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383009336512R/2021-00016 | [ 发文字号 ] | 永川府办发〔2020〕104号 |
[ 主题分类 ] | 工商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发布机构 ] | 永川区政府办公室 | ||
[ 成文日期 ] | 2021-01-12 | [ 发布日期 ] | 2021-01-12 |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川区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永川府办发〔2020〕104号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永川区查处无证无照经营
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永川区查处无证无照经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2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永川区查处无证无照经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平安重庆建设工作等相关要求,全面掌握全区查处无证无照经营工作的整体状况和进展情况,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疑难问题,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疏漏问题,进一步提升工作水平,经区政府同意,制定本制度。
一、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由区委政法委、区政府督查办、区教委、区经济信息委、区公安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区生态环境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城市管理局、区交通局、区农业农村委、区商务委、区文化旅游委、区卫生健康委、区应急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烟草专卖局、区消防救援支队等部门(单位)组成。
二、工作职责
(一)联席会议负责贯彻落实国务院、市政府有关查处无证无照经营的工作部署。
(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研究制定全区查处无证无照经营工作具体政策、制度和机制,明确目标责任、细化任务分工。
(三)建立定期会商机制,协调解决成员单位在查处无证无照经营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根据需要组织开展专项行动。
(四)加强部门间的协调和工作沟通,建立相关单位之间信息沟通、工作衔接机制,通报全区查处无证无照经营工作开展情况。
(五)完成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议事规则
(一)联席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半年召开一次,临时会议可因工作需要或成员单位提议召开。会议通报各部门无证无照工作进展情况,分析各行业查处无证无照经营工作的难点,协调存在重大争议的问题,研究联席会议议题。
(二)联席会议召集人由区政府分管领导担任,副召集人由区市场监管局局长担任,联席会议成员为有关部门分管负责人。
(三)联席会议办公室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指定一名现职干部担任联络员。联络员如有变更,应及时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报告。
(四)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按时参加联席会议,及时向牵头单位提出会议议题,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
四、办事机构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区市场监管局,由分管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联席会议日常工作。
抄送:区委办,区人大办,区政协办。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2月2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