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00383MB1E41720K/2023-00016 | 发文字号: | 永高管发〔2022〕95号 | ||
发布机构: | 永川高新区管委会 | 成文日期: | 2022-11-09 | 发布日期: | 2022-11-09 |
标题: | 永川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在永大中专院校国家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方案》的通知 | ||||
主题分类: | 安全生产 | 有效性: |
索引号: | 11500383MB1E41720K/2023-00016 | ||||
发文字号: | 永高管发〔2022〕95号 | ||||
发布机构: | 永川高新区管委会 | ||||
成文日期: | 2022-11-09 | ||||
发布日期: | 2022-11-09 | ||||
标题: | 永川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在永大中专院校国家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方案》的通知 | ||||
主题分类: | 安全生产 | ||||
有效性: |
永高管发〔2022〕95号
永川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关于印发《在永大中专院校国家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方案》的通知
各在永大中专院校:
《在永大中专院校国家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方案》经高新区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抓好落实。
永川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2年11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在永大中专院校国家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方案
为深入推进国家安全宣传教育常态化,增强全民国家安全意识,动员全社会的力量来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根据《重庆市永川国家安全宣传教育常态化工作协调机制》(永委国安办﹝2022﹞5号)工作要求,为切实做好在永大中专院校校园安全稳定,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突出总体国家安全观为总基调,统筹学校发展和安全。夯实国家安全的社会基础,维护国家安全,让人民安居乐业,国家长治久安。
二、协调机构
高新区牵头成立协调机构,高新区主任任组长,高新区、院校分管安全领导任副组长,各单位具体经办科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经办科处室负责人为协调机构联络员。负责组织院校做好国家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三、培训内容
紧紧围绕总体国家安全观开展各项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活动,宣传教育培训内容主要有: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安全的重要论述;党中央关于国家安全工作重大决策部署;总体国家安全观的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当前我国国家安全面临的形势和任务;涉及国家安全法律法规;重点领域安全知识(含消防安全);国家安全典型案例;其他涉及国家安全的内容。
四、培训安排
(一)全员培训。由各院校牵头,对本单位全体师生员工开展国家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每年10月底前完成)。
(二)专项培训。由高新区牵头,主要对在永大中专院校分管领导和科处室负责人开展国家安全教育培训(每年9月底前完成)。
(三)知识竞赛。结合专项培训,组织师生员工参加消防安全线上知识竞赛,开展国家安全知识竞赛等(结合相关部门安排时间确定)。
五、培训形式
为充分调动师生员工的积极性,激发群众参与性,增强宣传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可以采取以下形式组织宣传教育培训:一是通过中心组学习、培训班、知识讲座等不同形式对本单位干部职工开展总体国家安全观专题培训;二是运用户外广告、LED电子屏、手机短信、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开展宣传教育;三是利用“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宪法宣传周、网络安全周、反间谍法纪念日等重要节点进行宣传教育;四是利用爱国主义基地进行国家安全教育等。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目标导向。各院校既要注重学校发展同时抓好校园安全稳定,要把国家安全宣传教育覆盖学校学习生活各方面,贯穿学习生活全过程,增强师生国家安全意识,提高维护国家安全的能力和水平。
(二)强化主体责任。各院校要切实履行国家安全宣传教育主体责任,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建立制度机制,配合智库建设,组建宣讲团,保障人员经费,确保宣传教育培训取得实效。
(三)加强总结谋划。每年10月底之前,各单位要对当年国家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梳理总结,对次年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及早谋划部署,将工作总结传高新区备案。联系人吴俊,联系电话,49353992,邮箱:12587158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