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500383009336512R/2022-00380 发文字号:
发布机构: 永川区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2-11-21 发布日期: 2022-11-22
标题: 重庆市永川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划定疫情风险区的通告(第65号)
主题分类: 疫情防控 有效性:
索引号: 11500383009336512R/2022-00380
发文字号:
发布机构: 永川区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2-11-21
发布日期: 2022-11-22
标题: 重庆市永川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划定疫情风险区的通告(第65号)
主题分类: 疫情防控
有效性:

重庆市永川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关于划定疫情风险区的通告

(第65号)

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及《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01号)相关规定,结合当前永川区疫情防控工作需要,经专家研判和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自2022112022时起,将永川区部分区域划定为高、低风险区。现通告如下:

一、高风险区

(一)具体点位

1.南大街街道港都花园2A21单元

2.南大街街道港都花园2A22单元

(二)管控措施

1.实行封控管理,期间严格做到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经营场所一律暂停营业。

2.实施封控管理后开展相应频次核酸检测,连续5天未发现新增感染者,降为低风险区。

3.每日上下午各开展一次健康监测。

4.对因就医等特殊情况确需外出的,严格实行闭环转运;规范消毒和垃圾分类处置。

5.后续管控措施根据疫情形势实时动态调整。

二、低风险区

(一)具体范围

南大街街道全域(高风险区除外)

(二)管控措施

1.实行个人防护、避免聚集等防控措施,区域内各类人员按照要求开展核酸检测,尽量减少外出、不聚集、不扎堆,外出时做好个人防护。严格落实进入室内公共场所预约、错峰、限流、测温、登记、戴口罩等措施。

2.区域内人员倡导非必要不离开本区域,确需离开本区域的需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3.后续管控措施根据疫情形势实时动态调整。

未尽事宜,以永川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解释为准。

重庆市永川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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