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500383009336512R/2022-00169 发文字号:
发布机构: 永川区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2-07-03 发布日期: 2022-07-11
标题: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永川区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主题分类: 民政(社会管理) 有效性:
索引号: 11500383009336512R/2022-00169
发文字号:
发布机构: 永川区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2-07-03
发布日期: 2022-07-11
标题: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永川区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主题分类: 民政(社会管理)
有效性: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重庆市永川区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重庆市永川区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73

(此件公开发布)


重庆市永川区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工作实施方案


为加强和规范地名管理,贯彻落实《地名管理条例》精神和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切实做好我区地名命名和管理工作,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规范地名管理、传承弘扬中华传统地名文化的部署要求,不断净化地名环境,延续地名文脉,进一步提高地名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切实发挥地名在繁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提升城市品质和社会治理能力、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等方面的基础性作用。

清理范围:

(一)已使用未审批的地名。对全区所有镇街目前已经使用、但没有履行地名审批手续的道、路、街、巷、公园、广场、自然保护地、开发区、园区等地名,进行一次全面清理核查。

(二)已建设未命名的地名。对全区所有镇街目前已经建成并使用、但没有经过地名审批的道、路、街、巷、公园、广场、自然保护地、开发区、园区等地名,进行一次全面清理核查。

(三)不规范地名。主要针对目前已经使用的道、路、街、巷、公园、广场、自然保护地、开发区、园区等地名中存在的“大、洋、怪、重”等不规范地名进行清理核查。

二、工作原则

(一)审慎稳妥,依法实施。准确把握工作重点,严格遵照认定标准,采取科学合理措施,成熟一个整治一个。做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依法依规推进,避免因清理整治工作引发网络舆情和群体性事件。

(二)以人为本,利民便民。清理整治工作本质上是一项群众工作,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新发展理念,积极争取相关利益主体和当地居民的理解支持。妥善做好所涉证照、标牌信息变更等工作,尽量降低因清理整治给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带来的不利影响。

(三)传承文脉,体现特色。对不规范地名进行标准化处理时,要符合地名命名更名基本原则,有利于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利于传承、弘扬中华传统地名文化,体现历史、文化、地理等地方特色。

(四)标本兼治,注重实效。按照“整治存量、遏制增量”的要求,在做好清理整治现有不规范地名的同时,加大地名法规政策宣传力度,积极推广使用标准地名。

三、实施步骤

(一)全面摸底(710日前完成)。区民政局牵头,各镇(街道)、区委宣传部、区城市管理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清理相关工作。

区委宣传部:负责清理整治有关的新闻媒体舆情、网络舆情导控工作。

区民政局:负责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的牵头协调工作;指导各镇街组织开展道路街巷不规范地名清理整治工作;负责建设区级地名信息库,推广使用标准地名。

规划自然资源局:负责依申请对不动产权属证书上的不规范地名地址信息予以变更登记,免费更换相关证照;督促相关单位更改我区行政区域范围内互联网地图中的不规范地名,监督公开地图使用标准地名;负责本行业主管不规范地名清理整治。

区城市管理局:负责对标注不规范地名信息的户外广告和招牌的违规设置行为进行清理整治;负责公园、广场、自然保护地等本行业主管的不规范地名清理整治。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具体负责对本辖区不规范地名进行清理整治工作。

(二)分类处理(720日前完成)。结合此次清理摸底工作,区民政局会同相关部门召开联席会议分类处理不规范、未命名道路的处理措施,及时进行整治。

(三)总结上报(730日前完成)。认真收集归档清理整治工作中的审批资料、过程性照片、会议、公告、评估等相关资料,730日前上报清理整治情况,并及时进行公告。

(四)常态化管理(20227月—长期)。全区将不规范地名清理整治工作纳入常态化管理,坚决遏制增量,进一步健全地名管理体制机制,制定永川地名规划,加大地名法规政策宣传力度,提升地名公共服务水平,积极推广使用标准地名。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区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的区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工作组,统一指挥全区清理整治工作。工作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王寒峰 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刘声科 区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

        赵德君  区民政局局长

成 员:区委宣传部、区公安局、区民政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城市管理局、区交通局、区市场监管局等相关单位分管负责人。

区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区民政局,负责清理整治日常工作。工作组不作为区级议事协调机构管理,清理整治工作完成后,自动撤销。

(二)坚持群众路线。要充分尊重群众知情权,积极调动群众参与命名更名,深入居民群众中,做好说服解释工作,做到“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积极争取相关利益主体和当地居民的理解支持配合。

(三)加强舆情导控。宣传、民政等部门要密切配合,注重舆情导控。对涉及的相关利益方要做好充分的沟通交流,营造良好工作氛围,审慎平稳推进清理整治工作。只做不说,既维护群众知情权又控制知悉范围,不搞宣传报道,避免舆情炒作。要保持信息畅通,重大情况及时沟通、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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