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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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永川区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实施方案

的通知

永川府办规〔2022〕2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永川区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第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4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永川区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重庆市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实施方案》(渝府发〔2022〕2号),深入推进我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积极创建重庆市营商环境示范区,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等重要指示要求,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以打造营商环境最优区为目标,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一体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推进全链条优化审批、全过程公正监管、全周期提升服务,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促进营商环境迈向更高水平,更大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率先建成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一流营商环境,争创重庆市营商环境示范区。

二、重点任务

(一)进一步破除区域分割和地方保护等不合理限制。深化土地、劳动力、资本、技术、数据等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加快破除妨碍生产要素自由流动和商品服务流通的体制机制障碍。开展“一照多址”“一证多址”改革,便利企业扩大经营规模。探索企业生产经营高频办理的许可证件、资质资格等跨区域互认通用,推动客货运输电子证照。着力破除招投标、政府采购等领域对外地企业设置的隐性门槛和壁垒,依法保障外地企业平等参与市场竞争。

(二)健全更加开放透明,规范高效的市场主体准入和退出机制。组织开展市场准入效能评估,建立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执行情况监测、归集、通报制度,畅通市场主体对隐性壁垒的投诉及处理机制。开展不含行政区划的企业名称自主申报,实现企业名称自查自择。推广企业账户预约账号在线推送模式,银行可根据企业注册登记等信息实时生成预约账号并在线反馈。推广开办企业“一网通”平台、“E企办”手机端掌上服务,实现企业登记信息变更、员工社保登记等全程在线办理。推行涉及市场监管、社保、税务、海关等事项企业年报“多报合一”改革。全面实施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探索强制退出制度。

(三)持续提升投资和建设便利度。深化投资审批制度改革,优化投资项目在线审批服务平台,分类规范审批程序、压减审批要件、简化技术审查事项。政府投资项目实行“一本报告管前期”,推行技术审查与行政审批适度分离,强化项目决策与建设条件的协同。深化“多规合一”业务协同,推进产业园区规划环评和项目环评联动,避免重复评价。推进社会投资项目“用地清单制”改革,在土地供应前开展相关评估工作和现状普查,形成评估结果和普查意见清单,在土地供应时一并交付用地单位。持续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清理审批中存在的“体外循环”“隐性审批”等行为,将各阶段涉及的行政审批事项全部纳入审批管理系统。按照同一标的物只测一次的原则,整合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全流程涉及的测绘事项,建立成果共享互认清单,统一测绘成果标准规范,实现“一次委托、联合测绘、成果共享”。优化工程建设项目联合验收实施方式,完善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标准,简化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建立健全市政接入工程信息共享机制。

(四)更好支持市场主体创新发展。探索适应新业态新模式发展需要的准入准营标准,对食品自动制售设备等新业态发放经营许可,提升市场主体创新力。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探索高精度地图面向智能网联汽车开放使用,推动自动驾驶技术研发和应用。完善知识产权市场化定价和交易机制,健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分担机制和质物处置机制。优化“产学研用”合作机制,推进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改革试点,探索形成赋权形式、成果评价、收益分配等方面制度。根据重庆市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行动方案,培育数据要素市场,进一步梳理政务数据资产,探索汇聚公共数据和社会数据并形成可供交易的数据资产。有序开放公共管理和服务机构产生的部分公共数据。推进区块链技术在政务服务、民生服务、信用金融、物流、会计、税务等领域的探索应用。

(五) 持续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依托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打造一站式贸易服务平台,推进全流程作业无纸化。在确保数据安全的前提下,强化多式联运衔接,推进铁路、公路、水路、航空等运输环节信息对接共享,持续降低综合运价水平,提升物流服务效能。深化应用“提前申报”“两步申报”“两段准入”等便利措施,开展进口货物“船边直提”和出口货物“抵港直装”。探索开展科研设备、耗材跨境自由流动,简化研发用途设备和样本样品进出口手续。

(六)优化外商投资和国际人才服务管理。健全外商投资促进和服务体系,深化落实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深入推进重庆英才计划,加大国际人才引进力度,做好精细化服务管理工作。依托“塔尖”“塔基”政策,健全激励人才创新创业举措。一站式多语种展示投资、工作、生活等政策信息,将更多涉外审批服务事项纳入“一网通办”。

(七)维护公平竞争秩序。坚持对各类市场主体一视同仁、同等对待,稳定市场主体预期。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刚性约束,健全第三方评估机制。清理取消企业在资质资格获取、招投标、政府采购、权益保护等方面存在的差别化待遇,防止通过划分企业等级、增加证明事项、设立项目库、注册、认证、认定等形式排除和限制竞争的行为。探索建立招标计划提前发布制度。推进招投标全流程电子化,加快实施合同签订和变更网上办理、工程款支付网上查询。清理规范涉企收费,推进网上中介服务超市规范运行,纠正各类中介垄断经营、强制服务等行为。加强和改进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依法保障各类市场主体特别是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的发展空间。

(八)进一步创新和完善监管。坚持放管结合、并重,夯实监管责任,健全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覆盖的监管机制。完善公开透明、简明易行的监管规则和标准,加强政策解读。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平台建设,运用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技术为监管赋能,强化对监管数据的归集整合和分析运用,探索形成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监管链。实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电子化管理。推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信用监管深度融合,扩大联合抽查检查覆盖面。探索建立完善执业诚信体系,在医疗、教育、工程建设等领域加快构建信用记录形成机制。鼓励行业协会商会等建立健全会员信用档案,形成行业经营自律规范,更好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实行包容审慎监管,建立健全适应平台经济发展的治理体系,充分发挥平台监管和行业自律作用。完善“免罚清单”制度,逐步扩大轻微违法经营行为免罚清单范围。在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领域,严格落实惩罚性赔偿等制度。

(九)依法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产权和合法权益。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健全政府守信践诺机制。建立行政合同、行政协议、行政允诺等政府承诺合法性审查制度。建立政府失信补偿、赔偿制度,对确需改变政府承诺或者合同约定的,依法对市场主体的财产损失予以补偿、赔偿。施行政务诚信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制度,定期开展政务诚信监督检查,实施以政务履约和守诺情况为主要内容的诚信考核评价。清理涉政府机构拖欠市场主体账款、不兑现政策、未履行承诺等行为。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积极推进商标专利巡回评审和远程评审,快速联动处置商标恶意注册和非正常专利申请。严格落实《重庆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依法履行公众参与程序,增强公众参与实效。完善重大行政决策事前评估和事后评价制度,充分论证立项必要性和方案可行性等内容,强化政策后评价规定执行力度和评价结果运用效果,推进评估评价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

(十)优化经常性涉企服务。加快建立高效便捷、优质普惠的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服务体系,全面推行涉企事项“一网通办”、惠企政策“免申即享”。充分运用“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对市场主体有关营商环境的咨询和投诉举报实行“一号应答”。探索推行“一业一证”改革,实现“一证准营”、跨地区互通互认。推行企业办事“一照通办”,企业仅凭营业执照即可办理部分高频审批服务事项。推进水电气讯等全流程“一站式”集成服务和帮办服务,实现报装、查询、缴费等业务全程网办,对外线工程涉及的行政审批实行在线并联办理。提升不动产登记涉税、继承等业务办理便利度,深化不动产登记“一窗办理、即办即取”改革。完善动产和权利担保统一登记制度,探索建立以担保人名称为索引的电子数据库,提升企业动产和权利融资便利度。持续优化企业办税服务,深化“多税合一”申报改革,探索整合企业所得税和财产行为税综合申报表,试行代征税款电子缴税并开具电子完税证明。在货物报关、银行开户、贷款、项目申报,招投标、政府采购等领域,加强在线身份认证、电子证照、电子签章应用,逐步推广在政务服务中互通互认。推进公安服务“一窗通办”,建设集治安、户政、交管等功能于一体的公安派出所服务综合窗口。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坚持和加强党对优化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的领导,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的重要性。各改革事项牵头单位要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抽调业务骨干组成工作专班,系统研究、深入推进。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突出重点、形成合力、狠抓落实,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各相关部门要主动与市级有关部门对接,参照市级模式落实相应责任单位,确保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各项工作同频共振,同向发力,同步推进,确保成功创建重庆市营商环境示范区。

(二)健全工作机制。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要牵头做好统筹协调工作,形成高效运行的分层分级工作机制,区政府每月一调度,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半月一调度,各牵头部门每周一调度。区级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尽快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推进政策落地实施。各有关单位要结合实际情况,围绕市场主体需求,探索推出更多务实管用的创新举措,并将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党政机关目标管理绩效考核。

(三)注重宣传引导。强化舆论引导,大力宣传党中央、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持续宣传我区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举措、先进典型和改革成效,公开曝光损害营商环境的反面案例,树立“人人、事事、处处都是营商环境”理念,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参与优化营商环境的良好氛围。

四、附则

本方案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我区原有文件与本方案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本方案执行。

 

附件:永川区营商环境创新试点改革事项清单

 

 

 

附件

永川区营商环境创新试点改革事项清单

 

序号

改革事项

工作举措

牵头单位

配合单位

时间节点

备注

一、进一步破除区域分割和地方保护等不合理限制

1

开展“一照多址”“一证多址”改革

企业在住所地永川设立多个符合规定的经营场所,经营场所在永川区市场监管部门登记管辖区域的,可以申请经营场所备案,免于办理分支机构登记。在风险可控的情况下,按照市局下发的部分高频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开展试点,企业在永川区行业主管部门许可管辖区域内,新设经营项目相同的分支机构时,就其符合许可条件作出承诺后,免于办理相关许可证,相关许可信息记载于企业许可证上。

区市场监管局

 

2022年6月

 

2

便利企业分支机构、连锁门店信息变更

执行市局优化食品经营连锁企业分支机构的食品经营许可信息变更流程,对于办理不涉及现场核查经营许可信息变更的,申请人可到区服务大厅集中统一办理和领证。

区市场监管局

 

2022年5月

 

3

清除招投标和政府采购领域对外地企业设置的隐性门槛和壁垒

清理政府采购中排斥外地投标人的行为,禁止采购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要求投标供应商在本地设立分公司或办事处,协调、指导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落实相关要求。

区财政局

区公共资源事务中心

2022年6月

 

制定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对要求投标人在项目所在地或采购人所在地注册设立分公司、在本地缴纳社会保险等行为进行清理整治。

区发展改革委

 

已完成

 

4

推动招投标领域数字证书兼容互认

按照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局统一部署和工作要求,积极配合和落实招投标领域数字证书兼容互认以及升级改造招投标领域数字证书的相关工作。

区发展改革委

 

2022年6月

 

5

推进客货运输电子证照跨区域互认与核验

推动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许可证、道路运输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等9类电子证照项目全国互认,推动营运客车二维码、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船舶营业运输证、内河船舶证书信息簿等4类电子证照全市互认。

区交通局

 

2022年5月

 

6

优化常用低风险植物和植物产品跨区域流通检疫申请流程

推动完善全国植物检疫信息化管理系统,优化农业常用低风险植物和植物产品跨区域流通检疫流程。加大农业植物检疫行政审批、技术支撑、行政执法力量,加大植物疫情监管及违规调运查处力度。

区农业农村委

 

2022年6月

 

优化林业植物经营者身份实名信息申报校核系统,推进经营范围规范化、标准化。对符合条件的经营者申请调入应施检疫植物及植物产品,系统自动签发调运申请。按照线上申请、网上查看、现场核验、随到随办的模式,区分不同业务类型实行限时办结。

区林业局

 

已完成

 

二、健全更加开放透明、规范高效的市场主体准入和退出机制

7

拓展企业开办“一网通 办”业务范围

宣传推广应用开办企业“一网通”平台和“E 企办”小程序中社保延伸服务功能,进一步推广电子营业执照和电子发票的应用。

区市场监管局

区公安局、区人社局、区税务局

2022年5月

 

8

进一步便利企业开立银行账户

宣传推广应用开办企业“一网通”平台和“E 企办”小程序中银行开户预约功能。

区市场监管局

人民银行永川中心支行、区人力社保局、区税务局、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2年5月

 

9

开展不含行政区划名称的企业名称自主申报

引导企业依法有序办理不含行政区划企业名称业务,便利企业办理相关业务,提高企业名称登记效率。

区市场监管局

 

已完成

 

10

优化律师事务所核名管理

加强与市司法局重庆市律师管理系统对接与信息共享,按照市司法局要求规范运行律师管理系统,严格执行市司法局制定的办事指南、申请流程要求做好的相关事项。

区司法局

 

2022年6月

 

11

试行企业登记信息变更网上办理

执行应用开办企业“一网通”平台、“E 企办”小程序以及相关审批系统功能,运用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和人员身份认证及签名确认等功能,通过公示、寄递等方式完善营业执照缴回和发放流程,实现企业变更登记“零见面”。

区市场监管局

 

2022年5月

 

12

推行企业年度报告“多报合一”改革

按照市场监管总局要求,明确纳入“多报合一”的事项、报送时限、操作流程、数据交换等内容,制定办事指南,做好年报提醒提示。拓展年报报送路径,强化信息共享,实现“随时年报”“随地年报”。

区市场监管局

区人社局、区医保局、区商务委、区统计局、国家外汇管理局永川中心支局

2021年12月

 

13

建立市场准入效能评估制度

按照市发展改革委统一安排,对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有关规定的案例进行定期排查。二是开展区内市场准入效能评估工作。三是积极跟进市级市场准入效能评估信息平台建设进度,确保我区相关评估信息顺利录入平台。

区发展改革委

 

2022年6月

 

14

优化破产企业土地、房产处置程序

对因债务人资料缺失或第三方机构不配合竣工验收等情形导致无法办理竣工验收的,由法院指定的资产管理人收集资料报送区规资局、区住建委等相关部门,并提供规划竣工验收核实确认书及法院出具的协助执行文书办理不动产登记。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2022 年5月

 

三、持续提升投资和建设便利度

15

试行分阶段整合相关测绘测量事项

永川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全流程涉及的测绘事项包括土地勘测定界、宗地测量、拨地测量、规划放线测量、房产面积预测算、基础竣工核实、规划核实测量、绿地核实测量、人防工程核实测量和地籍房产测量。按照同一标的物只测一次的原则,规划自然资源部门会同市住房 城乡建设、城市管理和人民防空等主管部门负责整合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全流程涉及的测绘事项,建立成果共享互认清单,统一测绘成果标准规范,出台实施意见。拓展升级“多测合一”信息系统功能及接口,推进相关审批管理系统与“多测合一”信息系统对接,将测绘成果共享范围扩大至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全流程,实现“一次委托、联合测绘、成果共享”,避免重复测绘。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2022年6月

 

16

推行水电气暖等市政接入工程涉及的行政审批在线并联办理

各行政审批部门明确市政工程接入涉及的并联审批的管理流程、办结时限、前置条件,更新办事指南。在主管部门完成网络配置的情况下,依托“渝快办”政务服务平台,构建用水、用电、用气等市政接入工程涉及的行政审批同步受理、线上流转、并联办理和限时办结的联动网络。各相关部门与供水、供电、供气等市政公用企业建立健全跨部门协调机制。

区城市管理局

区经信委、区公安局、区规资局、区住建委、区交通局、电子政务中心、凤凰湖管委会、新城建管委、

2022年6月

 

17

开展联合验收“一口受理”

依托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大厅,对实行联合验收的工程建设项目实行综合窗口“一口受理”。强化主协办工作机制,主办部门牵头受理、按责转办,各部门联合勘验、并行推进、限时办结,避免建设单位反复与多个政府部门沟通协调。

区住房城乡建 委

 

2022 年5月

 

18

进一步优化工程建设项目联合验收方式

对实行联合验收的工程建设项目,根据工程项目类别,科学合理确定纳入联合验收事项,原则上未经验收不得投入使用的事项应当纳入联合验收,对不影响投产使用的其他验收事项应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对不影响结构安全和投入使用的事项,推行告知承诺制,允许先行办理验收手续,建设单位限时完善,进一步提高验收效率。建设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向各部门申请提前指导服务。

区住房城乡建 委

 

2022 年 5 月

 

19

简化实行联合验收的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对实行联合验收的工程建设项目,在通过全部联合验收事项后,可现场直接出具竣工联合验收意见书,政府部门直接备案,不动产登记部门通过系统数据共享获得需要的验收结果,企业无需单独办理竣工验收备案。

区住房城乡建 委

 

2022年5月

 

20

试行对已满足使用功能的单位工程开展单独竣工验收

建立完善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标准,在符合项目整体质量安全要求、达到安全使用条件的前提下,对已满足使用功能的单位工程可采用单独竣工验收方式,单位工程验收合格后,可单独投入使用。改革后,各相关部门加强风险管控,确保项目整体符合规划要求和质量安全。

区住房城乡建 委

 

2022年5月

 

21

推进产业园区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

对于产业园区规划环评结论及审查意见被产业园区管理机构和规划审批机关采纳的,适当简化入园建设项目的环评内容。

区生态环境局

 

2022年6月

 

22

下放部分工程资质行政审批权限

加强与市级的沟通、交流,确保市级审批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二级、消防设施工程二级、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二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二级、建筑幕墙工程二级和特种工程资质的审批权限(包括企业发生重组、合并、分立、跨省变更等事项后资质核定)接得住。

区住房城乡建 委

 

2022年6月

 

四、更好支持市场主体创新发展

23

允许对食品自动制售设备等新业态发放食品经营许可

执行市局印发食品经营备案(仅销售预包装食品)、许可(散装食品销售)及食品自动现制现售工作指导意见。

区市场监管局

 

2022年5月

 

24

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试行高精度地图面向智能网联汽车使用

按照市局部署,贯彻落实智能网联汽车政策先行区应用试点管理办法。配合有关单位开展高精度地图地方标准研制工作,推动地方标准草案拟定。促进先行区内高精度地图数据生产制作,协助生产企业将数据报市局审核。

区规划自然资 源局

 

2022年6月

 

25

进一步探索完善知识产权市场化定价和交易机制

依托重庆知识产权运营中心推动永川区知识产权收储、评估、交易撮合、结算和知识产权金融等业务。加强知识产权供需对接,依托重庆文理学院等高校院所建立供给库,以高新技术企业为重点建立需求库,定期举办对接推介活动。

区市场监管局

区财政局、区银保监局、区教委、区科技局、区经信委、高新区管委会

2022年5月

 

26

健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分担机制和质物处置机制

对获得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企业给予一定补贴。畅通银企对接机制,扩大银行机构参与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覆盖面,发挥知识产权增信增贷作用。

区市场监管局

区财政局、区银保监局、人行永川中心支行、高新区管委会

2022年5月

 

27

开展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

按照市科技局制定的重庆市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实施方案,选择重庆文理学院开展改革试点,完善试点工作报告制度,指导试点单位报送试点工作计划、年度试点任务执行情况和赋权成果名单,根据实际情况建立试点单位动态调整机制。

区科技局

 

2022年6月

 

28

优化科技企业孵化器及众创空间信息变更管理模式

对接科技部线上信息服务系统,承接科技企业孵化器及众创空间信息变更审批权限。加强相关机构信息变更申请信息核实,对情况属实并符合规定的予以审批通过,并推送至市级科技主管部门。

区科技局

 

2022年6月

 

29

培育数据要素市场

根据重庆市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行动方案,培育数据要素市场。进一步梳理政务数据资产,探索汇聚公共数据和社会数据并形成可供交易的数据资产。

区大数据发展局

 

2022年12月

 

30

有序开放公共管理和服务机构产生的部分公共数据

根据重庆市公共数据分类分级指南,开展全区公共数据分类分级管理,强化公共数据有序开放。征集政府部门、公共管理和服务机构数据开放需求并形成开放目录。引导科研院所、社会团体开放自有数据。根据《重庆市数据条例》,推进大数据智能化创新发展,规范数据管理,促进数据政用、商用、民用,保障数据安全,大力培育数据要素市场,加快数字化发展。

区大数据发展局

 

2022年12月

 

五、持续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

31

优化进出口货物查询服务

依托国际贸易“单一窗口”,通过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合作对接,优化进出口货物查询服务,实现在线国际结算和融资业务。企业无需提交纸质单据,直接调用“单一窗口”相关数据开展结算和融资业务,降低结算和融资成本。

区商务委

区金融办、国家外汇管理局永川支局、永川海关

2022年5月

 

32

进一步深化进出口货物“提前申报”“两步申报”“船边直提”“抵港直装”等改革

进一步扩大推广进出口货物“提前申报”,加强“两步申报”模式推广应用,提高通关效率。根据企业意愿开展进口货物“船边直提”和出口货物“抵港直装”。

永川海关

 

2022年6月

 

33

在“CCC免办及特殊用途进口产品检测处理管理系统”中为符合条件的企业开设便捷通道

指导符合条件的企业规范申请CCC免办手续且协调市市场监管局开展免于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证明》绿色通道。

区市场监管局

 

2022年10月

 

34

探索开展科研设备、耗 材跨境自由流动,简化研发用途设备和样本样品进出口手续

参照市科技局相关做法,积极协调相关部门予以实施。

区科技局

 

2022年6月

 

六、优化外商投资和国际人才服务管理

35

探索将境内仲裁机构的开庭通知等材料作为签证材料

持中国驻外签证签发机关签发的相应签证证件来渝参加仲裁的境外商事主体:(1)外国人在其签证有效期届满前,重庆的仲裁机构还未组织开庭的,境外商事主体可凭境内仲裁机构的开庭通知等材料,向仲裁机构属地区县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私人事务类签证证件延期、换发。(2)重庆的仲裁机构已组织开庭的,境外商事主体所持签证有效期短于整个仲裁期限的,境外商事主体可凭正在进行仲裁庭审的相关证明等材料,向仲裁机构属地区县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私人事务类签证证件延期、换发。(3)对处于其他环节,如执行阶段等,可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前提下,参照前述签发签证。

区公安局

 

2022年6月

 

36

探索制定外籍“高精尖缺”人才地方认定标准

按照市级外籍“高精尖缺”人才认定标准,推动全区人才营商环境便利度有效提升。

区人社局

 

2022年6月

 

37

允许内资企业和中国公民开办外籍人员子女学校

明确我区外籍人员子女学校举办者应具备的资格及条件、审批流程、保障措施等,并通过工作会、座谈会等形式宣传相关政策,扩大试点工作知悉面,同时做好对相关工作人员的政策培训和业务指导,确保试点工作顺利实施。

高新区管委会

 

2022年6月

 

38

简化港澳投资者商事登记的流程和材料

执行企业注册登记中启用港澳地区非自然人投资者主体资格证明简化版公证文书的通知,做好简化港澳地区非自然人投资者商事登记流程和材料收取办理。

区市场监管局

 

2022年3月

 

七、维护公平竞争秩序

39

清理设置非必要条件排斥潜在竞争者行为

细化需清理取消的具体事项,对通过划分企业等级、增设证明事项、设立项目库、注册、认证、认定等非必要条件排除和限制竞争的行为进行清理整合,协调、指导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落实相关要求,组织开展自查自纠。

区财政局

区公共资源事务中心

2022年6月

 

制定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 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对通过划分企业等级、增加证明事项、设立项目库、注册、认证、认定等非必要条件排除和限制竞争的行为进行清理整治。

区发展改革委

 

2021年12月

 

40

推进招投标全流程电子化改革

按照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局的统一部署和工作要求,巩固提升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应用力度,积极落实施工合同签订和变更网上办理、电子招投标系统与国库支付系统信息共享等相关工作要求,确保改革取得实效。

区发展改革委

 

2022年6月

 

41

探索建立招标计划提前发布制度

按照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局统一部署和工作要求,积极落实建立招标计划提前发布制度,指导招标人做好提前发布招标计划的相关工作;及时掌握和使用优化完善后的电子招投标系统,尽快熟悉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更新后的新模块、新功能。

区发展改革委

 

2022年3月

 

42

优化水利工程招投标手续

按照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局统一部署和工作要求,组织开展“优化水利工程招投标手续”整治,将可能存在的水利工程施工招标中以“监理单位已确定”为条件的情形作为重要内容纳入专项整治范围,通过政策文件清理、随机抽查、重点核查等方式,加大清理整治力度。

区发展改革委

 

2021年12月

 

43

简化对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条件的形式审查

在政府采购中不再要求供应商提供相关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等证明材料。优化政府采购系统建设,完善供应商库登记系统功能,有效规范供应商在形式审查简化后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

区财政局

区公共资源事务中心

2022年6月

 

八、进一步创新和完善监管

44

在部分领域探索建立完善综合监管机制

加强对法人企业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的监督管理工作。

区商务委

区发展改革委、区文化旅游委、区教委、区交通局、区市场监管局

2022年6月

 

贯彻市商务委出台的《重庆市成品油流通管理条例》,开展成品油打非治违专项整治行动,加强成品油涉税清查和整治,突出安全环保和质量计量监管,严厉打击查处黑加油站(点)等非法经营行为。

区商务委

区公安局、区经济信息委、区司法局、区生态环境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交通局、区应急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税务局、区消防救援支队。

2022年6月

 

根据《重庆市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和“一品一码”追溯管理衔接机制建设实施方案》,推进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与“一品一码”追溯管理衔接融合、承诺达标合格证全链条信息化管理,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监管体制。

区农业农村委

区市场监管局

2022年6月

 

45

探索实行惩罚性赔偿和内部举报人制度

执行市局制定的食品领域内部举报人和惩罚性赔偿制度,发挥内部举报人的社会监督作用,通过惩罚性赔偿、案件信息曝光等方式加大对违法行为的震慑力度。

区市场监管局

 

2022年6月

 

应用上级部门出台的药品领域惩罚性赔偿制度、药品领域消费者集体诉讼制度、内部举报人制度。

区市场监管局

 

2022年6月

 

修订完善《重庆市永川区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工作实施方案》。

区生态环境局

 

2022年6月

 

抓好市应急局牵头制定的安全生产领域惩罚性赔偿和安全生产领域内部举报人制度协调机制的贯彻落实。

区应急局

 

2022年6月

 

46

探索形成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监管链

按照市市场监管局出台的工作要求,依托全市法人基础数据库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重庆),全面归集市场主体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荣誉奖励、欠费欠税等信用信息。推广使用“山城有信”企业信用码,推进“双随机、一公开”智慧监管项目,提升智能化监管水平。

区市场监管局

相关部门

2022年12月

 

47

在部分重点领域建立事前事中事后全流程监管机制

简化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实行告知承诺管理。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信用监管,加强属地管理和行业监管,强化高风险对象重点监管。

区消防救援支 队

 

2022年6月

 

根据市局要求,按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等不同环节确定监管部门、监管方式,并明确监管职责,加强审管衔接。

区市场监管局

 

2022年6月

 

配合市级部门完成跨区域协同监管、风险联防,检查联动,案件联查。

区市场监管局

相关行政执法部门

2022年5月

 

全面采取随机抽查方式完成生态环境领域各项检查,动态完善检查对象名录库,建立健全检查人员名录库,科学设定随机抽查频次,分类实施随机抽查,开展企业环境信用评价。

区生态环境局

 

2021年12 月

 

建立完善水土保持协同监管机制;分层级建立完善水土保持监管信息共享机制;推进水土保持信用监管,确保监管过程全覆盖。

区水利局

 

区发展改革委、区交通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城市管理局、区生态环境局、区税务局、区大数据发展局

2022年8月

 

与各部门加强沟通,完善全流程协同监管机制,统筹推进工作,规范医疗行为,促进合理医疗检查。使用医疗卫生领域行政审批联动网络。使用重庆市卫生健康执法监管服务平台。归集公共场所卫生信用档案并开展信用评价,并将结果加以运用。

区卫生健康委

区医保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发展改革委

2022年6月

 

48

探索对重点行业从业人员建立个人信用体系

执行市级部门出台的《重庆市医务人员个人信用信息管理暂行规定》,使用重庆市智慧卫监系统、重庆市卫生健康信用信息系统,应用医务人员信用信息数据库和信息交换平台,实现信用信息归集、管理及运用的科学化、规范化、数据化。

区卫生健康委

区委宣传部、区发展改革委

2022年6月

 

严格执行市教委制定的教育从业人员职业行为信用管理制度;通过重庆市教育从业人员职业行为信用平台,从体系建设、信用标准、正(负)面清单、结果运用、动态管理等方面,建立健全覆盖从业人员整个职业生涯的信用档案。

区教委

 

2022年6月

 

通过工程检测人员信用体系,实施信用量化评分和分类管理,对失信检测人员在资格管理、日常监督检查、评优评先等方面实施惩戒,营造检测行业诚信守法的良好市场环境。探索使用信息化手段管理检测人员信用信息。

区住房城乡建委

 

2022年5月

 

49

建立完善互联网医院监管平台

使用市级互联网诊疗监管平台,优化监管平台的管理功能,制定互联网医院管理规范,强化医疗机构的主体责任,加快建立健全监督管理机制。

区卫生健康委

 

2022年6月

 

50

在税务监管领域建立 “信用+风险”监管体系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相关规定,协助市局对应用场景进行梳理和分析,确定切合本地“信用+风险”信息化建设的业务需求,协助市局根据实际应用情况开发建设,并根据总局市局统一安排部署,参与测试和推广工作。

区税务局

 

2022年6月

 

51

实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电子化管理

按照市局统一部署,推广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电子证书,实行电子化管理。

区市场监管局

 

2022年5月

 

52

建立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清单

配合重庆市税务局调研基层一线执法单位税务强制措施实施情况,研究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清单。依托金税三期核心征管系统,配合重庆市税务局建成行政强制执法质量智能控制体系,完善行政强制信息化动态管理机制。

区税务局

 

2022年5月

 

执行市局制定的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清单,在市场监管行政执法中推动落实。

区市场监管局

 

2022年4月

 

53

在市场监管、税务领域探索建立行政执法人员尽职免责制度

执行市局制定的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人员尽职免责规定。

区市场监管局

 

2022年4月

 

配合重庆市税务局制定税务系统尽职免责实施办法,利用全国统一的内控监督平台,分析指标适用性和流程科学性,向重庆市税务局提出优化指标、完善流程的意见建议,促进系统优化,提升免责工作信息化水平。

区税务局

 

2022年6月

 

九、依法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产权和合法权益

54

建立健全政务诚信诉讼执行协调机制

执行市高法院建立的涉政务诚信案件发现、推送和发布机制、涉政府部门、事业单位失信联合惩戒机制。执行市高法院建立的政务失信风险源头预防和化解联动机制,行政违法行为确认、推送、纠正、反馈和责任追究机制,涉政务诚信案件司法审查能力效率优化提升机制。

区法院

 

2022年4月

 

55

畅通知识产权领域信息交换渠道

落实商标恶意注册和专利非正常申请的快速处置联动机制,开展商标恶意注册和专利非正常申请的清理核查工作,配合国家知识产权局、市知识产权局开展商标专利巡回评审和远程评审。贯彻打击非正常专利申请和商标恶意注册行为工作规范。

区市场监管局

 

2022年6月

 

56

探索建立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机制

依托重庆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重庆汽车摩托车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等机构开展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咨询与指导。实施知识产权风险预测预警项目,支持企业制定海外知识产权风险应对预案,加大PCT、马德里商标等海外知识产权布局。

区市场监管局

区财政局、区商务委、永川海关

2022年6月

 

57

强化对专利代理机构的监管

做好专利代理机构监管职能试点工作,建立市、区监管联动机制,明确监管目标,细化监管流程,强化结果运用,畅通案源移送、信息反馈通道。

区市场监管局

高新区管委会、各镇街

2022年5月

 

58

推行人民法院档案电子化管理

按照市高法院制定的电子档案管理工作机制,实行全市法院统一的电子档案。

区法院

 

2022年6月

 

59

调整小额诉讼程序适用范围及费用

按照市高法院出台的《关于调整小额诉讼程序审理案件受理费标准的规定》。

区法院

 

2022年6月

 

十、优化经常性涉企服务

60

便利开展机动车、船舶、知识产权等动产和权利担保融资

按人民银行安排,升级完善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相关主管部门建立以担保人名称为索引的电子数据库,提供与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数据共享接口。提供以担保人名称为索引的查询功能,实现各类担保信息的统一查询。建立数据异议处理协作机制。

人行永川中心支行

 

2022年6月

 

61

简化水路运输经营相关信息变更办理程序

依托政务数据交换平台,将变更水路运输经营者“固定办公场所”“主要股东”信息相关数据传输至市交通局系统,市交通局系统实现接收数据并更新相关备案的功能。出台相关政策文件后,按文件要求贯彻落实。

区交通局

区港航服务中心区 、区市场监管局

2022年5月

 

62

简化检验检测机构人员信息变更办理程序

检验检测机构变更法定代表人、最高管理者、技术负责人,由检验检测机构自行修改资质认定系统人员信息,不需再到资质认定部门申请办理。

区市场监管局

 

2022年5月

 

63

简化不动产非公证继承手续

优化登记流程,实现在办理法定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继承不动产时,可按非公证继承程序办理,凭相关证明材料到不动产登记机构进行登记材料查验、审核,查验、审核符合要求后留存相关材料,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后,由继承人申请继承登记。

 

区规划自然资 源局

 

2022年5月

 

64

对办理不动产登记涉及的部分事项试行告知承诺制

制定关于在不动产登记中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有关工作的通知,对“军官证(或士官证等)与身份证信息一致,为同一申请人的证明”“原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与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信息一致,为同一申请人的证明”“亲属关系证明”等三种事项推行告知承诺制。纳入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事项管理,并承诺若有隐瞒实际情况,给他人造成损失的,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区规划自然资 源局

 

2022年5月

 

65

探索将遗产管理人制度引入不动产非公证继承登记

按照市局部署和出台在办理不动产登记时对遗产管理人的认定办法。不动产登记机构按照前款办法认定的遗产管理人,根据相关规定参照自然人不动产非公证继承方式办理不动产登记的具体流程。

区规划自然资 源局

 

2022年5月

 

66

探索对个人存量房交易开放电子发票功能

按照市局推行方案和推行要求,发布推行通告。协助市局对系统业务需求开展技术分析、实施系统开发、联调测试、功能上线等工作,按照市局推行要求和进度进行推广。

区税务局

 

2022年6月

 

67

实施不动产登记、交易和缴纳税费“一网通办”

按照市局统一部署,完成登记窗口调整设置,全面实现存量房屋登记、交易和税收“一窗办理、即办即取”。整合多方数据资源,优化流程,调整系统,实现办事群众一个窗口缴纳税收和登记费。

区规划自然资 源局、区财政 局、区税务局

 

2022年5月

 

68

推行办理不动产登记涉及的政务信息共享和核验

按照市局部署,建立共享通道,完善系统建设。结合实际情况,明确各部门间共享方式,制定详细工作计划,因地制宜推进信息共享,推动不动产登记信息共享集成和系统功能调整,实现基础数据共享,强化资源整合,持续优化共享,逐步实现并强化部门系统对接和信息的实时互通,提高信息质量和利用效率,并不断优化改进不动产登记流程,实现跨层级、跨系统、跨部门的有效协同管理和服务。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2022年5月

 

69

试行有关法律文书及律师身份在线核验服务

按照市局统一部署和建立共享通道,完善系统建设,制定共享方式和计划,推动不动产登记信息共享集成和系统功能调整,实现基础数据共享,强化资源整合,持续优化共享,逐步实现并强化部门系统对接和信息的实时互通,提高信息质量和利用效率,并不断优化改进不动产登记流程,实现跨层级、跨系统、跨部门的有效协同管理和服务。

区规划自然资 源局

 

2022年5月

 

70

探索非接触式发放税务UKey

制定推行工作方案,发布推行通告。按照市局工作部署,推行“渝快办”线上系统申领渠道,实现邮政寄递,让纳税人可自助选择并实现税务Ukey线上申领。

区税务局

 

已完成

 

71

深化“多税合一”申报改革

根据市局安排,推行电子税务局企业所得税、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功能,整合11个税种的申报界面。

区税务局

 

已完成

 

72

进一步拓展企业涉税数据开放维度

按照市局安排,依法依规向社会开放欠税公告信息、非正常户公告信息、行政处罚信息、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等。研究在川渝税收协作机制的框架下,通过互联网官网连接四川省临近永川区的市县税务局涉税数据查询功能的可能性。

区税务局

 

2022年5月

 

73

对代征税款试行实时电子缴税入库的开具电子完税证明

落实重庆市局制定的代征税款实时电子缴库工作规程。辅导代征单位及纳税人使用升级改造后的电子税务局,开具电子形式《税收完税证明》(票面有税务机关电子印章,有查验二维码),实时电子缴库代征税款。

区税务局

 

2022年5月

 

74

试行公安服务“一窗通办”

开展公安政务服务“一窗通办”试点,制定全面推进派出所窗口综合服务工作方案,推进公安服务“一窗通办”,建设集治安、户政、交管等功能于一体的公安派出所服务综合窗口。开发上线重庆公安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警快办”,不断拓展应用场景,推进更多事项实现在线办理。

区公安局

 

已完成

 

75

推行企业办事“一照通办”

依托“渝快办”平台,以电子营业执照验证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基础,推行企业办事“一照通办”,以相关涉企信息、电子证照的共享互用代替企业自主填报,实现“减材料”“减填报”“减环节”。

区市场监管局

区行政服务中心、区大数据局

2022年6月

 

76

进一步扩大电子证照、 电子签章等应用范围

在货物报关、银行贷款、项目申报等业务领域推广在线身份认证、电子证照、电子签章应用,逐步实现在政务服务中互通互认,满足企业“网上办”需求。鼓励认证机构在认证证书等领域推广使用电子签章,通过对文档加盖电子签章实现材料共享互认。

区行政服务中心

区发展改革委、区公安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商务委、区住房城乡建委、住房公积金中心永川分中心、永川银保监局

2022年6月

 

77

简化洗染经营者登记手续

简化洗染经营者登记手续,洗染经营者在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登记后,无需到商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由市场监管部门直接将相关信息推送给同级商务部门。强化商务、市场监管、生态环境、统计等部门协作,定期收集相关行业发展信息数据,统筹指导洗染行业健康发展。

区商务委

 

已完成

 

78

取消企业内部使用的最高计量标准器具的考核发证及强制检定

加强对企业的宣传工作,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为企业提供相关指导和服务。

区市场监管局

 

2022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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