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永川企业发展30强、20家成长型企业评价办法》政策解读

日期:2021-02-22

永川区人民政府印发了2020年永川企业发展30强、20家成长型企业评价办法》(永川府办发〔2020105,以下简称《办法》),为方便相关单位和社会公众全面了解政策内容,现作出政策解读如下。

一、文件制定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坚持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的重要指示要求,紧扣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和一区两群协调发展,激励我区企业不断创新提质、做强做大,为推动永川高质量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特制定该《办法

二、主要内容

(一)评价原则及评价对象

办法》遵循公开、公正、公平和评价数据真实可查的原则,对辖区内的所有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资质以上的建筑企业、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企业(含异地产业活动单位)、限额以上住宿餐饮企业(含异地产业活动单位)、房地产开发企业、物流(交通运输)企业、金融企业、规模以上营利性服务企业和农业企业从生产经营规模、增加值及税收贡献、就业带动、创新发展等指标对进行综合评价。

(二)奖项设置及评价条件

永川企业发展30旨在鼓励企业扩大规模,突出体量大、带动强;永川20家成长型企业旨在鼓励企业重视创新,加快发展,突出发展快、质量好

(三)计分方法

《办法》对企业营业收入、增加值、入库税金、区级税收总量等评价指标按指标权重进行折算,分别计算出各项指标分值后再进行加总得出该企业的汇总得分。再对企业获评市级以上研发机构,高新技术企业,获得发明专利及优质诚信企业等事项予以加分,对企业受到安全、环保、质量等处罚予以扣分,对发生导致人员死亡的安全生产事故等事项实行一票否决。

(四)评价流程

各行业主管部门按照参评条件对企业进行筛选,将符合条件的企业提交区税务局核定后,对评价指标数据收集汇总,按有关计分规定分别计算出各参评单位的考核评价得分,结合否决情况,初步排出获奖名单。并将初评结果汇总到区发展改革委,由区发展改革委统一公示后上报区委、区政府审定。

为确保真正让企业感受到尊重和光荣,《办法》取消了企业申报环节,由区发展改革委同行业主管部门负责,通过共享政府各部门间数据,对企业进行评价,确保操作简单易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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