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00383MB1E41720K/2025-00028 | 发文字号: | 无 | ||
发布机构: | 永川高新区管委会 | 成文日期: | 2025-08-20 | 发布日期: | 2025-08-20 |
标题: | 永川高新区三教产业促进中心(本级)2024年度决算公开说明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有效性: |
索引号: | 11500383MB1E41720K/2025-00028 | ||||
发文字号: | 无 | ||||
发布机构: | 永川高新区管委会 | ||||
成文日期: | 2025-08-20 | ||||
发布日期: | 2025-08-20 | ||||
标题: | 永川高新区三教产业促进中心(本级)2024年度决算公开说明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
有效性: |
永川高新区三教产业促进中心(本级)
2024年度决算公开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编制实施园区建设发展规划;园区土地储备和用地管理;建设园区基础设施和公共配套设施;征收管理园区财政税收;开展内部审计;负责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产业的培育发展、招商引资、企业服务等。
(二)机构设置
根据永编委〔2015〕13号文件精神,共设办公室、行政综合审批服务局、规划建设局、财政国资局、审计局等8个科级内设机构。
二、单位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支总计均为401.35万元。收、支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308.68万元,下降43.47%,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
1.收入情况。2024年度收入合计401.35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308.68万元,下降43.47%,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减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01.35万元,占100.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4年度支出合计401.35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308.68万元,下降43.47%,主要原因一是工资正常晋升及社保公积金基数调整,增加基本支出56.43万元;二是根据区政府同意的《关于调整永川高新区管委会财政结算政策的请示》文件精神,三教产业促进中心作为永川高新区管委会下属二级预算单位进行预算管理,不再列支项目支出,项目支出减少365.1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01.35万元,占100.0%。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3.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401.35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308.68万元,下降43.47%。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01.35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308.68万元,下降43.47%。主要原因一是工资正常晋升及社保公积金基数调整,增加基本支出56.43万元;二是根据区政府同意的《关于调整永川高新区管委会财政结算政策的请示》文件精神,三教产业促进中心作为永川高新区管委会下属二级预算单位进行预算管理,不再列支项目支出,项目支出减少365.11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7.61万元,增长7.39%。主要原因是工资正常晋升及社保公积金基数调整。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01.35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308.68万元,下降43.47%。主要原因一是工资正常晋升及社保公积金基数调整,增加基本支出56.43万元;二是根据区政府同意的《关于调整永川高新区管委会财政结算政策的请示》文件精神,三教产业促进中心作为永川高新区管委会下属二级预算单位进行预算管理,不再列支项目支出,项目支出减少365.11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7.61万元,增长7.39%。主要原因是2024年普调增资及社保公积金基数调整。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途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5.87万元,占11.4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04万元,增长7.10%,主要原因是基数调整增加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2)卫生健康支出23.22万元,占5.7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0万元,增长5.45%,主要原因是基数调整增加基本医疗保险、大额医疗保险等缴费。
(3)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305.79万元,占76.1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2.28万元,增长7.86%,主要原因是工资正常晋升增加工资福利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26.48万元,占6.6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10万元,增长4.33%,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调整。
3.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与上年持平。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01.3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30.58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43.70万元,增长15.23%,主要原因是工资正常晋升及社保公积金基数调整,工资福利支出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
公用经费70.77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12.74万元,增长21.95%,主要原因是新增水费支出1.97万元,新增电费支出5.33万元,新增邮电费3.28万元等。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印刷费、邮电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4.0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8.77万元,下降87.79%,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年初预算无增减,较上年支出大幅下降;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4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主要是用于出国(境)费用。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4年度未安排人员出国,未发生费用。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主要用于车辆购置费用。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管理规定,未购置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00万元,主要用于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控制公车运行维护成本。
公务接待费0.0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8.77万元,下降100.0%,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2024年作为永川高新区管委会下属事业单位,未使用财政资金保障公务接待费。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4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2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4年本单位人均接待费0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2.0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培训费和差旅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3.32万元,下降100.0%,主要原因是2024年作为永川高新区管委会下属事业单位,未使用财政资金保障会议费支出。本年度培训费支出1.93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0.53万元,增长37.86%,主要原因是增加招商及职教业务培训费用。本年度差旅费支出0.0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66.93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2024年作为二级预算单位不再列支招商引资差旅费用,且严格按照过“紧日子”要求,取消区内差旅补助。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0.77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差旅费、其他交通费用、邮电费、工会经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2.74万元,增长21.95%,主要原因是新增三教工作部水费、电费等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2024年度绩效情况说明
(一)单位自评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0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项目支出资金0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中《2024年度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2024年度项目绩效自评表1》《2024年度项目绩效自评表2》《2024年度项目绩效自评表3》《永川高新区三教产业促进中心(本级)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汇总表》。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本单位2024年不涉及开展重点绩效评价的项目。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以及使用专用结余安排支出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高德阳 023-49893828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