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永川区公安局关于区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第50号建议的复函

日期:2022-08-12

永公函〔2022185

重庆市永川区公安局

关于区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

50号建议的复函

唐俊聪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完善兴龙大道(凤凰湖园区部分路段)交通设施的建议》(第50号)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关心和支持。随着永川经济的发展,凤凰湖工业园区企业数量不断增加,随之而来的交通压力也不断增大。为此我局已将金豆路口早高峰时段由北向南红绿灯调整为二次放行模式,增加直行车辆时间,减少路口拥堵。同时从凤凰湖产业促进中心获悉,兴龙大道为贯通南北的景观大道,设置人行天桥对景观效果影响较大,且凤凰湖产业园物流车辆较多,存在个别的超高车辆,不能安全通过人行天桥。故暂不适宜在兴龙大道凤凰湖机器人产业众创空间处设置人行天桥。另设置路侧护栏,对道路景观影响较大,且影响车行道有效宽度,故暂不建议设置骑行车道和路侧护栏。

对于该路段交通拥堵问题,我局将继续强化早晚高峰路面疏导工作,坚持开展道路交通违法整治,严查机动车乱停乱放、占道停车、闯红灯、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影响通行的交通违法行为;不定期深入学校、社区、企业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对学校师生、小区业主、企业员工交通法规和文明交通常识进行宣传教育,增强文明出行安全意识。

此复函已经陈波副区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寄给区人大人事代表工委、区政府督查办和我单位,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希望您今后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一如既往地关心和支持公安工作。

重庆市永川区公安局      

2022527日        

(联系人:宋涛,联系电话:13453955122

  重庆市永川区公安局办公室                202252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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