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383009336643M/2021-00049 | [ 发文字号 ] | 永人社遣许字〔2021〕第6号 |
[ 主题分类 ] | 劳动就业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
[ 发布机构 ] | 永川区人力社保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1-02-20 | [ 发布日期 ] | 2021-02-20 |
重庆市永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申请人: 重庆溢泓泽建筑劳务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重庆市永川区昌州大道东段333号1幢28-3号
法定代表人:叶洪庆
你单位于 2021年2月18日向本机关提出的经营劳务派遣业务行政许可申请(永人社遣受字〔2021〕第9号),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根据《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准予行政许可,有效期限叁年(2021年2月20日至2024年2月19日),许可证编号:5001182021004。
请你单位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5日内,持本决定书和经办人身份证件(或单位信函)到本机关领取《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重庆市永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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