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永川区公安局关于区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第432号建议的复函

日期:2022-08-12

永公函〔2022189

重庆市永川区公安局

关于区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

432号建议的复函

田必武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探索实行非机动车左转二次过街的建议》(第432号)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关心和支持。随着非机动车特别是电动车的增多,在方便群众出行的同时也给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带来了一定的压力。要实现非机动车二次过街需考量空间并行可行性、时间并行可行性、左转弯交通量、相邻路口的控制模式、管理保障等。我区道路绝大部分路口不能在空间上保障非机动车左转安全空间,且不具备单独设置非机动车信号相位。如果二次过街左转与直行同时放行会发生冲撞,若分别放行则将延长车辆在路口的等待时间,故暂不予以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 5768.7-2018)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第七部分:非机动车和行人中暂无非机动车左转弯引导线相关规定,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章第三节第五十七条规定:驾驶非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应当遵守有关交通安全的规定。非机动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

根据您的建议,我局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在新建道路征求意见时,建议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新城建管委等业主单位以及设计单位合理规范设计非机动车道,推动永川城区非机动车道设置工作纳入规划范围进行论证实施,确保建成后道路板块功能的完整性。二是继续联合区交通局、区城市管理局大力开展城区机动车(非机动车)乱停乱放、商贩违规占道经营等违法行为整治,其中包含对机动车占用非机动车道乱停放影响通行。2022年以来,共查处违停交通违法行为7596件,拖移乱停乱放车辆912辆。三是在一些停车供需矛盾不大的路段,逐步取消占用非机动车道设置的占道停车位,恢复非机动车道的应有功能,进一步规范管理。四是策动区城市管理局在今年的城区标线补划工程中施划醒目的非机动车样式标线,提高非机动车道的视认性,用清晰的交通语言向交通参与者传达准确的道路信息。五是结合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充分利用永川广播电台、永川电视台、永川公安微信公众号等媒介,广泛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今年以来累计曝光违法行为和违法车辆2000余条次;深入开展七进交通安全宣传活动121次,组织开展礼让出行文明停车,营造城市新形象等活动20余次,发放宣传单10万余份。

此复函已经陈波副区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寄给区人大人事代表工委、区政府督查办和我单位,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希望您今后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一如既往地关心和支持公安工作。

重庆市永川区公安局      

2022527日        

(联系人:宋涛,联系电话:13453955122

  重庆市永川区公安局办公室                202252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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