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500383MB1E41720K/2021-00021 发文字号: 永高委〔2021〕17号
发布机构: 永川高新区管委会 成文日期: 2021-08-05 发布日期: 2021-08-05
标题: 中共永川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作委员会永川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对西部职教基地2021年度优秀个人和团队进行通报表扬的通知
主题分类: 教育 有效性:
索引号: 11500383MB1E41720K/2021-00021
发文字号: 永高委〔2021〕17号
发布机构: 永川高新区管委会
成文日期: 2021-08-05
发布日期: 2021-08-05
标题: 中共永川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作委员会永川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对西部职教基地2021年度优秀个人和团队进行通报表扬的通知
主题分类: 教育
有效性:

永高委〔202117

中共永川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作委员会

永川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关于对西部职教基地2021年度优秀个人和团队进行通报表扬的通知


各在永大中专院校、凤凰湖产业促进中心、大数据产业园:

为进一步加强各职业院校教师队伍建设,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带动作用,推动西部职教基地持续健康均衡发展,拟开展2021年西部职教基地教师节表扬工作,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表扬设置

(一)优秀个人(125人)

优秀教师30名、优秀职业教育工作者30名、优秀双师型教师30名、优秀企业导师30卓越校长5名,颁发证书并通报表扬。

(二)优秀团队(10个)

产教融合先进单位5个、创新创业先进团队5个,颁发牌匾并通报表扬。

二、评选范围和对象

(一)优秀教师各在永大中专院校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且2019—2020学年度的年度考核为优秀的教师。

(二)优秀职业教育工作者。各在永大中专院校中从事职业教育科研、管理服务工作,且2019—2020学年度的年度考核为优秀的教职工。

(三)优秀“双师型”教师。各在永大中专院校中从事职业教育教学、科研工作的“双师型”教师。

(四)优秀企业导师。在各在永大中专院校负责学生专业类课程的企业员工,(由凤凰湖产业促进中心和大数据产业园负责向园区内企业进行宣传,分配名额)。

(五)卓越校长。现任校长。

(六)产教融合先进单位。各在永大中专院校中产教融合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单位。

(七)创新创业先进团队。各在永大中专院校中带领学生或在创新创业方面有重大成果的教学、科研团队。

三、评选条件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带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履行岗位职责,服务大局,真抓实干,展现新时代教育工作者的良好形象;严格执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师德高尚,严谨笃学,能充分展现新时代人民教师的光荣形象,在师生中享有较高声誉;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

(一)优秀教师

申报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作为辅导员或班主任,能和专任教师有效沟通,形成教育合力,有自身独特的教育模式和管理风格,所带领的班集体获得校级及以上表扬奖励;自身具有较高的教育学、心理学理论修养,并运用于实践,成效显著。

2.能积极实施素质教育,高质量地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教学能力强,教学方法新,学生认可度高,教学业绩好,所教班级成绩名列前茅。

3.能努力探索教育教学规律,积极开展教育科研,近3年有教育教学文章发表或论文获奖,有一定科研成果。

(二)优秀职业教育工作者

申报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坚持以德立身,信念坚定,品德高尚;

2.重视党建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坚持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教育全过程,注重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

3.坚持改革创新,不断探索新形势下教育管理的新思路、新方法,在深化办学体制和教育管理改革、推进教育领域治理能力和水平现代化等方面作出重要贡献;

4.工作作风优良,工作业绩显著,爱岗敬业,甘于奉献,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善于作为,在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等方面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5.善于研究和把握教育规律,勤勉尽责,忠于职守,在学校建设、管理、服务、发展等方面成绩显著。

(三)优秀“双师型”教师

申报人员须具备以下条件:

1.热爱职业教育事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掌握教育教学规律和教育教学理论知识,胜任教育教学工作,具备较强的专业实践经验和实际动手能力,能较好地运用本专业的理论完成实践教学指导任务;

3.具有高校讲师及以上的实践教学指导教师,能胜任本专业一门及以上专业课程课堂教学工作,并在学院任教 1 年(可累计)以上;

4.在市级职业技能比赛赛中获得一等奖或全国职业技能大赛三等奖以上学生的指导教师。

(四)优秀企业导师。

申报人员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和严谨的治学态度,恪守职业规范,热爱学生,责任心强,爱岗敬业具有奉献精神。

2.认真履行导师的各项职责, 开展指导活动效果好,工作计划、工作记录等教学工作档案规范完整。

3.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能胜任本专业一门及以上专业课程课堂教学工作,并在学院任教 1 年(可累计)以上;

4.在校任教期间,教学成果显著,学校与学生的认可度高。

(五)卓越校长

申报人员须满足以下第123条基础条件,并满足第45条其中一条及以上: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热爱教育事业,自觉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思想政治素质过硬,师德高尚。

2.办学理念较为先进,取得一定办学成效,在区内有一定影响,得到同行和社会的肯定和认同。

3.任职院校未发生过重大违规办学行为。

4.具有强烈的发展需求和较强的教育研究能力,主持过区级以上教改实验项目或研究课题,或获得过区级以上教学科研成果奖励。

5.本人在市级以上教育类刊物或其他学术刊物独立发表过教育教学及管理论文或其他教育领域学术论文。

(六)产教融合先进单位

申报院校须满足以下申报条件2条及以上:

1.在校企合作中,与企业有共同组建协调指导机构、共设专业课程、共定招生方案、共建教学团队、共开教学实训、共促学生就业的具体思路、方法和措施的院校;

2.建有完善的校企合作工作体系、工作机制,在全市校企合作领域成绩突出,具有广泛代表性、典型性的院校;

3.与企业共建实训基地、二级学院、共建专业等获得过市级及以上表扬的院校;

4.在校企合作中,通过订单班、实习实训、共建二级学院、共建专业等多种措施,近三年累计为企业培养1000名以上毕业生的院校;

注:申报产教融合先进单位的院校需提供一份本校在产教融合方面的总结报告,并附带相关产教融合方面的佐证材料(例:奖状、市级及以上表扬文件等)。

(七)创新创业先进团队

申报团队须满足以下申报条件2条及以上:

1.在创新创业方面,获得过市级及以上荣誉的教学、科研团队;

2.在建立国家级创新创业基地或众创空间,制定完善的管理办法,为创新创业项目提供优质的管理服务,在项目发掘和培育工作中做出积极贡献的团队;

3.团队中有个人或团队在创新创业课程建设或创新创业实验室建设中取得突出成效;

4.为全区创新创业工作做出特殊贡献;

注:申报创新创业先进团队的院校需提供一份总结报告,并附带相关的佐证材料(例:奖状、市级及以上表扬文件等)。

四、评选流程

(一)优秀教师、优秀职业教育工作者、优秀“双师型”教师

1.个人申报。符合条件且愿意参加评选的教职员工自主申报

2.院校初审。各在永大中院校对申报人选情况进行初审,确定推荐人选,按要求报送推荐材料,并在本单位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者报永川高新区管委会。

3.公示公布。由永川高新区管委会将各院校推荐人选名单汇总,按程序审定后,予以行文通报。

(二)卓越校长、产教融合先进单位、创新创业先进团队

1.申报。符合条件且愿意参加评选的校长及团队自主申报

2.院校初审。各在永大中院校对申报情况进行初审,确定推荐名单,按要求报送推荐材料报永川高新区管委会。

3.专家评审。永川高新区管委会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评选,提出建议名单

4.公示公布。由永川高新区管委会将建议名单汇总,按程序审定后,予以行文通报。

(三)优秀企业导师

1.个人申报。符合条件且愿意参加评选的企业员工自主申报

2.企业初审。导师所在企业对申报人选情况进行初审,确定推荐人选,按要求报送推荐材料,并在本单位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者报所在园区

3.园区初审。所在园区企业推荐人选名单汇总后报送永川高新区管委会。

4.公示公布。永川高新区管委会将园区推荐人选名单汇总,按程序审定后,予以行文通报。

五、评选要求

(一)各职业院校要向全校教职工(企业导师)广泛宣传推优评先工作评选条件和有关规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推荐,严格评审,逐级申报;要特别强调被推荐者在教育教学、教育科研、教育管理服务等工作中的实际贡献。

(二)推荐单位要成立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评选、推荐和材料把关。在评选推荐的过程中要严格坚持和遵循评选条件,不得弄虚作假、营私舞弊,对违规违纪者,将给予严肃处理,逾期不报者视作自动放弃。

六、材料申报要求

请各单位于2021820日前将推荐表和相对应佐证资料一式两份报送高新区管委会职教局办公室(108),同时提交电子件。(联系电话:49893818电子邮箱:992029125@qq.com)

附件:1.2021年度推优评先推荐名额分配表

2.2021年度优秀教师推荐表

3.2021年度优秀职业教育工作者推荐表

4.2021年度优秀双师型教师推荐表

5.2021年度卓越校长推荐表

6.2021年度优秀企业导师推荐表

7.2021年度推优评先推荐情况汇总表

                                           中共永川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作委员会

                                             永川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185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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