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00383009336512R/2021-00324 | 发文字号: | 永川府办发〔2021〕135号 | ||
发布机构: | 永川区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1-12-24 | 发布日期: | 2021-12-30 |
标题: |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陆溪流域(吉安段)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 ||||
主题分类: |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有效性: |
索引号: | 11500383009336512R/2021-00324 | ||||
发文字号: | 永川府办发〔2021〕135号 | ||||
发布机构: | 永川区政府办公室 | ||||
成文日期: | 2021-12-24 | ||||
发布日期: | 2021-12-30 | ||||
标题: |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陆溪流域(吉安段)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 ||||
主题分类: |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
有效性: |
永川府办发〔2021〕135号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大陆溪流域(吉安段)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大陆溪流域(吉安段)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2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大陆溪流域(吉安段)综合治理实施方案
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切实解决大陆溪流域吉安段(以下简称大陆溪)突出水环境问题,实现大陆溪湾凼国考断面稳定达地表水III类目标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长江保护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规划纲要》等法规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思路
按照“外源截污、内源削减、生态修复、清水补给、产业调整”治理思路,以“六合一,两步走”(详见附则)为系统修复路径,全面实施农业污染、工业污染、生态修复、生态补水、农村人居环境、乡村振兴等八大专项整治行动,对大陆溪开展综合治理,构建绿色健康优美流域生态环境。
二、工作目标
2022年底前基本完成大陆溪综合整治,湾凼国考断面达到地表水III类;2023年湾凼国考断面稳定达到地表水III类,喻家河、赵家河、夏家河和岔河沟等主要支流入河口达到地表水III类;2024年底前建成“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互融共赢的大陆溪绿色健康流域示范,实现“生态美、产业兴、百姓富”的治理目标。
三、实施范围
大陆溪吉安段9.2公里,流域面积约23km2,包括喻家河、赵家河、夏家河和岔河沟等主要支流。
四、整治步骤
2021年为大陆溪综合治理动员启动阶段;2022年为集中整治阶段;2023年及以后为长效巩固阶段。
(一)动员启动阶段(2021年11-12月)
1.成立大陆溪综合治理工作组(下简称“工作组”)。
2.召开大陆溪综合治理动员大会,区政府与相关专项责任单位及吉安镇签订大陆溪综合治理目标责任书,区内有关媒体启动日常宣传报道。
3.区生态环境局、区水利局、区农业农村委、区住房城乡建委、吉安镇启动污染源摸排及专项方案编制工作。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2年1-12月)
1.生态修复专项整治
(1)整治对象:大陆溪各干支流
(2)整治要求:构建流域生态缓冲带,满足排涝防洪需求;设置岸边前置库与生态氧化塘,收集处理示范段农田退水;建设岸边人工湿地,削减道路面源等污染负荷。建设居民集中点小型污水处理设施。
(3)时限要求:2022年底前完成工程建设。
(4)牵头单位:区生态环境局
(5)责任单位:吉安镇、区水利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林业局、区农业农村委
2.农村人居环境专项整治
(1)整治对象:大陆溪流域内所有村社
(2)整治要求:一是区农业农村委实施流域内农村人居环境专项整治,改善人居环境,开展村庄清洁行动,高质量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实现全流域80%卫生改厕,干支流200米范围内居民住宅应修建化粪池。吉安镇围绕特色村标设置、高品质绿化、高档次亮化、墙体立面美化等,提升村庄颜值,营造村美、树绿、花香的宜居、宜业、宜游的沿河生态乡村。二是区城市管理局按照“村收集、镇运输、区处理”原则,全面提升流域农村垃圾收集转运处置能力,改造现有垃圾临时堆放点,确保防雨防渗、日产日清。
(3)时限要求:2022年2月底完成污染源摸排,制定专项方案;立即实施全流域卫生厕所改造,2022年12月底前完成厕所改造;2022年12月前完成农村人居环境专项整治任务。
(4)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委、吉安镇
(5)责任单位:区住房城乡建委、区生态环境局、区城市管理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3.畜禽养殖污染专项整治
(1)整治对象:大陆溪流域内畜禽养殖场(户)
(2)整治要求:一是大陆溪流域内原则上不再新增畜禽养殖场(户),取缔禁养区内养殖场。二是对畜禽养殖场(户)实施综合整治,实现雨污彻底分流,粪污按照《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GB/T 36195)和《畜禽粪便还田技术规范》(GB/T 25246)等要求,无害化处理后选择离河道200米以外区域还田,配套土地面积应达到《畜禽粪污土地承载力测算技术指南》要求。逾期未完成整改的畜禽养殖场(户)应予以关闭。三是干支流200米范围内原住居民散养家禽严格实行圈养。四是吉安镇支持和引导区内种植大户施用有机肥。
(3)时限要求:2022年2月底前,完成流域内畜禽养殖污染清理,制定专项整治方案。2022年6月底前完成畜禽养殖污染整治。
(4)牵头单位:吉安镇、区农业农村委
(5)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水利局
4.水产养殖污染专项整治
(1)整治对象:大陆溪流域内水产养殖场
(2)整治要求:一是全流域水产养殖须采用清水生态养殖、低密度养殖模式。二是取缔禁养区内水产养殖场,适养区内原则上不得新增规模水产养殖场,干支流200米范围内不得新增水产养殖,鼓励现有水产养殖转产为低耗肥农作物。三是干支流源头山坪塘(集体部分)收回管理。四是对五星水库下游鱼塘(集体部分)实施整治,保障五星水库水资源补给功能。五是对30亩以上水产养殖定期开展水质检测,根据水环境管理要求有序排水。
(3)时限要求:2022年2月底前完成流域内水产养殖污染清理,制定专项整治方案。2022年6月底前完成整治,并实施长效监管。
(4)牵头单位:吉安镇、区农业农村委
(5)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水利局
5.农业种植污染专项整治
(1)整治对象:大陆溪流域内农业种植。
(2)整治要求:一是引导流域内农户进行种植结构调整,尽量种植低耗肥的农作物。二是鼓励实施冬水田建设。三是在规模化种植场下游汇流区因地制宜建设氮磷拦截带,削减面源污染。四是大力推进秸秆综合利用。
(3)时限要求:2022年2月底前完成流域内种植业清理,制定专项整治方案。2023年12月底前完成整治任务。
(4)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委
(5)责任单位:吉安镇
6.河道生态补水专项整治
(1)整治对象:大陆溪重点污染河段,五星水库、富家洞水库。
(2)整治要求:一是对重点河段实施河道疏浚、边坡整治及生态修护;二是对底泥污染严重的喻家河、赵家河、岔河沟等河段实施清淤等整治。三是改造河道现有堰口闸坝,增设底水排放设施;科学调整堰口闸坝设置,提升水质流动性。四是完成富家洞水库综合整治,恢复蓄水功能,满足大陆溪生态补水蓄水标准。五是设置五星水库补水通道,提高大陆溪水资源量。六是在水库库岸及其他适宜区域栽种乔灌木,建设水源涵养林。七是实施山坪塘改造,以承担部分生态补水功能。
(3)时限要求:2022年2月底前制定河库专项整治方案。2022年6月底完成喻家河、赵家河、岔河沟等相关河道清淤;富家洞水库满足大陆溪生态补水蓄水标准;建成五星水库补水通道、流域涵养林等。
(4)牵头单位:区水利局、吉安镇
(5)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林业局、区农业农村委、区能源局、区应急管理局
7.乡村振兴专项行动
(1)整治对象:吉安镇
(2)整治要求:通过“治理一段河,改变一个村”,在产业发展、人口布局、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土地利用、生态保护等方面,因地制宜编制乡村振兴规划,一体设计、多规合一,一张蓝图绘到底,久久为功搞建设。逐步实现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美好愿景。
(3)时限要求:2022年6月底前制定吉安镇乡村振兴专项规划。2023年底前基本完成。
(4)牵头单位:吉安镇
(5)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委、区住房城乡建委、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生态环境局、区水利局、区城市管理局
8.工业污染专项整治
(1)整治对象:大陆溪流域内涉水工业企业。
(2)整治要求:清理整治相关工业企业,依法查处违法行为。禁止流域新建涉水工业项目。
(3)时限要求:2022年2月底前完成工业污染源清理,制定专项整治方案。2022年6月底前完成整治任务并开展常态化监管。
(4)牵头单位:区生态环境局
(5)责任单位:吉安镇、区发展改革委、区经济信息委、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国网重庆永川供电公司
(三)巩固提高阶段(2023年开始长期坚持)
各专项责任单位每年开展污染整治“回头看”,查漏补缺。吉安镇负责对生态修复工程等专项整治进行专业化运维管理。
五、组织领导
(一)成立大陆溪综合治理工作组
组 长:常晓勇 区政府区长
副组长:宋朝均 区政府副区长
成 员:杨 毅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程 刚 区财政局局长
蒋洪林 区生态环境局局长
李 勇 区住房城乡建委主任
赵 亚 区农业农村委主任
唐永红 区水利局局长
杜金蓉 区城市管理局局长
邓正军 区能源局局长
胡 波 吉安镇党委书记
陶 薇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周德芳 区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廖小凤 区经济信息委副主任
苏泽东 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夏 飞 区林业局副局长
杨 龙 国网重庆永川供电公司副总经理
(二)工作组下设办公室和6个专项组
1.办公室
主 任:蒋洪林 区生态环境局局长
副主任:唐永红 区水利局局长
胡 波 吉安镇党委书记
杨璐萤 区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成 员:吉安镇、区水利局、区农业农村委、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城市管理局、区财政局、区能源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应急管理局、区林业局、区经济信息委、国网重庆永川供电公司副总经理等单位相关分管领导。
职 责:负责统筹推进督办大陆溪综合治理各项工作,收集整理整治资料,协调开展相关工作;不定期对综合治理进展情况进行督查并将结果报送区委、区政府。
2.人居环境整治组
组 长:赵 亚 区农业农村委主任
胡 波 吉安镇党委书记
副组长:谢 斌 区农业农村委副主任
吴平建 吉安镇政府副镇长
成 员:区农业农村委、吉安镇、区住房城乡建委、区生态环境局、区城市管理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等单位相关分管领导。
职 责:负责制定人居环境专项整治方案并组织实施。
3.生态修复组
组 长:蒋洪林 区生态环境局局长
副组长:杨璐萤 区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成 员:吉安镇、区水利局、区农业农村委、区林业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等单位相关分管领导。
职 责:负责组织实施生态修复专项整治有关项目,将生态修复、河道整治等工程有机融合。
4.种养殖污染整治组
组 长:张 敏 吉安镇政府镇长
赵 亚 区农业农村委主任
副组长:吴平建 吉安镇政府副镇长
谢 斌 区农业农村委副主任
洪炳刚 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
成 员:区农业农村委、区生态环境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水利局、吉安镇等单位相关分管领导。
职 责:制定畜禽养殖、水产养殖及农业种植污染整治方案并组织实施。
5.河库整治组
组 长:唐永红 区水利局局长
张 敏 吉安镇政府镇长
副组长:许 彬 区水利局副局长
吴平建 吉安镇政府副镇长
成 员:区生态环境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林业局、区能源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农业农村委、吉安镇等单位相关分管领导。
职 责:负责制定河库整治方案并组织实施。河库整治设计方案需经技术保障组审核通过后实施。
6.乡村振兴组
组 长:胡 波 吉安镇党委书记
赵 亚 区农业农村委主任
副组长:吴平建 吉安镇政府副镇长
谢 斌 区农业农村委副主任
职 责:负责实施吉安镇乡村振兴。
成 员:吉安镇、区农业农村委、区住房城乡建委、区生态环境局、区城市管理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经信委等单位相关分管领导。
7.保障组
组 长:张 敏 吉安镇政府镇长
副组长:周伦兵 区财政局副局长
陶 薇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杨璐萤 区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吴平建 吉安镇政府副镇长
陈 炜 重庆文理学院博士、副教授
成 员:吉安镇、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委、区水利局、区林业局等单位相关分管领导,环境保护、工程建设、园林美化等领域专家。
职 责:负责协调落实流域综合整治项目用地、统筹保障专项资金,提供专业技术支持等。
六、保障措施
(一)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整治期间,各专项整治牵头单位每月28日(节假日顺延)将专项整治进度及存在问题报工作组办公室,同时抄送区政府督查办、区纪委监委。工作组办公室主任担任召集人,每月以例会或现场办公会等形式,组织相关责任单位至少召开1次联席会,研究整治重点问题,制定解决措施,安排部署下阶段整治任务,全力推进大陆溪综合治理工作。
(二)强化保障。相关单位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有效利用社会资本,推进各专项整治行动落地落实;区财政局统筹全区生态环保专项资金。全力保障专项资金落实到位。
(三)严格考核。区政府督查办将大陆溪综合治理完成情况纳入目标考核内容,对责任单位履职情况进行年度考核,对完成效果较好的责任单位及责任人进行通报表扬,对未按期完成目标任务或完成效果不好的责任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区纪委监委负责对工作推动不力的予以追责。区河长办、区生态环境局结合整治工作,2023年1月起在喻家河、赵家河、夏家河和岔河沟等主要支流入河口及其它重点区域增设河长制考核断面。
七、附则
六合一:“一用”即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一变”即高密度肥水水产养殖变为生态水产养殖;“一改”即将传统的无序农业改为特色的生态农业;“一带”即岸带生态修复,加强绿色基础设施建设;“一治”即流域水土、内外源协同治理;“一造”即打造生态农庄、生态休闲憩所。
两步走:第一步通过实施初期的畜禽粪污利用、生态水产养殖项目,利用科技手段,推动流域水质提升;第二步优化全域种植、畜禽养殖与粪污处理处置结构,围绕有机肥、有机土、有机价值实现,构建种养循环发展机制,提高种养结合水平,发展生态水产养殖产业,实现特色生态农业,建立生态休闲观光产业。
附件:大陆溪综合治理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
附件
大陆溪综合治理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
序号 |
工作任务 |
牵头区领导及责任单位 |
时限要求 |
1 |
成立永川区大陆溪综合治理工作组,召开动员大会,区政府与大陆溪吉安段相关专项牵头单位及吉安镇签订大陆溪综合治理目标责任书。 |
牵头单位:区生态环境局 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委、区住房城乡建委、区水利局、区城市管理局、区能源局、区政府办公室、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应急管理局、区林业局、区经济信息委、吉安镇、国网重庆永川供电公司 |
2021年12月底前 |
2 |
制定并实施大陆溪生态修复专项治理方案。 |
牵头单位:区生态环境局 责任单位:吉安镇、区水利局、区农业农村委、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林业局 |
2022年12月底前 |
3 |
制定并实施大陆溪农村人居环境专项整治方案。 |
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委、吉安镇 责任单位:区住房城乡建委、区生态环境局、区城市管理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
立即实施全流域卫生厕所改造,2022年12月底前完成改造工作;2022年2月底完成污染源摸排,制定专项方案。2022年12月前完成整治任务。 |
4 |
制定并实施大陆溪畜禽养殖污染专项整治方案。 |
牵头单位:吉安镇、区农业农村委 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水利局 |
2022年2月底前完成方案制定,2022年6月底前完成整治任务 |
5 |
制定并实施大陆溪水产养殖污染专项整治方案。 |
牵头单位:吉安镇、区农业农村委 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水利局 |
2022年2月底前完成方案制定,2022年6月底前完成整治任务 |
6 |
制定并实施大陆溪农业种植污染专项整治方案。 |
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委 责任单位:吉安镇 |
2022年2月底前完成方案制定,2022年12月底前完成整治任务 |
7 |
制定并实施大陆溪河道生态补水专项整治方案 |
牵头单位:区水利局、吉安镇 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林业局、区农业农村委、区能源局、区应急管理局 |
2022年2月底前制定河库专项整治方案。2022年6月底完成喻家河、赵家河、岔河沟等相关河道清淤;富家洞水库满足大陆溪生态补水蓄水标准;建成五星水库补水通道、流域涵养林等。 |
8 |
制定并实施大陆溪乡村振兴专项整治方案。 |
牵头单位:吉安镇、区农业农村委 责任部门:区住房城乡建委、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生态环境局、区水利局、区城市管理局 |
2022年6月底前制定吉安镇乡村振兴专项规划。2023年底前基本完成。 |
9 |
制定并实施大陆溪工业企业污染专项整治方案。 |
牵头单位:区生态环境局 责任单位:吉安镇、区经济信息委、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国网重庆永川供电公司 |
2022年2月底前完成方案制定,2022年6月底前完成整治任务 |
10 |
整治期间每月至少组织相关责任单位召开1次联席会。 |
牵头单位:大陆溪综合治理工作小组 责任单位:相关单位 |
2023年12月底前 |
11 |
整治期间各专项整治牵头单位每月将专项整治进度及存在问题报领导小组,同时抄送区政府督查办、区纪委监委。 |
牵头单位:区生态环境局、区农业农村委、区水利局、吉安镇 责任单位:区城市管理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林业局、区经济信息委、区能源局、区应急管理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国网重庆永川供电公司 |
2023年12月底前 |
12 |
将大陆溪综合治理完成情况纳入目标考核内容,对责任部门、单位开展治理工作、水质变化、履职情况进行年度考核,对完成效果较好的责任单位及责任人进行通报表扬,对未按期完成目标任务或完成效果不好的责任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
牵头单位:区政府督查办 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局、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委、区住房城乡建委、区水利局、区城市管理局、区能源局、区政府办公室、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应急管理局、区林业局、区经济信息委、吉安镇、国网重庆永川供电公司 |
本文件印发日起 |
13 |
在喻家河、赵家河、夏家河和岔河沟等主要支流入河口及其他重点区域增设河长制考核断面。 |
牵头单位:区河长办、区生态环境局 责任单位:吉安镇等 |
2023年1月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