城市管理局关于2024年生态环境保护具体事项清单 | ||||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城乡管理) | ||||
| 有效性: | |||||
重庆市永川区城市管理局
关于2024年生态环境保护具体事项清单
按照重庆市永川区生态环境委员会关于印发《永川区贯彻落实<重庆市推动职能部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实施方案>若干措施》的通知》(永生环委〔2024〕1号)文件要求,依据《区级有关部门和镇街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确定的职责,我局进一步梳理了本部门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具体事项,现向社会公开。
1.强化次级河流日常巡查工作,加大河流水面漂浮物清理,确保河流水面无浮萍、水藻聚集现象。
2.负责城市供水日常监督管理,做好水质监测、供水保障等工作,确保中心城区城市供水安全稳定。
3.负责区本级道路清扫保洁监管考核,开展城镇生活垃圾分类、清扫、收集运输和处置,负责农村生活垃圾末端处置,推进城镇建筑垃圾和餐厨垃圾处置,加强生活垃圾处理与处置设施建设,监督建成设施的运行。
4.落实城市扬尘控制措施。创建和巩固扬尘控制示范道路,监督管理城市道路和公共广场范围内物料堆放扬尘污染防治。
5.负责由城管执法部门负责的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城市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燃放烟花爆竹污染等行政处罚工作。
6.负责建筑施工渣土(建筑垃圾)运输及堆放扬尘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实施建筑渣土全过程监管,开展建筑渣土监管专项整治,强化脏车管理,重点做好渣土车车轮、底盘和车身高效冲洗,加大密闭运输联合执法监管。
7.完成新增城市绿地面积70万平方米。
(此件主动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