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00383009336512R/2024-00817 | 发文字号: | 永川府〔2024〕112号 | ||
发布机构: | 永川区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4-07-22 | 发布日期: | 2024-08-15 |
标题: |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关于何埂镇李家湾村等6个村庄规划的批复 |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城乡管理) | 有效性: |
索引号: | 11500383009336512R/2024-00817 | ||||
发文字号: | 永川府〔2024〕112号 | ||||
发布机构: | 永川区政府办公室 | ||||
成文日期: | 2024-07-22 | ||||
发布日期: | 2024-08-15 | ||||
标题: |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关于何埂镇李家湾村等6个村庄规划的批复 |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城乡管理) | ||||
有效性: |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
关于何埂镇李家湾村等6个村庄规划的批复
永川府〔2024〕112号
重庆市永川区何埂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审批何埂镇李家湾村等6个村庄规划成果的请示》(何埂府文〔2024〕11号)收悉。经区政府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何埂镇李家湾村、联盟村、沙坪村、狮子村、鱼龙村、花园村6个村庄规划方案。
二、《李家湾村村庄规划》严格落实了永久基本农田158.00公顷,该村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按照规划安排,耕地保有量原则上不低于160.90公顷,村庄用地规模不突破59.90公顷。
三、《联盟村村庄规划》严格落实了永久基本农田173.14公顷,该村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按照规划安排,耕地保有量原则上不低于175.68公顷,村庄用地规模不突破52.85公顷。
四、《沙坪村村庄规划》严格落实了永久基本农田316.15公顷,该村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按照规划安排,耕地保有量原则上不低于317.16公顷,村庄用地规模不突破99.89公顷。
五、《狮子村村庄规划》严格落实了永久基本农田129.04公顷,该村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按照规划安排,耕地保有量原则上不低于142.36公顷,村庄用地规模不突破69.50公顷。
六、《鱼龙村村庄规划》严格落实了永久基本农田265.36公顷,该村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按照规划安排,耕地保有量原则上不低于266.09公顷,村庄用地规模不突破65.59公顷。
七、《花园村村庄规划》严格落实了永久基本农田171.35公顷,该村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按照规划安排,耕地保有量原则上不低于172.27公顷,村庄用地规模不突破58.72公顷。
八、规划一经批准,应严格执行,不得修改。确需修改的,严格按照《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村庄规划编制审批有关工作的通知》(渝规资规范〔2021〕2号)相关要求开展规划修改工作。
此复。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
2024年7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