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500383009336512R/2022-00350 发文字号: 永川府办发〔2022〕104号
发布机构: 永川区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2-10-25 发布日期: 2022-11-09
标题: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川区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主题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有效性:
索引号: 11500383009336512R/2022-00350
发文字号: 永川府办发〔2022〕104号
发布机构: 永川区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2-10-25
发布日期: 2022-11-09
标题: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川区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主题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有效性: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永川区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

规划的通知

永川府办发〔2022104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永川区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1025

此件公开发布

永川区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


目录


第一章 全区水生态环境保护形势 - 4 -

第一节 水生态环境保护取得明显成效 - 4 -

第二节 水生态环境保护任务依然繁重 - 7 -

第三节 水生态环境保护面临重要机遇 - 10 -

第二章 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 12 -

第一节 指导思想 - 12 -

第二节 基本原则 - 12 -

第三节 主要目标 - 13 -

第三章 巩固深化水环境治理 - 15 -

第一节 实施入河排污口整治 - 15 -

第二节 推进工业污染防治 - 17 -

第三节 强化城镇生活污染防治 - 19 -

第四节 推进农业农村污染防治 - 22 -

第五节 加强船舶码头污染治理 - 25 -

第四章 着力保障河湖生态用水 - 26 -

第一节 控制用水总量 - 26 -

第二节 提高用水效率 - 27 -

第三节 保障生态流量 - 28 -

第五章 大力推进水生态保护修复 - 29 -

第一节 强化流域生态空间管控 - 29 -

第二节 推进重要水体保护修复 - 30 -

第三节 加强流域水生生物保护 - 31 -

第六章 全力保障水环境安全 - 32 -

第一节 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 - 32 -

第二节 加强环境风险评估 - 33 -

第三节 落实风险防控措施 - 34 -

第四节 提升水环境风险应急能力 - 34 -

第五节 加强流域应急管理水平 - 36 -

第七章 积极推动水文化建设 - 37 -

第八章 保障措施 - 38 -

第一节 组织保障 - 38 -

第二节 制度保障 - 39 -

第三节 资金保障 - 39 -

第四节 科技保障 - 40 -

第五节 监督考核 - 41 -

第六节 公众参与 - 41 -

附件:重点工程项目 - 42 -


第一章 全区水生态环境保护形势

十三五”时期,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水生态环境保护,深学笃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贯彻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战略方针,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区域水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人民群众对水生态环境改善的获得感、幸福感显著增强。然而,也应该清醒地认识到,全区水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成效还不稳固,改善不平衡不协调问题突出,与人民群众的期待和美丽永川建设目标的要求还存在不小差距。十四五时期,是全区协同推进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的重要机遇期,必须认清形势、抓住机遇、攻坚克难,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不断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

第一节 水生态环境保护取得明显成效

(一)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重庆市永川区水污染防治行动实施方案(2016-2020年)》《重庆市永川区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2018—2020年)》等方案顺利实施并取得显著成效。“十三五”期间,全区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比例连续5年稳定在100%,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保持在90%以上;临江河、小安溪、九龙河三个市级考核断面首次达到类,长江朱沱断面稳定达到类;红旗河、胜利河、萱花河、玉屏河、跳蹬河5条河流基本消除黑臭。

(二)水污染防治能力全面提升。工业园区全部按规定建成工业集中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规模达到11.3万吨/日,凤凰湖、三教、港桥园区污水处理设施完成在线监控设施安装。城市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提升至一级A标,累计建成19座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实现建制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累计排查修复城区老旧污水管网722公里,建成场镇污水管网381公里。累计建成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55座,处理能力达到1.961万吨/日。开展农贸市场污染整治、养殖业污染整治等10项专项行动,累计整治各类污染源43405处。建成理文码头船舶污染物接收设施,永川籍船舶均完成污染物收集设施改造,实现了-港-城全链条无死角管理。

(三)水资源保障能力不断增强。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阶梯水价、调整用水定额、强化用水大户的取水监管等,顺利完成最严格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年度控制目标任务。大力推进节水载体建设,引导带动工业、农业、服务业和城镇生活等各行业节水,成功创建全国节水型社会示范区。加快水源地以及河湖联通工程建设,进一步保障了全区水生态流量以及枯水期供水充足,松溉长江提水工程输水管线延伸工程等重点工程投入运行,每年可向城区新增供水量1000万立方米。南瓜山水库和小安溪至城区河道河湖水系连通工程投用,每年可为城区河道补水609万立方米,有效改善城区河道水质恶化问题。

(四)水生态保护修复有序推进。推进河湖生态修复工程,城区河道清淤26.6公里,采用食藻虫引导水下生态修复技术,打造水下森林50万平方米。改善流域人居环境,圣水河、临江河先后被评为重庆市最美河流。持续开展“绿盾专项行动”,完成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挖沙采石、餐饮船、防洪堤、渔民退捕上岸等问题销号。印发《长江珍稀鱼类保护区(永川段)环境突出问题整改工作方案》,解决长江永川段环境问题12个。大力实施增殖放流、建设人工鱼礁鱼巢,全面禁止保护区内河道采砂、生产性捕捞等行为,多次开展长江珍稀鱼类保护区联合执法,持续打击采砂、电鱼等非法行为,野生渔业资源锐减趋势得到遏制。

(五)水环境风险防控显著增强。制定《重庆市永川区环境监管网格化工作实施方案》,创新环保监管方式和手段,提升环境监管水平。编制《永川区饮用水源保护应急预案》《饮用水源供水安全应急预案》,强化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和供水安全保障。完成全区58个加油站防渗池改造,加强风险源头防控。对100吨以上的重点产废单位及经营单位采取“一物一码”精细化管理,完成2个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提升危险废物管理处置水平。加强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备案管理,267家企业或园区已严格按照要求编制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报告并备案通过。

(六)流域体制机制逐步健全。全面落实河长制,建立健全河长制组织体系,设立区级河段长34位,部门河段长78位,镇村河段长422位,层层压实工作责任。印发《河长会议制度》《永川区河湖库常态化管理巡查机制》等8项工作制度,真正做到守河有责、管河有力、护河有方。建立河流水质考核机制,设置镇街水质考核断面95个,每月进行监测考核,通报排名情况。建立镇街生态补偿机制,根据镇街出入境断面水质考核情况实施生态补偿,累计兑现生态补偿金1623.5万元。建立水质超标预警督办机制、水污染治理快速响应联合执法机制,全力巩固水环境整治成果。与渝西川东“8+3区县签订《区域环境执法联动合作协议》,与铜梁区、荣昌区、大足区签定建立跨界流域应急联动机制协议,联合防范、响应、处置、事后恢复跨界流域突发环境事件,共同维护环境安全。

第二节 水生态环境保护任务依然繁重

(一)水环境质量改善任务艰巨复杂。黑臭水体尚未全面实现长治久清,部分河段水质难以稳定达到水功能区要求,新增国考断面大陆溪湾凼水质尚不能稳定达到类,临江河茨坝、小安溪双河口、九龙河矮墩桥断面部分月份水质仍存在超标风险。生活污水截污不彻底,雨污混流、雨季污水溢流现象突出,污水处理厂运行效率不高,城镇生活污水收集系统有待完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实际收集率低,农业面源污染量大面广、防控难度大,农业农村面源亟需有效控制。园区外工业企业规模小,污染控制水平不高,取用水、污水排放监管困难,工业污水集中处理率有待提高。部分河段受总氮、总磷、有机质污染,萱花河入玉屏河、芭江桥下游及临江河渝西污水厂老排口等点位的沉积物已达到严重污染级别,底泥等内源污染问题亟待解决。

(二)水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形势严峻。永川区属重度缺水地区,人均水资源量672立方米,远低于全市1719立方米和全国2187立方米,水资源紧缺问题突出。区域水资源时空分布不均,丰枯悬殊,调蓄工程和连通工程较少,水资源调配能力较弱,部分农业灌溉水源长期被城镇发展用水挤占,干旱时期农业灌溉缺水严重。受实际地形影响,农业耕地集中连片面积小,灌区布置困难,部分仍采用大水漫灌,水量损失较大,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再生水利用尚处于起步阶段,节水潜力仍需进一步挖掘。受水资源、人口空间分布影响,部分河段、重要节点的流量无法满足生态流量的要求,需要加强水资源的时空调度,保障河流生态需水。

(三)水生态保护修复面临诸多挑战。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永川段)沿岸城镇众多,人员活动、开发建设频繁,属核心区的朱沱镇是永川第二大镇和临港工业园区,“港园工贸”的标牌和该镇保护区的界碑比邻而立。该保护区既是国家级保护区又是黄金水道,发展与保护矛盾突出,监管难度大。通过大力实施增殖放流、建设人工鱼礁鱼巢、持续打击电鱼、全面禁止保护区内河道采砂等措施,胭脂鱼种群数量有所增加,但保护工作仍任重道远。4个被监测的水库,水体中度富营养状况没有改善,反而个别上升到富营养级别;部分湖库或小支流流量减少、流速缓慢、自净能力弱,污染物长期作用下,水体中氨、磷浓度较高,具有富营养化的风险。

(四)水环境风险管控能力亟待升级。港桥园区毗邻长江,水环境风险防范压力不可忽视。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视频监控能力建设有待加强。区域水环境监测监管主要依靠巡河和瞬时手工监测,但都存在一定问题,巡河只能发现局部问题,瞬时手工监测数据具有偶然性和延时性,需加强智能化、信息化、可视化的水环境监测分析预警系统建设,建立健全风险联防联控机制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提高水环境污染防治和水环境风险管理水平。

(五)水文化领域有待繁荣发展。永川是长江入重庆第一道关口,因境内三河汇碧、形如篆文“永”而得名,水文化底蕴相对雄厚。“十三五”时期,水生态环境保护的重点是水环境综合治理,对水文化的系统挖掘和价值利用还不够深入,物质类和非物质类水文化存在家底不清、情况不明问题,不能充分展示永川水文化特色和亮点。此外,全区运用丰厚水文化资源对社会进行水生态环境教育还不足,传承、弘扬和培育人们形成“人水和谐”生产生活方式,推动全区人民更好地爱水、敬水、亲水、节水、护水等方面还存在差距。

第三节 水生态环境保护面临重要机遇

(一)党中央高度重视长江生态环境保护。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提出加强长江、黄河等大江大河生态保护和系统治理等重大决策部署。2016年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先后三次主持召开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强调“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确立了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的总基调,统一了思想认识。2019年,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并强调加强生态保护修复,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重庆是长江上游生态屏障的最后一道关口,对长江中下游地区生态安全承担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为重庆强化上游意识,担起上游责任提供了方向指引和根本遵循。202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正式实施,切实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保护的重要指示要求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转化为国家意志和全社会行为准则,为长江母亲河永葆生机活力提供了法治保障。“十四五乃至今后更长一段时间,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主旋律仍将贯穿于长江流域发展各个领域,融入各类生产生活、开发建设的各个环节,必将推动全社会形成共建共享美丽长江新格局。

(二)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等国家战略为守护一江碧水带来有利契机。长江经济带、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等区域发展战略都把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作为重要任务之一,明确将生态环境保护摆在重要位置,对加强长江保护与修复提出了更高的标准和更严的要求,为新时代成渝地区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擘画了美好蓝图,提供了根本遵循。永川区是长江入重庆第一道关口,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的重要节点,主城都市区战略支点城市,对长江经济带及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发展有重要的支撑作用。长江经济带、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等国家战略的深入实施和加快推进,是永川区发展进程中迎来的重大历史机遇,为推动区域水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带来了有利契机。

(三)水生态环境保护已奠定良好基础。十三五时期,全区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污染防治攻坚战取得显著成效,城市和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工业集聚区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船舶码头污染治理设施等环境保护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区域水生态环境明显改善,为十四五时期水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奠定了坚实基础。全社会环境保护的意识日益提升,生态环境保护的合力逐步形成,为永川区共抓大保护凝聚共识、协同发力奠定了社会基础。

十四五时期,全区发展环境和条件都有新的深刻复杂变化,水生态环境保护面临的机遇与挑战并存,必须不断增强机遇意识和风险意识,保持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定力,以改善水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不断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

第二章 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第一节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学笃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深化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坚持“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等重要指示要求,以水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减污降碳协同发力为抓手,以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为主线,以水生态保护修复为重点,坚持水环境、水生态、水资源、水安全、水文化五水统筹,构建人水和谐新格局,推动永川区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中展现大担当、实现新作为,在推进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中发挥示范作用贡献力量。

第二节 基本原则

(一)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注重保护与发展的协同性、联动性、整体性,按照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与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相协调,以高水平保护引导推动高质量发展。

(二)以人为本,人水和谐。坚持以人民为中心,顺应群众对美丽河湖的向往,统筹城乡环境治理和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水生态环境问题,不断提供更多优质的水生态产品,持续满足人民群众景观、休闲、垂钓、游泳等亲水需求,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系统治理,协同联动。坚持“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理念,从生态系统整体性和流域系统性出发,系统开展生态环境修复和保护,强化山水林田湖草等各种生态要素的协同治理,以河湖为统领,统筹水环境、水生态、水资源、水安全、水文化,推动流域上中下游地区互动协作。

(四)多元共治,落实责任。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公众参与的多元共治格局,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强化“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实地方人民政府规划实施和水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确保水生态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

第三节 主要目标

十四五”时期,全区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水生态系统功能逐步恢复,河湖生态用水得到基本保障,水安全保障能力得到提升,水文化传承初见成效,水环境、水生态、水资源、水安全、水文化“五水”统筹推进格局基本形成,“有河有水、有鱼有草、人水和谐”目标基本实现。到2035年,全区水生态环境根本好转,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第一道关口全面筑牢,山清水秀美丽永川基本建成,人民对优美水生态环境的需要基本得到满足。

(一)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2025年,大陆溪湾凼国控考核断面水质稳定达到Ⅳ类,3个市控考核断面稳定达到Ⅲ类,水功能区达标率达到93.1%,优良水体比例稳中有增。

(二)水生态系统功能逐步恢复。2025年,水生生物多样性保护水平有效提升,长江干流水生生物完整性有所改善。河湖岸线保护得到强化。湿地面积保有量不低于110.77公顷

(三)河湖生态用水得到基本保障。2025年,全区年用水总量控制在4.36亿立方米以内。生态流量管理措施全面落实,临江河、小安溪、九龙河、大陆溪流域生态流量得到有力保障。

(四)水安全保障能力得到提升。2025年,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达到或优于类比例达到100%,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达到或优于类比例不低于93%,城乡居民饮水安全得到保障。市控断面水质自动监测实现全覆盖,水环境智能化监管水平得到提升。

(五)水文化传承初见成效。2025年,美丽河湖建设初见成效,“三面青山、六水绕城、九湖美景”山水城市风貌得以重塑,“人水和谐”新格局加快构建。

专栏1 十四五水生态环境保护核心指标目标表

类别

序号

指标名称

2020

现状

2025

目标

指标类型

责任部门

水环境

1

大陆溪湾凼国控考核断面水质类别

约束性

区生态环境局

2

市控考核断面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

100

100

约束性

区生态环境局

3

水功能区达标率(%

88.2

93.1

约束性

区生态环境局

水资源

4

全区年用水总量(亿立方米)

3.22

4.36

预期性

区水利局

5

达到生态流量底线要求的河湖数*

4

约束性

区水利局

水生态

6

湿地面积保有量(公顷)

110.77

预期性

区林业局

水安全

7

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

100

100

约束性

区生态环境局

8

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

92.9

不低于93

预期性

区生态环境局

水文化

9

美丽河湖创建个数(个)

1

预期性

区生态环境局

*备注:达到生态流量底线要求的河湖为临江河、小安溪、九龙河、大陆溪。

第三章 巩固深化水环境治理

坚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以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为抓手,统筹源头防控、过程控制和末端治理,巩固深化工业、生活、农业农村、船舶码头污染整治,推动全区水生态环境质量再上新台阶。

第一节 实施入河排污口整治

(一)开展排查溯源。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重点任务、责任分工和经费保障,深入推进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按照“有口皆查、应查尽查”要求,以消除污水直排、偷排、乱排现象为重点,按照《入河(海)排污口三级排查技术指南(HJ 1232—2021)》相关要求,摸清掌握各类排污口的分布及数量、污水排放特征及去向、排污单位基本情况等信息。按照“谁污染、谁治理”和政府兜底的原则,逐一明确排污口责任主体,建立责任主体清单。对于难以分清责任主体的排污口,开展溯源分析,查清排污口对应的排污单位及其隶属关系,确定责任主体。责任主体负责源头治理以及排污口整治、规范化建设、维护管理等。

(二)实施分类整治。根据排污口责任主体所属行业及排放特征,明确排污口分类。按照“依法取缔一批、清理合并一批、规范整治一批”要求,制定实施整治方案,以截污治污为重点,明确整治工作目标、整治措施、完成时限、责任主体等。建立排污口整治销号制度,通过对排污口进行取缔、合并、规范,最终形成需要保留的排污口清单。到2023年,基本完成长江干流排污口排查,推进长江干流排污口整治。到2025年底,完成全区所有排污口排查,基本完成长江及重要支流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并建立长效机制。

(三)严格监督管理。强化规划管理,严格规范审批。通过核发排污许可证等措施,依法明确排污口责任主体自行监测、信息公开等要求。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原则,对工矿企业、工业及其他各类园区污水处理厂、城镇污水处理厂排污口开展监测,水生态环境质量较差的地方应适当加大监测频次。鼓励将排查出的农业排口、城镇雨洪排口及其他排口纳入管理。开展城镇雨洪排口旱天污水直排的溯源治理,加大对借道排污等行为的监督管理力度。严禁合并、封堵城镇雨洪排口,防止影响汛期排水防涝安全。严格环境执法,建立排污单位、排污通道、排污口、受纳水体等信息资源共享机制,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

第二节 推进工业污染防治

(一)调整产业结构。加快“三线一单”落地应用,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落实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强化规划环评引领,明确区域产业布局、发展规模和环保准入等要求,对不符合规划环评要求的项目不予审批,防止结构性的环境问题。严控“两高一资”和过剩产能行业,依法淘汰落后产能,鼓励发展节水高效、低耗水高新技术产业。推进“散乱污”企业整治,对不符合环保要求的企业实施关停取缔、整合搬迁、提升改造、入园升级等。

(二)优化空间布局。禁止在长江岸线一公里范围内布局新建重化工、纸浆制造、印染等存在环境风险的项目。禁止在化工产业集聚区外扩建化工项目。鼓励现有工业项目、化工项目分别搬入工业集聚区、化工产业集聚区。有序推进现有工业园区空间布局的调整优化,新建有污染物排放的工业项目,除在安全生产或者产业布局等方面有特殊要求外,应当进入工业园区(工业集聚区)。对未进入工业园区的项目,或在工业园区(工业集聚区)以外区域实施单纯增加产能的技改(扩建)的项目,不得办理项目核准或备案手续。

(三)强化污水收集和处理。加大分散企业整治力度,规模较小的分散排污企业原则上向园区集中,不能集中的企业,其产生的生产废水经预处理后可接入污水管网集中处理;不能接入市政管网的,其外排生产废污水必须严格按标准执行。建立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进水浓度异常等突出问题清单,排查工业园区污水管网老旧破损、混接错接等情况,查明问题原因并开展整治,实施清单管理、动态销号。根据园区发展规模逐步推进工业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提升园区污水处理厂尾水水质。新建、升级工业集聚区应同步规划建设污水和垃圾集中处理设施,鼓励有条件的园区实施化工企业废水“一企一管、明管输送、实时监控”。

专栏2 工业污水处理及管网建设项目

1.城区污水管网新建工程:建设新城片区污水管网及凤凰湖工业园区污水管网约25km

2.港桥产业园管网建设:新建污水管网9km、排水管网约11km

3.三教产业园污水干管建设:配套建设污水干管。

4.三教产业园区北部污水处理厂:新建规模1m³/d的污水处理厂。

5.三教产业园区寿永片区污水处理厂:论证启动寿永片区污水处理厂建设。

(四)强化企业达标排放监管。强化工业废水预处理,集聚区内的工业废水必须经预处理达到有关指标要求后,方可进入污水集中处理设施。针对重点园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鼓励实施污染防治设施“分表计电”改造,实施企业电量数据共享,对企业污染治理水平进行全过程监控、精细化管理,从而有效杜绝企业偷排偷放、治污设备不使用、治污设备不按规定使用等问题,实现对生产企业生产过程和治污过程的在线监控,提高环境监管能力,从根源上控制污染产生。加大企业排污监管,落实排污许可制度,实现“持证排污、按证排污、无证不得排污”。

第三节 强化城镇生活污染防治

(一)实施城镇雨污管网建设及改造。巩固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成效。加快城中村、老旧城区、城乡结合部和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的生活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加快消除管网收集空白区。结合老旧小区和市政道路改造,实施混错接、漏接、老旧破损管网更新修复,提升污水收集效能。新建管网应实施雨污分流,城区在完成片区管网排查修复改造的前提下,因地制宜采取溢流口改造、截流井改造、调蓄设施增设、溢流污水就地处理、雨污分流改造等工程措施,对现有雨污合流管网开展改造,降低城区径流及合流制管网溢流污染。新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必须合理规划建设服务片区污水收集管网,确保污水收集能力。

(二)加强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新改扩建。根据各污水处理厂(站)现有负荷、处理工艺、技术水平及污水收集率等情况,有序推进城镇污水厂升级改造,完成永川污水厂四期扩建,处理能力提升3.0万吨/日。按照因地制宜、查漏补缺、有序建设、适度超前的原则,推进科技生态城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新建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全部按照一级A标及以上排放标准设计、施工、验收,到2025年,全区城市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均不低于一级A标排放标准;建制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出水水质不得低于一级B标排放标准。

(三)强化污水收集处理设施运行监管。实施城区污水管网精细化普查,持续推进城区雨污管网探测修复,积极推进镇街污水管网的查漏补缺,依法有序建立管网地理信息系统并定期更新完成污水处理厂(站)自动在线监控装置的安装,实现对污水处理厂运行和排放的实时、动态监督,确保污水排放基本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健全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机制和监管办法,完善巡查机制,确保污水处理厂(站)稳定运行并达标排放。健全污水处理收费机制,建立与处理水质、污染物削减量等服务内容挂钩的污水处理服务费奖惩机制。积极推进“厂网河”一体化改革。

专栏3 城镇雨污管网建设管理项目

1.排水管网改造修复工程:对永川区中山片区老旧小区排水管网进行改造修复。

2.溢流污染控制工程:新建城区生活污水溢流应急调蓄池2m3

3.科技生态城污水管道建设工程:沿河敷设污水管道12km

4.管网普查工程:实施城区1000km排水管网精细化普查。

5.永川污水处理厂四期扩建工程:永川污水处理厂原址扩建3m3污水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质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

6.科技生态城污水处理厂:选址建设科技生态城地埋式污水处理厂及中水处理,日处理生活污水5m3,中水2m3

(四)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实施红旗河流域、玉屏河流域海绵城市提升工程,综合采取“渗、滞、蓄、净、用、排”等措施,加快城市道路、城市绿地与广场、城市水系低影响开发设施建设,最大限度地减少城市开发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将降雨就地消纳和利用,建设具有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功能的海绵城市。新建区以海绵城市理念指导城市建设,按照修建性规划的指标进行严格管控。

(五)强化城镇生活垃圾、污泥等治理。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加快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设施建设,拓宽中心城区生活垃圾强制分类覆盖范围。论证启动永川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二期工程,建立以焚烧发电资源利用为主、卫生填埋无害化处理与应急处置为辅的多种垃圾处理方式。论证启动垃圾填埋场分区填埋及地下水治理工程,减轻垃圾渗滤液对环境的污染。推进污泥无害化处置和资源化利用,推广将生活污泥焚烧灰渣作为建材原料加以利用。

专栏4 生活垃圾、污泥治理项目

1.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二期工程:论证扩建600t/d生产线一条,项目工艺技术采用德国马丁SITY2000逆推型机械炉排炉。

2.垃圾填埋场分区填埋及地下水治理工程:论证启动垃圾填埋场分区填埋及地下水治理工程,将现有生活垃圾填埋场改造成为以飞灰填埋为主、生活垃圾应急填埋为辅的综合型填埋场,采用阻隔减水、抽排(阻隔)减污的手段对地下水进行整治。

3.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项目(二期):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二期扩建项目,年处理量100t/d

第四节 推进农业农村污染防治

(一)深化农村生活污染治理。推动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实施《永川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2021-2025年)》,按照“近远结合”,对靠近城镇的村社,推动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的服务范围向近郊周边农村延伸,污水纳入管网集中处理;对聚居规模较大的独立村社或有条件的相邻村社,建设或联合建设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工程;对位置偏远、规模较小、居住分散的村社,鼓励建设人工湿地等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鼓励散居农户采用自然湿地、生物塘、农村沼气、化粪池等生态化和资源化的处理方式,提升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率。到2025年,日处理规模100吨及以上的农村集中式生活污水处理站出水水质不得低于一级B标排放标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40%。强化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深入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千村示范行动”,实施农村易腐垃圾就地就近资源化利用处理,推进垃圾分类处理与再生资源利用“两网融合”,着力构建“区-镇街-行政村”三级回收网络体系。

(二)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实施农村黑臭水体专项治理工程,统筹开展农村水系综合治理和美丽乡村建设等工作,集中治理农村生活污水、垃圾、养殖和农业面源污染,实施截污控源、清淤疏浚、生态修复、水系连通等工程,提升农村水环境质量。根据黑臭水体程度、污染成因、水文气候和经济发展水平,合理选择治理技术模式,因河因塘施策,分区分类,标本兼治,2025年,基本消除较大面积的农村黑臭水体。对整治后的水体纳入河长制管理,防止黑臭水体返黑返臭。

(三)强化种植业污染治理。科学规划合理布局设施农业,开展流域设施农业种植基地或草坪种植基地建设规划,划定设施农业禁建区、限建区和适建区,留足河道与设施农业的缓冲距离。持续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加快推进测土施肥技术,病虫害统防统治和绿色防控技术,重点做好茶叶、经果等有机肥替代化肥行动,采取农作物生长关键时刻集中施药措施,实现农药化肥用量持续平稳下降。开展农业废弃物回收及资源化利用,开展可降解地膜试验示范,加快标准地膜推广应用,建立健全农膜废弃物贮运机制,完善农膜回收网络;加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开展区域性秸秆综合利用试点示范;加强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开展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试点。开展农业面源污染拦截,沿河农田密集区域大力推进冬水田,削减农田入河污染负荷。

(四)推进畜禽养殖污染治理。严格执行畜禽禁养区、限养区、适养区“三区”管理规定,进一步巩固畜禽养殖污染整治成果,防止污染反弹。加快发展种养有机结合的循环农业,依托种植业布局合理规划养殖场,构建种养循环发展机制。突出抓好规模化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推广粪污全量收集还田、固态粪便堆肥处理、粪水肥料化、异位发酵床等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模式,完成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未来畜禽养殖发展建议在源头节水和清粪方式上进一步改善,可采用自动饮水器+杂质水管收集、水禽旱养、低架网床+原位铺料发酵或异位发酵+干清粪机械或人工收集生产有机肥等更为绿色生态低成本的粪污防控治理技术。探索建立由第三方服务机构开展畜禽养殖废弃物的统一收集、运输、集中处置或技术运维模式。加强畜禽养殖散户污染治理管控,结合当地农村改厕和环境整治等协同对畜禽养殖散户畜禽粪污的治理及资源化利用进行摸查和加以适宜管控。

专栏5 规模化畜禽养殖发展建议

建议采取“公司+家庭农场”的合作模式,推进有机农业产业化,采用自动饮水器+杂质水管收集、水禽旱养、低架网床+原位铺料发酵或异位发酵+干清粪机械或人工收集生产有机肥等更为绿色生态低成本的粪污防控治理技术。

(五)实施水产养殖污染防治。严格按照养殖水域滩涂规划,合理布局养殖区域,落实禁养区、限养区和养殖区环境影响管控措施。开展养殖场池塘尾水直排及治理情况摸底调查,分解落实养殖尾水直排整改任务、整改时限、整改责任、整改措施,制定一场(塘)一策整改方案。有序推进养殖尾水治理工作,梯次推进30亩以上专用池塘养殖场治理,全面完成河、库500米范围内11865亩规模化池塘循环水养殖生态修复或清水养殖,30亩以下水产养殖场,鼓励采取种养结合方式,促进废弃物等就近就地消纳利用。推广健康养殖技术,如池塘鱼菜共生养殖、绿色养殖等,构建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水产养殖业。加大水产养殖监管执法力度,加强养殖投入品管理,依法规范、限制使用抗生素等化学药品,严厉查处利用化肥、粪便、动物源性饲料开展渔业养殖等违法行为。

专栏6 农业农村污染治理项目

1.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新建卫生厕所9000座。

2.黑臭水体治理工程:三星桥小河、金龙河樱花谷段等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程。

3.规模化水产养殖治理工程:以30亩以上专用池塘养殖场为治理重点,全面完成河、库500米范围内11865亩规模化池塘循环水养殖生态修复或清水养殖。

4.大竹溪水花基地段水生态修复+面源污染防治项目:项目占地面积约3.75万㎡,计划分成3个区域实施。包括“生态湿地+生态涵养区”构建、尾水深度净化区建设和“河流缓冲带”设置。

5.何埂镇圣水河流域水产养殖尾水处理项目:对规模水产养殖实施尾水治理。

第五节 加强船舶码头污染治理

(一)船舶油污水治理。督促辖区内航运企业按照内河船舶法定检验技术规则,对所属营运船舶进行排查清理,确保船舶油水分离装置和油污水收集设施等安装到位并可用,具有船舶检验机构发放的防油污证书;督促港口企业与有资质的公司签订危险废物处置协议,对靠港船舶废油污水进行接收、转运、处置。将船舶油水分离器是否正常运行纳入海事日常执法检查的工作内容,加大船舶污染防治工作的监督指导力度。

(二)船舶生活污水治理。落实《400总吨以下内河船舶水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在加快完成100—400总吨船舶生活污水收集处置装置改造基础上,推进100总吨以下产生生活污水的船舶设施改造。新建船舶应按照现行内河船舶技术法规要求设置防治生活污水污染设施。督促大型货船严格按照内河船舶法定检验技术规则,安装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并定期对船舶生活污水进行转岸,并做好交接记录。

(三)船舶垃圾处理。完善船舶污染物“船—港—岸”全过程衔接和协作,加快船舶污染物港口接收设施与城市公共转运处置设施有效衔接。对辖区码头进行全面检查,并督促辖区内航运企业配备所属营运船舶垃圾公告牌、垃圾桶、垃圾记录簿、标识标语等。在客流量密集的码头站点设置垃圾回收点,城管部门定期收集处理。加强船舶“收集—接收—转运—处置”全过程监管,深化落实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和处置联单制度,实现港口船舶水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全过程电子联单闭环管理。

第四章 着力保障河湖生态用水

秉持“节水即治污”的理念,坚持节水优先方针,把节水作为解决永川区“新老水问题”的重要举措,控制用水总量,提高农业、工业、城镇用水效率,切实保障河湖基本生态用水需求。

第一节 控制用水总量

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继续实施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管理,把节水作为约束性指标纳入政绩考核。严格用水定额,执行梯度水价制度,抑制不合理用水需求。逐步降低水资源消耗强度。加强相关规划和项目建设布局水资源论证工作,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国土空间规划的编制、重大建设项目的布局,应充分考虑区境内水资源条件和防洪要求。到2025年,全区年用水总量控制在4.36亿立方米以内,单位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较2020年均下降15%

第二节 提高用水效率

全方位建设节水型社会,加大农业节水力度,深入开展工业节水,加强城镇生活节水。强化农业节水,优化农业种植结构,全面推进中型灌区节水改造和区域规模化种植业高效节水灌溉工程,完善农业用水计量设施建设,提高农业灌溉用水效率,优化用水结构。推广和普及田间节水技术,开辟抗旱水源,科学调度抗旱用水。抓好工业节水,严控高耗水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加快淘汰落后产能,采用差别水价以及树立节水标杆等措施,推动高耗水企业加强废水深度处理和达标再利用。加大工业节水改造力度,支持工业、企业开展节水技术改造及再生水回用改造,重点企业要定期开展水平衡测试、用水审计及水效对标。推行企业和园区水循环梯级利用。加强城镇节水。实施供水管网改造工程,到2025年,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10%以内。深入推进公共领域节水,大型新建公共建筑和政府投资的住宅建筑应当安装建筑中水设施;新建公共建筑应当采用节水器具,鼓励新建小区居民优先选用节水器具。加强再生水、雨水等非常规水多元、梯级和安全利用,逐年提高非常规水利用比例。

专栏7提高用水效率项目

1.重庆市永川区中型灌区工程:在上游、卫星、双河口、花滩灌区实施续建配套改造工程。

2.高效节水灌溉工程:发展高效节水灌溉面积5万亩,新增恢复灌溉面积5万亩。

第三节 保障生态流量

切实发挥好控制性水利工程在改善水质中的作用,重点保障枯水期河道生态基流,实现水资源综合效益和可持续利用。根据区域内各水电站、水库资源状况及水库供水任务,在满足城镇生活用水需求下,优先保障河道内最基本的生态用水需求,其次满足灌区内农业灌溉用水需求,在有弃水的情况下,弃水应作为河道生态补水。加快推进渝西水资源配置工程等跨区域调水工程并落实《重庆市渝西水资源配置工程受退水区水污染防治规划(修编)》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深入推进再生水循环利用和水系连通,增加枯水期下泄流量,保障生活和生产用水,促进河道干流生态系统平稳恢复。继续推进小水电分类整治,到2022年全面退出列出的“退出类”小水电,加强对“保留类”和已完成整改的小水电生态流量监测,满足生态流量下泄要求。科学制定完善水资源优化调度体系,临江河、小安溪、九龙河、大陆溪4条河流生态流量得到有力保障。

专栏8保障生态流量项目

渝西水资源配置工程:临江加压站、双石加压站、邓家岩水库二级提水泵站、孙家口水库二级提水泵站以及120km输水管线(其中有8座隧洞,长17.8km)。

第五章 大力推进水生态保护修复

牢固树立“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理念,按照保护为主、修复为辅原则,强化流域生态空间管控,推动湿地生态系统保护与建设、重点河湖生态缓冲带建设、重要水体保护修复,强化水生生物多样性保护。

第一节 强化流域生态空间管控

坚持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的原则,优化国土空间规划。结合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实施临江河、小安溪、九龙河、大陆溪等流域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分区施治、精细化管理,管护好以水库、蓄滞洪区等为主的点状空间,以水域和岸线为主的带线空间和以保障水资源为主的涉水陆域空间。统筹考虑水资源量、水环境容量、水生态状况,以河长制为抓手,强化流域空间规划、用途管制、水生态环境治理与修复、水生态补偿等,构建“源头严控、过程严管、损害赔偿、责任追究”的流域水生态空间管控体系。优化调整流域水功能区划,协调水资源开发利用与水生态环境保护。严格岸线分区管理与用途管制,开展河湖岸线利用保护现状调查评估,加大非法码头整治、非法采砂整治等治理力度。

第二节 推进重要水体保护修复

(一)保护和建设湿地生态系统。有序开展湿地公园建设。推动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建设,推进城乡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尾水人工湿地净化和河湖净化湿地建设,在重点排污口下游、河流入湖库口、支流入干流处等关键节点因地制宜建设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到2025年,永川区湿地生态系统功能得到有效恢复和提升,湿地面积保持在110.77公顷。

(二)建设重点河湖生态缓冲带严格执行《重庆市水污染防治条例》,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等生态要素,划定河湖生态缓冲带,将河湖生态缓冲带纳入河湖岸线保护范围。长江防洪标准水位或者防洪护岸工程划定的河道管理范围外侧,城镇规划建设用地内尚未建设的区域应当控制不少于五十米的绿化缓冲带,非城镇建设用地区域应当控制不少于一百米的绿化缓冲带。长江一级支流河道管理范围外侧,城镇规划建设用地内尚未建设的区域控制不少于三十米的绿化缓冲带,非城镇建设用地区域控制不少于一米的绿化缓冲带。按照《河湖生态缓冲带保护修复技术指南》,实施重点区域生态缓冲带修复及建设,在面临工业、生活与面源污染等复合污染特征,水质水量波动较大的干支流河段两岸建立乔灌草相结合的立体植物缓冲带,进一步拦截污染,稳定水质。

(三)推进重要水体生态修复。坚持良好水体和受损水体两手抓,全面推进临江河、小安溪、九龙河、大陆溪流域重要水体生态修复工程。以城市及乡镇饮用水水源地、水源涵养区、河流源头区为重点,实施水土保持、涵养林隔离防护等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提升水源涵养能力。以受污染严重,生态敏感空间被侵占,生态结构受损和生物多样性减少的问题河段为重点,通过建设生态护坡、生态浮床,种植水生植物,投放水生生物等措施,实现重点支流河道生态修复,逐步提高流域生态系统功能。加强湖库富营养化监测预警与控制。

专栏9水生态保护修复项目

1.港桥工业园区段湿地系统建设工程:在港桥工业园区段进行人工湿地等工程内容。

2.河道缓冲带建设:建立大安工业园区、三教产业园区下游河道缓冲区,在水质水量波动较大的干支流河段两岸建立乔灌草相结合的立体植物缓冲带。

3.重点支流河道生态修复工程:对临江河、小安溪、九龙河、大陆溪等流域重点支流实施生态修复。

4.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九龙河流域):对九龙河流域农村河道水质进行生态修复,包括河道清障、河道清淤、岸坡整治、水源涵养与水土保持等工程。

5.一龙河鱼剑滩生态修复工程:一龙河鱼剑滩实施生态修复工程,包含砾间接触氧化、人工湿地建设、生态护坡、沉水植物等。

6.胜利路向家坝河沟生态修复工程:小安溪支流向家坝小河沟实施生态修复工程。

第三节 加强流域水生生物保护

严格执行《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水生动植物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等的规定,加强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永川段)水生生物保护。严格落实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十年禁渔”政策,在长江流域水生生物保护区全面禁止生产性捕捞,严厉查处电鱼、毒鱼、炸鱼等破坏渔业资源和生态环境的捕捞行为,逐步恢复长江生物多样性。强化和规范增殖放流管理,合理实施水生生物增殖放流,加强增殖放流效果跟踪评估,严禁放流外来物种。

第六章 全力保障水环境安全

坚持预防为主,完善水环境风险应急联动机制,加强环境风险评估,落实风险防控措施,提升环境应急能力和管理水平,全力保障水环境安全。

第一节 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

(一)推进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强化城市水源地规范化建设,不断提升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信息化建设能力。推进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按照水源地保护要求完善隔离网,水源保护监控设备,一、二级水源保护标志标牌和界碑,道路安全交通标志等规范化建设。鼓励开展农村分散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逐步开展分散式农村饮用水水源水质监测。

(二)加大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力度。巩固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成果。推进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污染治理,对其上游或补给区可能影响水源环境安全的风险源进行排查整治。编制不达标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达标方案,开展专项治理;受上游来水或天然背景值影响超标的水源,综合采用水源替代、水厂深度处理等措施治理;受人为污染影响超标的水源,开展污染综合治理,限期达标。到2025年,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到或优于类比例达到93%

(三)强化饮用水安全全过程监管。加强水源水、出厂水、管网水、末梢水的全过程管理,定期监测、检测和评估饮用水水源、供水厂和用户龙头出水水质等饮用水安全状况,并向社会公开。开展水厂反冲废水专项整治。强化饮用水水源风险防范能力,修订水源地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完善应急物资储备库,加强预警监控能力建设。强化生态环境、水利等部门合作,完善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协调联动机制,切实提高水源地环境安全保障水平。

第二节 加强环境风险评估

严格落实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要求,督促指导环境风险企业定期开展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确定环境风险等级,强化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备案审查。2025年,全区环境风险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备案率达到100%,并进行定期修订。全面开展区域性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定期开展行政区域、流域、工业园区、集中式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2025年,行政区域、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备案率达到100%,并进行定期修订。开展“一企一库”“两场两区”等六类地下水重点污染源地下水生态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工程,积极推进永川中明港桥危险废物处置场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工程开展。

第三节 落实风险防控措施

落实区域风险防控措施,以临江河、龙溪河、大陆溪等8条涉及县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地表水饮用水源地及其他重要环境敏感目标河流为重点开展“南阳实践”经验推广,完成突发水污染事件“一河一策一图”全覆盖。加强化学品环境风险管控,实施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和废弃物处置全过程管理,督促化学品生产企业采取防渗漏、防垮塌等措施,建设地下水水质监测井进行监测。强化危险废物环境监管和利用处置,实施危险废物、医疗废物收集、贮存、运输的全过程管理,完善医疗废物、危险废物收集处置设施,积极开展危险废物排查整治。

第四节 提升水环境风险应急能力

(一)完善水生态环境监测网。根据“十四五”水生态环境考核目标,细化大陆溪、临江河、小安溪、九龙河流域地表水、饮用水、水功能区、入河排污口等多领域的水质、水量、水生生物等多指标的水生态环境监测方案,明确监测断面、监测指标、监测频次以及责任主体,加强水体长期监测、监控制度及能力建设。到2025年底前,市控断面、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重点涉水污染源排口出水水质自动监测实现全覆盖。

(二)推进应急能力标准化建设。标准化建设渝西地区应急分中心,补充应急交通工具、应急防护装备、应急取证设备,提升应急快速反应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加强应急专家队伍、专业应急队伍、基础应急队伍、志愿应急队伍建设,推进应急队伍标准化、社会化。健全以应急物资储备为主、社会救援物资为辅的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加强永川朱沱港环境应急物资储备。

(三)推进监测能力现代化建设。完成河流水质监测系统、水生态监测、水质监测船、水质快速监测设备、河道执法和突击监察以及调查取证现代化、科技化建设所需的硬件设施配套建设,提高环境监管硬实力。建设智慧河长信息系统,充分运用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互联网+等先进技术手段,完善水环境质量的常态化监测,实现水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估、预警等综合集成,提高常态监管的成效。

(四)强化应急监测预警能力。探索重点环境风险企业、工业园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重要河流监测断面等重要点位、敏感目标水质自动在线监测及视频监控智能分析预警,将城市湖库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和重点湖库纳入富营养化预警预报范围,全面保障饮水、用水安全。

专栏10应急能力建设工程

1.应急分中心能力建设:建设环境应急物资储备库,包括应急处置物资、应急监测设备、应急防护装备、应急通讯设备、应急信息化能力建设;环境应急能力标准化持续建设,提升应急快速反应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

2.智慧河长信息系统项目:打造重庆市永川区智慧河长建设项目,以云平台为基础,构建智慧河长“1+2+1+7的软件体系,即1个中心,2个平台、1个服务和7大智慧业务应用系统。

第五节 加强流域应急管理水平

(一)完善环境风险预警体系。进一步强化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责任,督促风险源单位认真履行环境风险防范主体责任,开展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治理,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机制。强化事前严防、事中严管、事后处置的全过程风险防范,建立多层级的生态环境风险防范制度。加强消防、公安、水利、交通、生态环境等部门间应急联动,提升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和协同处置能力,不断优化突发环境事件应急联动机制。加强断面水质预警调度机制,分别向相关责任单位下达水质预警函。

(二)强化应急响应管理。完善“企业主体、政府主导、部门联动、专家支撑、社会救援”突发环境事件处置机制。完成凤凰湖、三教、港桥工业园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全面普查本辖区所有水环境风险企业,以及涉及环境风险物质装卸运输的港口码头、页岩气开采设施、集中式污染处理设施、危废经营单位等重点风险单位,深化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精细化管理,并在“重庆市环境风险应急指挥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登记。定期组织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

(三)强化环境风险联防联控。提升泸永江环境协同治理能力,深化《永川泸州龙溪河流域联防联控合作协议》,加强污染跨界协同治理,常态化环境监管执法,联动开展环境应急。进一步完善与渝西川东“8+3区县签订的《区域环境执法联动合作协议》。从建立协作制度、加强研判预警、科学拦污控污、强化信息通报、实施联合监测、协同污染处置、做好纠纷调处、落实基础保障等8个方面着手,进一步健全与铜梁区、荣昌区、大足区等毗邻区县的跨界流域应急联动机制,联合防范、响应、处置、事后恢复跨界流域突发环境事件,共同维护水环境安全。

第七章 积极推动水文化建设

立足永川“三面青山、六水绕城、九湖美景”城市发展空间,挖掘水文化特色资源,加大水文化建设力度,强化水文化宣传利用,加快构建人水和谐新格局。

(一)挖掘水文化特色资源。科学地保护和利用各种水文化资源,推动永川区水文化建设的繁荣与发展。摸清永川区物质和非物质水文化遗产的内容、存在形式、种类和分布,全面掌握水文化遗产情况,形成永川区水文化的原始资料。加强同高校的深度合作,聚力挖掘、充分展示永川水文化特色和亮点。

(二)加大水文化建设力度。水为载体,合理布局亲水便民设施,打造群众可看、可感、可互动并具有水文化底蕴、彰显地方滨水文化特色的公共活动水岸空间。坚持尊重自然,突出区域水岸生态与文化特色,打造滨水文化景观带,在城市建设中植入水文化。大力推进长江上游水土保持生态科技馆建设,推进水文化工程建设。推动美丽河湖建设,实现“有河有水、有鱼有草、人水和谐”,使人民群众直观感受到“清水绿岸、鱼翔浅底”的河湖之美。

(三)强化水文化宣传利用。加强充分利用和整合永川区现有历史文化资源、地方特色文化资源和自然遗传资源,打造鞭炮文化、东坡文化、思源文化等地方文化,与靓水文化品牌相结合,做好水保护、水开发、水利用,唤起人们对永川的文化亲近。丰富水文化宣传形式,以水生态文明理念和特色水文化为主题开展各类宣传活动,促进水文化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逐步形成“政府主导、社会认同、全民参与”的亲水、爱水、护水、节水氛围。

第八章 保障措施

第一节 组织保障

按照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分解落实规划任务,推进规划项目实施,建立永川水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各级河长要加强对责任河流的巡查检查,分级分段组织领导、统筹协调责任河流的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等工作,统筹解决河流管理保护问题,监督相关部门依法履行职责。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是落实规划各自牵头工作的责任主体,要积极履行水生态环境保护职能,形成合力、统筹协调、督促指导,确保规划目标如期实现。各类排污单位是落实治污减排、环境风险防范等具体措施的责任主体,要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制度,加强污染防治设施建设与运行管理。

第二节 制度保障

健全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严格控制高能耗、高污染、高耗资企业准入。全面落实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强化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对项目环评的指导和约束作用。健全覆盖所有固定污染源的企业排放许可制,根据流域环境容量,控制排污总量,依法核发排污许可证。执行好排污收费、水资源费、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等经济政策和相关制度,完善镇街流域生态补偿机制,强化环境经济政策调控作用,加快推动水生态环境保护、水污染治理、水资源合理利用。

第三节 资金保障

加大政府资金投入,优化污染防治和水生态保护修复等专项资金用途,重点支持不达标流域和黑臭水体污染治理。加强水污染防治中央资金项目储备,积极争取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支持。推动项目纳入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和三年滚动投资计划,积极争取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投资支持。在不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的前提下,鼓励采用政府直接投资和注入投资项目资本金相结合的方式,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纳入地方债券申报范围,支持符合规范管理要求的PPP项目等。积极支持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模式,支持水生态环境保护项目与收益较好的旅游开发项目或产业有效融合、收益反哺、一体实施。鼓励社会资本以市场化方式设立环境保护基金,引导更多社会资本、民营资本参与水生态环境保护。

第四节 科技保障

加强水污染溯源,深化流域污染机理研究,加快推进重点行业废水深度处理、生活污水低成本高标准处理、饮用水微量有毒污染物处理、水质监测预警等领域研究,全面提升水污染防治工作的科学化、精细化和信息化水平。以长江母亲河、临江河、小安溪、九龙河、大陆溪河“五河”绿色生态水网区域为重点,开展典型水体水生态环境质量健康调查评价;开展生物多样性调查、观测与评估工作;开展湖库泄放管理、河流生态用水调度等与水生态系统健康协调管控研究。在临江河流域开展农业面源污染治理试点。

第五节 监督考核

规划重点工程项目纳入督察,建立常态化督促检查制度。强化人大在生态环境领域监督,积极推动法律监督与舆论监督相结合,充分发挥各类媒体的舆论监督和公众监督作用。加强重点排污企业监督,杜绝治理效果和监测数据造假,健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继续保持严打涉水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坚持零容忍、零懈怠、零缺位,严惩重罚违法犯罪行为。组织规划目标任务考核,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布,按照《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进一步压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对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不力、履职缺位的严肃追究责任。

第六节 公众参与

畅通“12345环保热线、网络举报平台、微信、APP等公众和社会组织参与平台,依法公开水生态环境保护相关信息,依法曝光问题、打击违法行为,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强化环境舆情监测、研判、引导,全方位、深层次、多方式开展水生态环境保护宣传与教育,鼓励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让公众将环保意识落实为环保行动,逐步形成人人参与水环境保护的良好氛围。


附件

重点工程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

类型

项目内容

完成时间

总投资

(万元)

牵头单位

一、污染减排项目

1

城区污水管网建设工程

工业污染防治

建设新城片区污水管网及凤凰湖工业园区污水管网约25km

2024年底

60000

区住房城乡建委、区新城建管委、凤凰湖产业促进中心

2

港桥产业园管网建设

新建污水管网9km、排水管网约11km

2025年底

2000

港桥产业促进中心

3

三教产业园污水干管建设

建设三教产业园配套污水干管。

2025年底

2000

三教产业促进中心

4

三教产业园区北部污水处理厂

新建规模1m³/d的污水处理厂。

2025年底

10000

三教产业促进中心

5

三教产业园区寿永片区污水处理厂

论证启动寿永片区污水处理厂建设。

2025年底

30000

三教产业促进中心

6

排水管网改造修复工程

城镇生活污染防治

对永川区中山片区老旧小区排水管网进行改造修复。

2024年底

17815

区住房城乡建委

7

溢流污染控制工程

新建城区生活污水溢流应急调蓄池2m3

2025年底

5000

区住房城乡建委

8

科技生态城污水管道建设工程

科技生态城沿河敷设污水管道12km

2024年底

12000

区新城建管委

9

管网普查工程

实施城区1000km排水管网精细化普查。

2025年底

3000

区住房城乡建委

10

永川污水处理厂四期扩建工程

在渝西水务永川污水处理厂原址扩建3m³/d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质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

2023年底

11119

区住房城乡建委

11

科技生态城污水处理厂

建设科技生态城地埋式污水处理厂及中水处理设施,日处理生活污水5m3,中水2m3

2025年底

60000

区新城建管委

12

海绵城市提升工程

实施红旗河流域、玉屏河流域海绵城市提升工程。

2023年底

3200

区住房城乡建委

13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二期工程

论证后扩建600t/d生产线一条。

2025年底

20000

区城市管理局

14

垃圾填埋场分区填埋及地下水治理工程

论证启动垃圾填埋场分区填埋及地下水治理工程,将现有生活垃圾填埋场改造成为以飞灰填埋为主、生活垃圾应急填埋为辅的综合型填埋场,采用阻隔减水、抽排(阻隔)减污的手段对地下水进行整治。

2023年底

9000

区城市管理局

15

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项目(二期)

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二期扩建项目,年处理量100t/d

2025年底

8000

区住房城乡建委

16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

农业农村污染防治

新建卫生厕所9000座。

2025年底

1710

区农业农村委

17

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程

三星桥小河、金龙河樱花谷段等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程

2025年底

343

区生态环境局

18

规模化水产养殖治理工程

30亩以上专用池塘养殖场为治理重点,全面完成河、库500米范围内11865亩规模化池塘循环水养殖生态修复或清水养殖。

2025年底

5000

区农业农村委

19

重庆市永川区大竹溪水花基地段水生态修复+面源污染防治项目

项目占地面积约3.75m3,计划分成3个区域实施。包括“生态湿地+生态涵养区”构建、尾水深度净化区建设和“河流缓冲带”设置。

2022年底

1654

卫星湖街道

20

何埂镇圣水河流域水产养殖尾水处理项目

对规模水产养殖实施尾水治理。

2022年底

528

何埂镇

二、生态流量保障

21

重庆市永川区中型灌区续建配套改造工程

提高用水效率

在上游、卫星、双河口、花滩灌区实施续建配套改造工程。

2025年底

6000

区水利局

22

高效节水灌溉工程

发展高效节水灌溉面积5万亩,新增恢复灌溉面积5万亩。

2025年底

7500

区农业农村委

23

渝西水资源配置工程(永川段)

保障生态流量

临江加压站、双石加压站、邓家岩水库二级提水泵站、孙家口水库二级提水泵站以及120km输水管线(其中有8座隧洞,长17.8km)。

2025年底

337000

区水利局

三、水生态保护修复

24

港桥工业园区段湿地系统建设工程

水生态保护修复

在港桥工业园区段进行人工湿地等工程内容。

2023年底

800

港桥产业促进中心

25

河道缓冲带建设

建立大安工业园区下游河道缓冲区,在水质水量波动较大的干支流河段两岸建立乔灌草相结合的立体植物缓冲带。

2025年底

800

凤凰湖产业促进中心

26

建立三教产业园区下游河道缓冲区,在水质水量波动较大的干支流河段两岸建立乔灌草相结合的立体植物缓冲带。

2025年底

800

三教产业促进中心

27

临江河流域重点支流河道生态修复工程

对临江河流域的王家河等重点支流河道实施生态修复工程。

2025年底

4450

区生态环境局

28

小安溪流域重点支流河道生态修复工程

对小安溪流域的高洞子河等重点支流河道实施生态修复工程。

2025年底

5754

区生态环境局

29

九龙河流域重点支流河道生态修复工程

对九龙河流域的隆济溪等重点支流河道实施生态修复工程。

2025年底

5308

区生态环境局

30

大陆溪流域重点支流河道生态修复工程

大陆溪段干流及重点支流实施河道生态修复工程。

2022年底

2416

区生态环境局

31

永川区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九龙河流域)

对九龙河流域农村河道水质进行生态修复,包括河道清障、河道清淤、岸坡整治、水源涵养与水土保持等工程。

2025年底

20000

区水利局

32

一龙河鱼剑滩生态修复工程

一龙河鱼剑滩实施生态修复工程,包含砾间接触氧化、人工湿地建设、生态护坡、沉水植物等。

2025年底

1780

区生态环境局

33

胜利路向家坝河沟生态修复工程

小安溪支流向家坝小河沟实施生态修复工程。

2025年底

1102

胜利路街道

四、水安全保障

34

永川区应急分中心能力建设

应急能力建设

建设环境应急物资储备库,包括应急处置物资、应急监测设备、应急防护装备、应急通讯设备、应急信息化能力建设;环境应急能力标准化持续建设,提升应急快速反应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

2025年底

700

区生态环境局

35

重庆市永川区智慧河长信息系统

监管能力建设

打造重庆市永川区智慧河长建设项目,以云平台为基础,构建智慧河长“1+2+1+7”的软件体系,即1个中心,2个平台、1个服务和7大智慧业务应用系统。

2025年底

970

区水利局

五、水文化建设

36

长江上游水土保持生态科技馆

水文化建设

规划建设长江上游水土保持生态科技馆,配套建设精品园区、科技展示厅。

2025年底

37000

区水利局、区新城建管委

合计(万元)

694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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