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500383009336512R/2022-00184 发文字号: 永川府办发〔2022〕80号
发布机构: 永川区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2-07-14 发布日期: 2022-08-01
标题: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永川重大项目建设工作专班的通知
主题分类: 行政事务 有效性:
索引号: 11500383009336512R/2022-00184
发文字号: 永川府办发〔2022〕80号
发布机构: 永川区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2-07-14
发布日期: 2022-08-01
标题: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永川重大项目建设工作专班的通知
主题分类: 行政事务
有效性: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永川重大项目建设工作专班的通知


永川府办发〔2022〕80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永川“2235”总体发展思路,按照区委办、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川区重大项目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永川委办〔2022〕13号)要求,全力做好重大项目初期规划、前期审批、中期建设、后期管理以及招商引资等工作,确保重大项目落地生效,经区政府同意,成立川南渝西融合发展试验区永川科技生态新城建设(一期)、泸永江融合发展核心区永川沿江绿色发展带综合建设等10个工作专班(以下简称“工作专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专班及工作职责

(一)川南渝西融合发展试验区永川科技生态新城建设(一期)工作专班

组 长:邓 文 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区新城建设党工委书记

副组长:李 勇 区新城建管委主任 

成 员:区新城建管委、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交通局、区水利局、区卫生健康委、区大数据发展局、区教委、相关镇街分管领导。

区新城建管委(牵头单位):负责工作专班办公室工作,负责项目推进总牵头工作,负责编制总体实施方案,负责收集各子项目每月推进情况,负责定期组织召开联席会议,负责推进本单位涉及子项目的各项前期及建设工作。

区发展改革委:负责指导责任单位编制完成五年储备方案和年度实施计划,明确实施时间和路线图,对招商引资、前期工作取得突破的项目,及时纳入项目清单加以推进,并指导项目争取上级专项资金、专项债,指导项目前期手续报批工作。

区财政局:负责指导责任单位开展重大项目投融资模式分析,加大对条件成熟的“2235”重大项目的资金保障力度。

规划自然资源局:负责指导责任单位开展项目涉及的用地、规划等工作,保障项目用地指标,指导建筑、道路等子项目的设计规划方向,指导项目前期手续报批工作。

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指导责任单位开展相关子项目的手续报批工作,协助责任单位开展子项目建设相关事宜。

相关镇街:承担属地责任,牵头做好辖区范围内项目推进中的征地、数据收集、信访稳定工作,配合牵头单位完成其他交办的工作事项。

(二)泸永江融合发展核心区永川沿江绿色发展带综合建设工作专班

组 长:宋 文 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永川高新区党工委书记

副组长:陈小武 港桥产业促进中心主任

成 员:港桥产业促进中心、区发展改革委、区交通局、区财政局、区经济信息委、区招商投资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生态环境局、相关镇街分管领导。

港桥产业促进中心(牵头单位):负责工作专班办公室工作,负责项目推进总牵头工作,负责编制总体实施方案,负责收集各子项目每月推进情况,负责定期组织召开联席会议,负责推进本单位涉及子项目的各项前期及建设工作。

区发展改革委:指导各责任单位编制完成五年储备方案和年度实施计划,明确实施时间和路线图,对招商引资、前期工作取得突破的项目,及时纳入项目清单加以推进,负责牵头推进本单位涉及子项目的各项前期及建设工作。

区交通局、区住房城乡建委:负责牵头推进本单位涉及子项目的各项前期及建设工作,每月向牵头单位报送子项目推进情况,配合牵头单位完成其他交办的工作事项。

区财政局:负责指导责任单位开展重大项目投融资模式分析,加大对条件成熟的“2235”重大项目的资金保障力度。

区经济信息委:负责协助推进产业园区建设,配合开展清洁能源产业项目及材料产业项目等市场投资类项目涉及经济信息领域相关工作。

区招商投资局:负责指导项目牵头单位开展招商引资工作。

区生态环境局:全力配合牵头单位及责任单位推进项目关于生态环境相关事宜,重点配合永川港区朱沱作业区项目涉及珍惜鱼类保护区调整的前期工作。

相关镇街:承担属地责任,牵头做好辖区范围内项目推进中的征地、数据收集、信访稳定工作,配合牵头单位完成其他交办的工作事项。

(三)川南渝西融合发展试验区交通同城化公路建设工作专班

组 长:王寒峰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曾宪勇 区交通局局长

成 员:区交通局、区发展改革委、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经济信息委、区财政局、区生态环境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水利局、区林业局分管领导。

区交通局(牵头单位):负责工作专班办公室工作,负责项目推进总牵头工作,负责编制总体实施方案,负责收集各子项目每月推进情况,负责定期组织召开联席会议,负责推进本单位涉及子项目的各项前期及建设工作,对口协调市交通局。

区发展改革委:负责项目立项等相关手续办理,协助项目牵头单位及项目业主取得工可批复等文件,对口协调市发展改革委,对前期工作取得突破的项目,及时纳入项目清单加以推进。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指导项目业主开展用地预审、规划选址、用地报件等相关工作,负责项目建设相关手续办理,对口协调市规划自然资源局,配合牵头单位完成其他交办的工作事项。

区住房城乡建委:负责牵头推进本单位涉及子项目的各项前期及建设工作,每月向牵头单位报送子项目推进情况,配合牵头单位完成其他交办的工作事项。

区财政局:负责项目建设有关的资金筹措、资金安排、投融资模式确定、资金管理等工作,对口协调市财政局,配合牵头单位完成其他交办的工作事项。

区经济信息委、区生态环境局、区水利局、区林业局:负责指导项目业主办理行政审批手续和项目建设相关手续办理,对口协调市级相关部门,配合牵头单位完成其他交办的工作事项。

(四)川南渝西融合发展试验区交通同城化轨道交通项目建设工作专班

组 长:王寒峰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曾宪勇 区交通局局长

成 员:区交通局、区发展改革委、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经济信息委、区财政局、区生态环境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水利局、区林业局分管领导。

区交通局(牵头单位):负责工作专班办公室工作,负责项目推进总牵头工作,负责编制总体实施方案,负责收集各子项目每月推进情况,负责定期组织召开联席会议,按权限负责铁路项目初步设计及后续建设协调具体工作,对口协调市交通局。

区发展改革委:负责牵头拟订全区铁路建设发展规划,衔接拟定铁路投资计划,按权限负责铁路项目预可研和可研报告的审批、核准、审核等手续办理,牵头推进铁路项目可研及之前的前期工作,对口协调市发展改革委,对前期工作取得突破的项目,及时纳入项目清单加以推进。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指导项目业主开展用地预审、规划选址、用地报件等相关工作,负责项目建设相关手续办理,对口协调市规划自然资源局,配合牵头单位完成其他交办的工作事项。

区财政局:负责项目建设有关的资金筹措、资金安排、投融资模式确定、资金管理等工作,对口协调市财政局,配合牵头单位完成其他交办的工作事项。

区住房城乡建委:负责牵头推进本单位涉及子项目的各项前期及建设工作,每月向牵头单位报送子项目推进情况,配合牵头单位完成其他交办的工作事项。

区经济信息委、区生态环境局、区水利局、区林业局:负责指导项目业主办理行政审批手续和项目建设相关手续办理,对口协调市级相关部门,配合牵头单位完成其他交办的工作事项。

(五)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现代制造业基地汽摩产业集群建设工作专班

组 长:宋 文 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永川高新区党工委书记

副组长:李国财 凤凰湖产业促进中心主任

成 员:凤凰湖产业促进中心、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区经济信息委、区招商投资局分管领导。

凤凰湖产业促进中心(牵头单位):负责工作专班办公室工作,负责项目推进总牵头工作,负责编制总体实施方案,负责收集各子项目每月推进情况,负责定期组织召开联席会议,负责推进本单位涉及子项目的各项前期及建设工作,负责督促责任单位按期完成工作任务,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区发展改革委:指导各责任单位编制完成五年储备方案和年度实施计划,明确实施时间和路线图,对招商引资、前期工作取得突破的项目,及时纳入项目清单加以推进。

区财政局:负责指导责任单位开展重大项目投融资模式分析,加大对条件成熟的“2235”重大项目的资金保障力度。

区经济信息委:负责协助推进产业园区建设,配合开展汽车摩托车产业项目市场投资类项目涉及经济信息领域相关工作。

区招商投资局:负责指导项目牵头单位开展招商引资工作。

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指导责任单位开展相关子项目的手续报批工作,协助责任单位开展子项目建设相关事宜。

(六)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西部职教基地建设工作专班

组 长:宋 文 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永川高新区党工委书记

副组长:盛 逵 永川高新区管委会主任

成 员:永川高新区管委会、区发展改革委、区新城建管委、区教委、区住房城乡建委、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交通局、区公安局、凤凰湖产业促进中心、相关街道分管领导。

永川高新区管委会(牵头单位):负责工作专班办公室工作,负责项目推进总牵头工作,负责编制总体实施方案,负责收集各子项目每月推进情况,负责定期组织召开联席会议,负责推进本单位涉及子项目的各项前期及建设工作,负责督促责任单位按期完成工作任务,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发展改革委:配合业主单位开展项目立项审批、可研审批和项目招标投标工作、综合监督等相关工作,配合牵头单位完成其他交办的工作事项。

教委:负责对接市教委做好项目报备、信息变更等相关工作,配合牵头单位完成其他交办的工作事项。

区住房城乡建委、区交通局、区公安局:负责指导项目业主相关手续办理;负责按权限做好项目周边道路规划建设工作,负责协调处理项目推进过程中出现的阻工等问题,配合牵头单位完成其他交办的工作事项。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负责指导项目业主相关手续办理;对口协调市级相关部门;配合牵头单位完成其他交办的工作事项。

区新城建管委、凤凰湖产业促进中心:配合协调项目前期手续;负责做好项目建设相关工作,配合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做好规划调整相关工作,配合牵头单位完成其他交办的工作事项。

中山路街道办事处、胜利路街道办事处、茶山竹海街道办事处、陈食街道办事处:承担属地责任,做好项目征地拆迁及信访稳定等相关工作,配合牵头单位完成其他交办的工作事项。

(七)巴蜀文化旅游走廊西部欢乐城建设工作专班

组 长:徐秀霞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杨 蓓 区文化旅游委主任

刘春平 区茶旅公司董事长

成 员:区文化旅游委、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区生态环境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交通局、区水利局、区林业局、区招商投资局、区新城建管委、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南大街街道、茶山竹海街道、卫星湖街道、松溉镇、区茶旅公司分管领导。

区文化旅游委(牵头单位):负责工作专班办公室工作,负责项目推进总牵头工作,负责编制总体实施方案,负责收集各子项目每月推进情况,负责定期组织召开联席会议,负责推进本单位涉及子项目的各项前期及建设工作,负责申请项目建设资金及上级专项资金政策对接工作,负责子项目的招商引资工作。

区茶旅公司:负责牵头推进本单位涉及子项目的各项前期及建设工作,每月向牵头单位报送子项目推进情况,配合牵头单位完成其他交办的工作事项。

区发展改革委:负责指导项目立项、可研报告编制等前期工作,并将符合条件的子项目纳入项目库,争取专项资金。

区财政局:负责指导重大项目投融资模式分析,监管项目的资金使用。

区生态环境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交通局、区水利局、区林业局、区新城建管委、区规划自然资源局:负责指导项目业主相关手续办理;对口协调市级相关部门;配合牵头单位完成其他交办的工作事项。

区招商投资局:负责指导项目牵头单位开展招商引资工作。

南大街街道、茶山竹海街道、卫星湖街道、松溉镇:承担属地责任,牵头做好辖区范围内项目推进中的征地、数据收集、信访稳定工作,配合牵头单位完成其他交办的工作事项。

(八)泛黄瓜山城乡统筹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工作专班

组 长:李世红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赵亚 区农业农村委主任

唐永红 区水利局局长

成 员:区农业农村委、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水利局、各相关镇街分管领导。

区农业农村委(牵头单位:负责工作专班办公室工作,负责项目推进总牵头工作,负责编制总体实施方案,负责收集各子项目每月推进情况,负责定期组织召开联席会议,负责推进本单位涉及子项目的各项前期及建设工作。

区水利局:负责牵头推进本单位涉及子项目的各项前期及建设工作,每月向牵头单位报送子项目推进情况,配合牵头单位完成其他交办的工作事项。

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负责指导项目业主相关手续办理;对口协调市级相关部门;配合牵头单位完成其他交办的工作事项。

各相关镇街:承担属地责任,做好辖区范围内项目征地拆迁及信访稳定等相关工作,配合牵头单位完成其他交办的工作事项。

(九)高品质生活示范区城市提升工作专班

组 长:宋朝均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张 静 区住房城乡建委主任

成 员: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生态环境局、区城市管理局、区文化旅游委、区新城建管委、各镇街分管领导。

区住房城乡建委(牵头单位):负责工作专班办公室工作,负责工作专班办公室工作,负责项目推进总牵头工作,负责编制总体实施方案,负责收集各子项目每月推进情况,负责定期组织召开联席会议,牵头推进永川区探花湿地公园片区综合配套实施项目、老城区有机更新项目、场镇环境提升工程、永川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等各项前期及建设工作。

区发展改革委:指导各责任单位编制完成五年储备方案和年度实施计划,明确实施时间和路线图,对招商引资、前期工作取得突破的项目,及时纳入项目清单加以推进。

区财政局:负责协助责任单位开展重大项目投融资模式分析,配合相关单位多渠道筹集资金统筹用于条件成熟的“2235”重大项目。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指导项目业主开展用地预审、规划选址、用地报件等相关工作,负责项目建设相关手续办理,对口协调市规划自然资源局,配合牵头单位完成其他交办的工作事项。

区生态环境局:全力配合牵头单位及责任单位推进项目关于生态环境相关事宜,负责指导项目业主相关手续办理;对口协调市级相关部门;配合牵头单位完成其他交办的工作事项。

区城市管理局:牵头推进桃花山城市田园整治项目、永川中心城区道路及附属设施改造、城镇环卫基础设施建设等各项前期及建设工作,配合牵头单位完成其他交办的工作事项

区新城建管委:牵头推进望城坡生态屏障工程、新城区提档升级项目等各项前期及建设工作,配合牵头单位完成其他交办的工作事项

区文化旅游委:牵头推进石梁湖公园各项前期及建设工作,配合牵头单位完成其他交办的工作事项

各相关镇街:承担属地责任,做好辖区范围内项目征地拆迁及信访稳定等相关工作,配合牵头单位完成其他交办的工作事项。

(十)川南渝西融合发展试验区内陆开放高地建设工作专班

组 长:徐秀霞 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宋开颜 区商务委主任

成 员:区商务委、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区财政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大数据发展局、区科技局、区招商投资局、永川高新区管委会、凤凰湖产业促进中心、港桥产业促进中心、三教产业促进中心、永川综保区筹建办分管领导。

区商务委(牵头单位:负责工作专班办公室工作,负责项目推进总牵头工作,负责编制总体实施方案,负责收集各子项目每月推进情况,负责定期组织召开联席会议,负责推进本单位涉及子项目的各项前期及建设工作。

区发展改革委:指导各责任单位编制完成五年储备方案和年度实施计划,明确实施时间和路线图,对招商引资、前期工作取得突破的项目,及时纳入项目清单加以推进。

区新城建管委、永川高新区管委会、永川综保区筹建办、区科技局:负责牵头推进本单位涉及子项目的各项前期及建设工作,每月向牵头单位报送子项目推进情况,配合牵头单位完成其他交办的工作事项。

凤凰湖产业促进中心、港桥产业促进中心、三教产业促进中心及其他行业主管部门:全力配合牵头单位及责任单位推进项目的相关事宜。

二、工作机构

重大项目建设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牵头单位,由牵头单位主要领导担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的统筹和协调。

三、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各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精心部署,结合实际拟订具体实施方案,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通报工作进展,研究解决重大问题、重大事项,及时协调解决推进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保障工作顺利推进。

(二)强化调度,密切配合。各牵头单位要围绕既定工作目标,加强与成员单位的联系,做好上下沟通对接,形成工作合力,及时了解有关情况,抓好重点工作落实,把握时间节点,确保项目顺利推进。

(三)强化责任,落实到人。各牵头单位要把工作责任分解细化到人到岗,明确具体的分管领导和联络员,建立专人专班,按实施方案,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做到精准发力有序推进。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7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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