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500383009336512R/2022-00013 发文字号: 永川府发〔2022〕2号
发布机构: 永川区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2-01-25 发布日期: 2022-01-29
标题: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永川区人口发展规划(2021-2035年)的通知
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发展规划、计划 有效性:
索引号: 11500383009336512R/2022-00013
发文字号: 永川府发〔2022〕2号
发布机构: 永川区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2-01-25
发布日期: 2022-01-29
标题: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永川区人口发展规划(2021-2035年)的通知
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发展规划、计划
有效性:



永川府发〔2022〕2号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永川区人口发展规划(2021-2035年)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永川区人口发展规划(2021-2035年)》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

2022年1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永川区人口发展规划(2021-2035年)


目 录


第一章 规划背景 - 4 -

第一节 人口现状 - 4 -

第二节 面临问题 - 5 -

第三节 发展趋势 - 6 -

第二章 总体思路 - 7 -

第一节 指导思想 - 7 -

第二节 基本原则 - 8 -

第三节 发展目标 - 9 -

第三章 推动实现适度生育水平 - 11 -

第一节 实施国家生育政策 - 12 -

第二节 提高优生优育水平 - 13 -

第三节 健全家庭发展支持政策 - 14 -

第四节 加强计划生育政策调整有序衔接 - 16 -

第四章 推动人口与经济发展相互动 - 16 -

第一节 提升产业吸纳就业能力 - 17 -

第二节 推动职业教育供给与发展需求高度匹配 - 17 -

第三节 加快建设人才强区 - 18 -

第四节 提高劳动力综合素质 - 19 -

第五章 推动人口与资源环境相适应 - 20 -

第一节 加快建设百万人口规模城市 - 20 -

第二节 实施乡村建设行动 - 22 -

第三节 推进城乡融合发展 - 23 -

第四节 促进人口与资源环境平衡 - 24 -

第六章 推动人口与社会发展相协调 - 25 -

第一节 提高居民收入水平 - 25 -

第二节 合理配置公共服务资源 - 26 -

第三节 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 - 27 -

第四节 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 28 -

第五节 提升残疾人福利保障水平 - 29 -

第六节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 30 -

第七章 保障措施 - 31 -

第一节 加强组织领导 - 31 -

第二节 强化人口数据支撑 - 31 -

第三节 健全人口监测和评估机制 - 32 -

第四节 加大宣传引导力度 - 32 -


为积极有效应对全区人口趋势性变化及其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深刻影响,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根据《国家人口发展规划(2016—2030年)》和《重庆市人口发展规划(2016—2030年)》,特制定本规划。本规划旨在阐明规划期内全区人口发展的总体要求、主要目标、战略导向和工作任务,是指导今后一段时间全区人口发展的指导性文件,是全面做好人口工作的重要依据,并为经济社会发展宏观决策提供支撑。


第一章 规划背景


随着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之间的关系发生深刻变化,以及国家生育政策调整等因素,永川区人口总量、结构、质量也发生了新的变化。面对人口发展的新形势,要深入贯彻落实人口均衡发展战略,准确把握人口发展中的有利因素,积极有效应对人口发展的趋势性变化,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获得感和幸福感。


第一节 人口现状


人口总量平稳增长。近十年来,永川区人口数量稳步攀升,常住人口由2010年的102.47万人增长到2020年的114.89万人,增加12.42万人,年平均增长率为1.15%;户籍人口由2010年的112.31万人增长到2020年的114.1万人,增加1.79万人,年均增长率为0.16%。全区常住人口增长快于户籍人口增长。

人口集聚能力增强。近十年来,永川区保持人口流入趋势,人口净流出数量逐年递减,人口流入速度较为平稳,实现由人口净流出地区转向人口净流入地区。2010年人口净流出9.84万人递减到2017年人口净流出1.97万人,从2018年开始人口净流入,由2018年的0.11万人增长到2020年的0.79万人。

人口素质稳定提升。近十年来,全区常住人口文化素质不断提升,15岁及以上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限由2010年的9.19年增加至10.07年,在全市排名第10,在主城新区排名第1;文盲人口数量减少,文盲率由3.44%减少为1.08%,减少2.36个百分点;每十万人口初中、大学人口比例均高于全市平均水平。

人口城镇化水平提升。近十年来,全区常住人口分布渐趋合理,常住人口城镇化率由2010年的56.86%上升至2020年的69.93%,户籍人口城镇化率由2010年的28.84%上升至2020年的45.49%,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与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差值进一步缩小。人口向永川主城区集聚的态势日趋明显,乡镇场镇常住人口保持相对稳定。


第二节 面临问题


人口结构趋于老龄化。近十年来,永川区人口出生率大幅下降,2020年永川区人口出生率为7.8‰,比2010年降低14.06个千分点。少年人口缓慢增长、中青年人补给不足、老年人口快速增加,人口竞争力下滑。0-14岁人口比重由17.12%下降到15.96%,15-59岁人口比重由66.68%下降到63.26%,60岁以上人口比重16.19%增长到2020年的20.78%。

人口进城落户进程亟待加快。近十年来,永川区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虽明显增加,但2017年以来户籍人口城镇化进程基本处于停滞状态,2020年永川区户籍人口城镇化率45.49%低于全市平均水平,未来一段时间亟待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加快推进进城人口落户。

人口公共服务短板问题突显。伴随永川区常住人口总量稳步增加、城镇化进程稳步推进和人口老龄化情况加剧,全区尤其是主城区教育、医疗、文化、体育、养老等公共服务供给缺口将不断增加,满足人口差异化需求的多层次公共服务建设也将面临更大压力。


第三节 发展趋势


人口问题是全局性、长期性、战略性问题,人口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密不可分,未来一段时间全区人口变动的主要趋势是:

生育政策和户籍制度重大调整,人口总量稳步增长。国家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实施后,永川区生育水平将适度回升,人口自然增长率在短暂升高后逐渐稳定,出生人口将有所增长,之后受育龄妇女减少及人口老龄化影响,人口自然增长势能减弱。随着全面放开进城落户限制和人才引进政策不断落实,人口回流和外来人口规模稳步增加,全区人口总量在未来一段时期内稳定增长。

城镇化进程稳步推进,城镇化率将大幅提升。随着永川打造“双百”区域性中心城市,永川区区位交通条件将不断改善、产业规模将明显壮大、城市综合承载力将显著增强、公共服务水平将大幅提升,城市更加宜居宜业宜游,永川主城区对人口的吸引力、集聚力不断增强,永川区城镇化进程将加速推进,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将大幅提升。

劳动力总量稳步增长,即将接近或达到劳动力峰值。按照人口发展趋势,“十四五”期间全区常住人口中18-59岁劳动力稳步增长,伴随回流人口和外来人才稳步增长,预计到“十四五”末全区劳动力人口即将接近或达到劳动力峰值。

老年人口快速增加,应对人口老龄化压力逐步提升。按照目前常住人口演进规律,全区老年人口数量将呈持续增长趋势,预计到“十四五”末全区60岁以上老年人口可能较2020年增加6万人,达到30万左右,占比将达到22%左右,老龄化形势愈发严峻,养老负担较重。

人口素质稳步提高,吸引人才优势较为明显。全区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稳步提高,人才结构性矛盾问题稳步缓解,高技术人才、创新型人才等各类人才明显增多,人口素质结构不断优化,人口劳动素质和文明素质整体提升,人才资源集聚力明显增强。


第二章 总体思路


第一节 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坚持“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等重要指示要求,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和服务新发展格局,切实担当新发展使命,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促进人口均衡发展为主线,充分重视人口发展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基础地位,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加快建设人口均衡型社会,推动人口与经济发展相互动、人口与资源环境相适应、人口与社会发展相协调,坚持“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枢纽节点、重庆主城都市区战略支点”定位,紧扣“打造高质量发展先行区、高品质生活示范区”发展任务,加快建设现代制造业基地、西部职教基地、“双百”区域性中心城市,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感、获得感,为全面开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征程提供坚实基础和持久动力。


第二节 基本原则


坚持以民为本,实现共享发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顺应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以增进人民福祉、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建立健全面向全人群、覆盖全生命周期的人口政策体系,维护重点人群的合法权益,增进家庭和谐幸福,实现发展成果人民共享。

坚持综合决策,发挥导向作用。切实将人口发展融入经济社会决策体系,不断建立健全人口与经济社会和资源环境发展的综合决策机制,确保人口规模、结构和素质与经济社会整体发展相协调,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坚持正向调节,促进均衡发展。顺应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和人口发展规律,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完善有利于人口发展的保障机制,引导生育水平稳定在合理区间,推动人口结构优化调整,促进人口内部各要素相均衡,不断提高人口素质,推动人口红利向人才红利转变。

坚持科学指导,加强风险防范。加强超前谋划和战略预判,重视把握人口各要素之间以及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等外部要素间的相互关系,提早防范和综合应对潜在的人口系统内安全问题和系统间的安全挑战,切实保障人口安全。

坚持改革创新,加强协同管理。创新人口发展机制,统筹计生服务、家庭发展支持体系和人口治理机制综合改革,加强新技术、新思维、新模式的应用,创新人口服务管理和公共服务政策,推进人口协同服务和管理。


第三节 发展目标


到2025年,国家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有效实施,生育水平稳步提升,人口总量明显增加,人口素质不断改善,人口结构逐步优化,城乡人口分布更加合理。

人口总量保持稳定增长。积极生育支持政策体系基本建立并有效落实,优生优育服务水平明显提高,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加快建设,生育、养育、教育成本显著降低,生育水平适当提高,外来人口吸引力显著增强,人口总量保持稳定增长。到2025年,全区常住人口达到135万人,户籍人口达到116万人。

人口结构得到明显优化。出生人口性别比更趋优化,劳动力资源保持有效供给,优质劳动力资源持续集聚,人才红利得到明显释放。

人口质量素质稳步提高。人口健康水平进一步改善,婴儿死亡率、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较低水平,人均预期寿命有效提高,人才队伍规模明显壮大,市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显著提升。到2025年,人均预期寿命达到79岁左右,主要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12年左右。

城乡人口布局更趋合理。人口分布、产业布局与环境承载能力相适应的人口发展格局基本形成,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加快推进,城镇人口集聚能力进一步增强,主城区人口进一步集聚,常住和户籍城镇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到2025年,常住人口、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分别达到80%、50%。

重点人群保障普遍增强。民生保障体系更加健全,老年人、妇女、儿童、残疾人、低收入人群等重点群体的基本权益得到有效保障。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政策制度、工作机制和养老服务体系更加完善,群众养老服务需求得到有效满足,养老服务体系更加完善。

人口管理服务持续改善。人口管理服务体系有效改善,城乡教育、医疗、住房、就业、社保等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均等化水平进一步提升。人口发展政策体系框架、信息共享机制、部门协作机制进一步完善,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体制机制更加健全,人民群众满意度明显提高。

表1 永川区人口预期发展指标

类型

序号

主要指标

单位

2020年

2025年

人口

总量

1

户籍人口

万人

114.1

116

2

常住人口

万人

114.89

135

人口

质量

3

人均预期寿命

78

79

4

主要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

11.8

12.4

人口

结构

5

人口出生性别比

女=100

102.23

稳定保持在合理区间

人口

分布

6

常住人口城镇化率

69.93

80左右

7

户籍人口城镇化率

45.49

50左右

到2035年,全区常住人口规模达到160万人左右,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体系更加完善,服务管理机制运转高效,生育水平更加适度,人口自身均衡发展的态势基本形成,外来人口吸引力进一步增强,人口素质得到明显改善,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程度进一步提高,人的全面发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


第三章 推动实现适度生育水平


依法实施国家生育政策,积极保障孕产妇和儿童健康,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着力提高优生优育水平,健全家庭发展支持政策,加强计划生育政策调整有序衔接,推动实现适度生育水平,推动人口自然合理增长。


第一节 实施国家生育政策


依法实施国家生育政策。综合考虑本地区人口发展形势、工作基础和政策实施风险,加强分类指导,因地制宜、综合施策,积极发挥社会组织作用,引导群众负责任、有计划、按政策生育,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做好政策调整前后各项计划生育政策的衔接,加快形成完整的计划生育现代治理政策体系。以“一老一小”为重点,建立健全覆盖全生命周期的人口服务体系。加强基层服务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增强抚幼养老功能。落实生育登记制度,做好生育咨询指导。推进出生医学证明、儿童预防接种、户口登记、医保参保、社保卡申领等“出生一件事”联办。

依法取消生育制约措施。依法取消社会抚养费,清理和废止相关处罚规定。依法将入户、入学、入职等与个人生育情况全面脱钩。依法依规妥善处理历史遗留问题。加强宣传倡导,促进相关惠民政策与生育政策有效衔接,精准做好各项管理服务。

加强人口监测和形势研判。健全覆盖全人群、全生命周期的人口监测体系,开展生育意愿调查,做好生育政策效果跟踪评估,密切监测生育形势和人口变动趋势。以主城区为重点,合理配置妇幼保健、幼儿照料、学前和中小学教育、社会保障等资源,切实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满足新增公共服务需求,帮助家庭解决生育后顾之忧。建立全区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指标体系,健全人口预测预警制度。


第二节 提高优生优育水平


保障孕产妇和儿童健康。加快推进区妇幼保健院标准化建设和规范化管理,加强危重孕产妇、新生儿救治能力及儿科建设,夯实区镇村三级基层网络,加快补齐生育公共服务短板。优化孕产妇健康服务,提倡科学备孕和适龄怀孕,合理控制剖宫产率。全面落实妊娠风险筛查与评估、高危孕产妇专案管理、危急重症救治、孕产妇死亡个案报告和约谈通报等母婴安全五项制度。规范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应用,规范不孕不育诊治服务,促进生殖健康服务融入妇女健康管理全过程。加强心理健康相关知识宣传,根据孕产妇需要开展心理咨询、评估和指导,预防抑郁、焦虑等心理问题。完善儿童健康服务体系,将儿童健康理念融入经济社会发展政策体系,开展地中海贫血综合防控试点、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儿童残疾筛查、多种代谢性疾病筛查等服务项目,改善婴幼儿健康水平。加强对儿童青少年近视、营养不均衡、龋齿等风险因素和疾病的筛查、诊断、干预。强化儿科医生保障,降低儿童用药费用,做好儿童基本医疗保障工作。

综合防治出生缺陷。加强生育知识普及和出生缺陷防控咨询,强化婚前保健,全面实施婚检和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实现目标人群全覆盖,推动围孕期、产前产后一体化管理服务和多学科协作,针对高风险生育人群,提供孕产期专业健康指导和全方位的服务工作,从源头上降低出生缺陷的发生风险。健全出生缺陷防治网络,加快推进产前诊断医疗机构、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中心建设,落实出生缺陷的三级预防措施,做好孕前咨询和检查、产前检查、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扩大新生儿疾病筛查病种范围,做好出生缺陷患儿基本医疗和康复救助工作,逐步将出生缺陷患儿的治疗和康复纳入基本医疗保障。强化危重孕产妇救治和新生儿救治能力,进一步降低孕产妇和婴儿死亡率。

稳定出生人口性别比。依法打击“两非”,健全考核评估和督查指导制度,依法打击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等各种非法行为,促进出生人口性别比和谐。加强卫生健康、公安、统计、教育、民政等部门合作,建立出生人口性别比统计监测和预警预测机制。加强计划生育、妇女儿童权益保障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营造男女平等、关爱女孩的社会氛围和尊重女性、维护女性的社会风尚。深入开展关爱女童护苗成长行动,建立多部门联防联动机制,依法维护女童人身权益,促进女童健康成长。


第三节 健全家庭发展支持政策


大力发展普惠托育服务。将婴幼儿照护服务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强化政策引导,通过完善土地、住房、财政、金融、人才等支持政策,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加大专业人才培养力度,依法逐步实行从业人员职业资格准入制度。将主城区婴幼儿活动场所和服务设施纳入国土空间规划用地布局,完善街镇婴幼儿活动场所和服务设施建设,加大对农村、社区托育服务的支持力度。构建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发展多种形式的普惠服务,以政府、用人单位、国有企业、社区、家政企业为主体,加快建设一批方便可及、价格可接受、质量有保障的托育服务机构。支持社区托育服务设施实行公办民营、民办公助,鼓励个人和机构开设城市社区托育点,大力培育规模化、品牌化、连锁化托育服务机构。推动托育服务机构按需提供全日制、半日制、计时制等多元化服务。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招收2至3岁幼儿。推动托育服务机构规范发展,规范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登记备案管理,加强对婴幼儿照护服务的安全监管。加强母婴设施配套,支持在具备条件的公共场所和用人单位普遍设置母婴室。到2025年建成具有示范效应的托育服务机构1所,在主城区每个街道至少开设普惠性托育点1个。

综合降低生育、养育、教育成本。保障女性就业合法权益,严格落实产假、哺乳假等制度,执行全市统一的产假和护理假的相关规定。做好生育保险对参保女职工生育医疗费用、生育津贴待遇等保障措施,做好城镇居民医保参保人生育医疗费用保障,减轻生育医疗费用负担。严格执行国家关于家庭育儿费用纳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的相关政策,研究根据养育未成年子女负担情况实施差异化租赁和购买房屋的优惠政策。推进教育公平与优质教育资源供给,持续提升城镇小区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推进幼儿园适当延长在园时间或提供托管服务,推进学校以公益普惠为原则开展课后文化活动和托管服务,改进校内教学质量和教育评价,平衡家庭和学校教育负担,严格规范校外培训。规范机关、企事业等用人单位招录、招聘行为,促进妇女平等就业,定期开展女职工生育权益保障专项督查,积极为因生育中断就业的女性提供再就业培训公共服务,为脱产照护婴幼儿的父母提供信息服务、就业指导和职业技能培训,鼓励用人单位制定有利于职工平衡工作和家庭关系的措施,鼓励用人单位出台有利于照顾婴幼儿的灵活休假和弹性工作方式。


第四节 加强计划生育政策调整有序衔接


维护好计划生育家庭合法权益。对全面两孩政策调整前的独生子女家庭和农村计划生育双女家庭,继续实行现行各项奖励扶助制度和优惠政策。完善并落实独生子女父母护理假制度。积极维护响应党和国家号召、实行计划生育家庭的合法权益。

建立健全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全方位帮扶保障制度。实行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全方位帮扶保障制度,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动态调整扶助标准。落实好财政扶助所需资金,适时探索建立公益金或基金,重点用于帮扶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对符合条件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成员,落实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保障相关政策,优先安排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成员中老年人入住公办养老机构,提供无偿或低收费托养服务;对住房困难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成员,优先纳入住房保障;探索对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成员中的生活长期不能自理、经济困难的老年人发放护理补贴。


第四章 推动人口与经济发展相互动


综合应对劳动年龄人口总量下降和人口老龄化趋势,积极加快产业高质量发展,强化职业教育提升劳动能力功能,加强人才政策引人,全面提升劳动力质量,构建与经济发展相适应的人口发展格局。


第一节 提升产业吸纳就业能力


加快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提升产业人口吸纳能力。加快建设现代制造业基地,发展壮大汽车摩托车、电子信息、智能装备、智能家居及材料、特色消费品等支柱产业,培育生物医药及大健康、新能源、民用航空等新兴产业,大力发展数字经济,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和产业深度融合,减弱经济发展对普通劳动力的过度依赖。加快建设区域性现代服务业高地,大力发展现代物流、现代金融等生产性服务业,优化提升商贸服务、居民服务等生活性服务业,减少第三产业中低端产业的无序扩展,提升第三产业容纳就业能力。优化产业布局和园区建设,强化突出凤凰湖产业园的核心引领作用,培育壮大港桥产业园和三教产业园,因地制宜在镇街布局一批中小企业集聚区和小企业创业基地发展特色产业,形成大园区发展大产业、聚集区发展特色产业的协同发展模式,吸纳更多产业人才。


第二节 推动职业教育供给与发展需求高度匹配


统筹产业、城市和职业院校布局与结构,高标准建设西部职教基地。加快引进一批与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主导产业高度契合的高水平院校,鼓励重点大学来永联办独立院校、研究生学院,支持职业院校加大改扩建力度。大力提升职业教育水平,推进中职升高职、高职升本科,培育一批“双高”院校、职业教育本科和应用型本科院校,推动重庆文理学院、重庆城市科技学院等本科院校申硕建大,支持“双一流专业”建设,大力培育特色专业、特色学科、特色院校,全面提升高校人才培养能力。深化职普融通、产教融合、校企合作,联合创建一批产业学院、订单班,新建一批实习实训基地,建成一批高技能人才培养培训基地和技术技能创新平台,争创国家产教融合型试点城市、职业教育样板城市。努力扩大职教办学规模,鼓励更多应届高中毕业生和退役军人、下岗职工、农民工等报考职业院校,培养一批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


第三节 加快建设人才强区


以包容开放为人口政策基本导向,消除身份、性别等影响平等就业的制度障碍,营造公平就业环境,吸引返乡回流人口和外来人口来永就业和定居,提高人口机械增长水平。加强产业、行业人才发展统筹规划和分类指导,构建差异化的人才引进渠道,定期发布急需紧缺人才指导目录。坚持“一重点产业集群一人才政策”,同步制定产业支持政策与产业人才政策,精准对接“重庆英才计划”等国家级、重庆市级重大人才工程,建立校、地、企多元“结对”合作模式,建立“线上+线下”的人才引进新模式,不断提高人才队伍与产业发展的融合度匹配度,加快培育引进一批创新创业领军人才、紧缺急需人才和高水平创新创业团队。通过拓宽创业融资渠道,夯实就业创业平台载体的方式,营造良好的就业创业环境,大力吸纳大中专毕业生、技能型人才留永就业创业,促进外来人口自主就业。建立完善的人才管理机制和人才引进、配置、培养、评价和服务体系,建立“一站式”人才服务平台,开展人才创业、就业、培养、职称评审等“一站式”服务,切实营造良好的人才发展环境。实施返乡创业带头人计划,积极创建青年农场主创业孵化基地、农民工返乡创业园和农业科技示范基地,支持农民工返乡回流人口创业就业。加强和规范外来人口管理服务工作,建立健全人口监测制度,推动跨部门信息互通共享,切实维护外来人口合法权益。


第四节 提高劳动力综合素质


提升劳动力健康素养。大力实施健康永川促进行动,广泛开展全民健身运动,普及科学健身知识和健身方法,推动全民健身生活化。推进全民健康生活方式,引导居民合理膳食、稳健心理、控烟限酒,塑造自主自律的健康行为。开展劳动力职业健康服务,推动用人单位落实职工定期免费体检制度,提升劳动者健康素质。加强安全生产,切实降低重特大事故发生频次和危害后果,大力减少工伤事故。强化职业病防控与诊治,开展重点行业领域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健全有针对性的健康干预措施。

提升劳动力科学素养。大力弘扬科学精神,培育理性思维,养成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科学生活方式,提高劳动、生产、创新创造的技能,开展公民科学素养提升行动。大力发展多元化、多样化的高质量终身教育,推行线上线下深度融合的终身学习方式,探索开展以大数据为基础的全民学习需求和能力监测,构建学习型社会。适应新产业、新技能、新情况要求,加强企业职工技能提升和转岗转业培训,加快建设一批人才培训基地和孵化基地,支持各类企业设立职工培训中心、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着力培养企业急需紧缺的高技能人才。

提升劳动力道德素养。深入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教育,推动形成适应新时代要求的思想观念、精神面貌、文明风尚、行为规范。组织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深入推进公民道德建设、志愿服务建设、诚信社会建设、网络文明建设,加快创建全国文明城区。积极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等道德规范,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教育,提升公民道德素质。完善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创新实施文化惠民工程,提升市民文明素养。


第五章 推动人口与资源环境相适应


加快建设“双百”区域中心城市,全面推进乡村建设行动,推动城乡人口协调发展,引导人口有序流动和合理分布,实现人口与资源环境永续共生。


第一节 加快建设百万人口规模城市


优化拓展城市空间。主城区向东跨越菜茵岩拓展主阵地,向南依托永川南站组织新空间,同步精耕细作老城、新城存量空间,全面启动建设科技生态新城。统筹规划建设好港桥组团、三教组团。

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加快建设5G网络、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工业互联网、区块链等新型基础设施,形成高速、安全、泛在、共享的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网络。推进国家级互联网骨干直联点宽带扩容,推动基于IPv6的下一代互联网改造升级和大规模商用。加快城市道路升级改造和内部路网建设,加强新城与老城间互联互通,打通城市断头路,优化车辆交通动线,切实提高道路承载通行能力。强化公共道路基础设施智能化改造,推行城市出行公交优先,优化公交线路和站点设置,织密城市公交线网。加快完善城市供水和污水处理设施,规划建设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统筹城市给排水、燃气、通信等各类管网与道路建设和改造。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增强城市防洪排涝能力。合理布局充电桩、换电点,加快建成适度超前、互联互通、智能高效的充电设施服务网络。完善应对战争、处置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基础设施建设,建设韧性城市。

全面提升城市品质。大力实施城市更新行动,以人口和功能疏解为导向,重点推进老城区城市功能提升,加强老旧小区改造和城中村改造,因地制宜对居住社区市政配套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等进行改造和建设,推动城市管理进社区进小区。实施城市生态修复和功能完善工程,推动城市添绿增美,美化靓化城市街道,建设一批城市美丽街区,成功创建国家卫生区。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深入开展主城区市容交通秩序综合整治。推进主城区历史文化保护利用,围绕历史文物、优秀建筑、文化记忆精心打造文化街景,打造魅力人文之城。加快打造数字智慧城,建设永川区新型智慧城市智能中枢,构建以渝西大数据中心为核心的全区综合智慧服务平台,提升城市服务管理和智能化水平。


第二节 实施乡村建设行动


推动基础设施向乡村延伸。加快农村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城镇路网向农村延伸拓展,持续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建好一批资源路、旅游路、产业路。实施农村客运班线公交化改造,推动城乡客运一体化发展。加强农村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实施农村饮水安全“一改三提”行动,有序推进城乡一体化供水。强化农村通讯和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农村光纤宽带、移动互联网、数字电视网和下一代互联网发展,提升乡村网络设施水平。加快农村现代能源体系建设,实施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有序推进燃气下乡。

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深入实施农村厕所革命,扩大农村改厕覆盖范围,引导农村新建住房配套建设卫生厕所。分类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推广运行费用低、管护简便治理模式,探索资源化利用方式。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积极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实施乡村净化、绿化、亮化工程,成片推进黄瓜山乡村振兴示范片、板桥—三教、五间—何埂—仙龙、来苏—宝峰—青峰、大安—陈食—临江等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片建设。全面推进乡村绿化,科学规划村庄布局,建设具有乡村特色的绿化景观,综合提升田、水、路、林、村的风貌,促进村庄形态与自然环境相得益彰。

提升农村公共服务水平。优先发展农村教育事业,多渠道增加农村普惠性学前教育供给,持续改善“两类”学校办学条件,支持发展城乡教育联合体,推动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健全乡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规范化建设,引导区级医院合理有效下沉优质医疗资源,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统筹城乡社会救助体系,逐步实现城乡低保标准并轨。健全区镇(街道)村(社区)衔接的三级养老服务网络,提升农村养老托育服务。深入实施农民体育健身工程,丰富农民群众健身活动,强化农村体育健身服务供给。推进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一体化建设,创新实施文化惠民工程,优化城乡文化资源配置,推进基层公共文化设施共建共享。


第三节 推进城乡融合发展


畅通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制度通道。全面取消城镇落户限制,鼓励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镇落户,引导各镇街人口向主城区集聚。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增强城镇人口承载力和吸引力,建立健全由政府、企业、个人共同参与的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完善以居住证为载体的城镇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机制,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农业转移人口有序实现市民化。

维护进城落户农民在农村权益。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完善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在依法保护集体土地所有权和农户承包权前提下,平等保护土地经营权。推动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加快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依法保障和维护农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等权益,建立健全农村产权流转市场体系,引导进城落户农民依法自愿有偿转让上述权益。


第四节 促进人口与资源环境平衡


优化国土空间布局。按照人口资源环境相均衡、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相统一的原则,控制开发强度,优化空间结构,构建集约紧凑空间格局。严格落实资源保护要求,推进主体功能区战略实施,基于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安全要求,科学划定城镇开发边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三条控制线”,努力形成资源、环境、城乡、经济相协调的国土空间开发格局。依据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实施成片开发方案,构建“由主城区为核心,城区三教组团、港桥组团为支撑,其他镇为补充”的人口分布格局。加强人口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的衔接,统筹人口发展与建设用地等生产要素配置一体化。

促进人口绿色发展。大力推行创新驱动、资源集约节约、低碳环保的绿色生产方式,推广绿色低碳技术和产品,严格限制高耗能、高污染行业发展,节约集约利用土地、水和能源等资源,促进资源循环利用。持续推进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加快建设“无废城市”。积极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节约的生活方式,创建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推广绿色建筑,鼓励绿色出行、绿色消费。积极应对气候变化,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持续下降,积极助推国家碳达峰与碳中和目标如期实现。


第六章 推动人口与社会发展相协调


以共同富裕为目标,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建立科学的公共政策体系,统筹需要和可能,把保障和改善民生建立在经济发展和财力可持续的基础之上,重点加强基础性、普惠性、兜底性民生保障建设,创造条件让重点人群共享发展成果,促进社会和谐与公平正义。


第一节 提高居民收入水平


深化企业工资收入分配改革,健全工资决定、合理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落实按劳动、知识、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由市场评价贡献、按贡献决定报酬的机制,支持企业将工资分配、薪酬增长与岗位价值、技能素质、实绩贡献、创新成果等因素挂钩,探索协议工资、项目工资、岗位分红权、项目收益分红、股权激励等多种分配方式。落实最低工资正常调整机制。改革完善体现岗位绩效和分级分类管理的事业单位薪酬制度,落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福利制度和特殊岗位津贴补贴制度。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推进高校、科研院所、专业公共卫生机构薪酬制度改革。积极扩大中等收入群体,拓宽高校和职业院校毕业生、技能型劳动者、农民工等群体就业渠道和职业上升通道,支持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等群体勤劳致富,不断提高中等收入群体比重。严厉打击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行为,促进低收入群体劳动致富。大力推广三次分配,鼓励企业、社会组织、家族、家庭和个人等基于自愿原则和道德准则,以募集、捐赠、资助等慈善、公益方式调整社会财富分配,促进共同富裕。


第二节 合理配置公共服务资源


提升教育服务能力。适应“双百”区域性中心城市建设带来的人口变化,合理规划配置学前、中小学教育等资源,全面优化基本公共教育布局结构,扩大优质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资源覆盖面。完善国民教育体系,提高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高水平高质量普及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实施教育综合改革计划,培养优质师资队伍,着力提高教育现代化水平,到2025年,建成国家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区、国家义务教育均衡优质区。

表2 “十四五”教育设施需求预测表1

设施类别

预测标准(生/千人)

学位数(人)

幼儿园

36

48600

小学

72

97200

初中

36

48600

高中

22

29700

1根据《重庆市城乡公共服务设施规划标准》(2014版72)城镇基础教育设施要求预测

提升卫生健康服务能力。大力改善疾控机构基础条件,完成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迁建,加强感染性疾病科室建设,提升疾病预防控制能力。加快建设区域性医疗中心,推动区人民医院、妇幼保健院创建三级医院,新建重医附属永川医院兴龙湖分院,规划建设国内一流老年疾病特色专科医院,加强基层卫生院硬件环境建设和设施设备配备,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依托区中医院龙头优势,争创渝西片区中医医疗中心、中医疫病防治基地、中医紧急医学救援基地,增强中医药服务能力。建成平战结合的渝西区域医疗中心(应急医院),承担片区危重症患者集中救治任务,健全救治资源平战转换机制。全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强医疗机构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服务能力建设,提升基层医疗机构精神卫生和心理健康服务能力。加快推进分级诊疗体系建设,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促进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加强全人口视力、牙齿、关节保护,强化对老年常见病、慢性病的健康指导和综合干预,开展人口健康教育活动,倡导健康生活方式,提高居民健康素养水平。

表3 “十四五”医疗设施需求预测表2

规划服务人口(万人)

预测标准(床/千人)

床位数(床)

135

6-7

8100-9450

2根据《重庆市城乡公共服务设施规划标准》(2014版)城镇医疗教育设施要求预测


第三节 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


加快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有机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推动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基本实现城乡社区养老服务全覆盖。完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政策支持体系,提升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规范化、社会化、规模化运营水平。全面开放养老服务市场,鼓励社会力量发展养老服务,通过购买服务、股权合作等方式,推动“公建民营”养老机构发展。实施农村养老服务能力提升计划,开展集中居住、集中助餐、流动助浴送医等服务,满足老年人多元化服务需求。进一步完善落实基本养老、基本医疗、最低生活保障等政策,适时提高养老保障水平。积极开发老年人力资源,有效挖掘老年人力资源。大力发展银发经济,促进老年产品开发,推动养老服务业融合发展。

表4 “十四五”养老床位需求预测表

测算标准

需要养老床位数(张)

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30张测算

9000


第四节 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加大妇女权益保障力度。保障妇女获得优质医疗和保健服务,加大妇女健康知识普及力度,引导妇女养成文明健康生活方式,提高妇女健康水平和人均健康预期寿命。积极保障妇女受教育权利,培养复合型技术技能女性人才,鼓励职业院校面向高校女毕业生、女农民工、去产能分流女职工等重点人群开展就业创业和职业技能培训,加大面向女性的科学知识教育、传播与普及力度。全面落实消除就业性别歧视的法律法规政策,创造性别平等的就业机制和市场环境,鼓励外出务工妇女返乡创业,鼓励女大学生到基层、中小微企业或新经济领域就业,加大女性创业扶持力度,积极缩小男女两性收入差距,依法处理女职工劳动争议案件,保障女职工劳动权益。推动妇女广泛参与事业单位和企业决策管理,提高妇女参与社会事务和民主管理的意识和能力。树立新时代家庭观,鼓励妇女在家庭生活中发挥独特作用,促进婚姻家庭关系健康发展。维护妇女人身安全,加大对侵害妇女权益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

创建儿童友好型社会环境。加强儿童健康干预和儿科诊疗能力建设,增强全区小学、幼儿园、托育机构的常见病预防保健能力,加强儿童早教和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促进儿童养成健康行为习惯。开展儿童防伤害、防暴力、避灾险、会自救等教育活动,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儿童伤害防控,预防和控制儿童伤害,加强儿童食品安全监管,加强对学生欺凌的综合治理,加强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完善普惠型儿童福利体系建设,构建从婴儿期到学龄期连续完整的儿童营养改善项目支持体系,提高残疾儿童康复服务覆盖率,培育为儿童服务的社会组织和志愿服务组织。创造良好家庭环境,引导家庭建立有效的亲子沟通方式,尊重儿童主体地位和权利,用好家风培养熏陶儿童。开展儿童友好城市和儿童友好社区创建工作,加大儿童校外活动场所建设和管理力度,加大对农村地区儿童活动场所建设和运行的扶持力度,完善公共儿童活动设施和场所,优化儿童阅读、文化、娱乐环境,促进儿童健康成长。


第五节 提升残疾人福利保障水平


健全残疾人权益保障制度。完善残疾人社会福利制度,扩大残疾人社会保险覆盖面,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动态调整机制,适时提高补贴标准,持续解决残疾人特殊生活困难和长期照护困难。完善残疾人托养服务管理,推动残疾人托养服务向规范化、专业化方向发展。健全残疾人关爱服务体系,提升残疾人康复、教育、文化、体育等公共服务质量。积极开展无障碍设施建设和改造,推动传统无障碍设施设备数字化、智能化升级,提高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服务能力,建设残疾人友好社会环境。建立完善残疾人法律救助体系,做好残疾人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司法救助工作,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

全力推动残疾人事业发展。不断加强面向残疾人的公共服务建设,切实维护残疾人劳动权益,助力残疾人事业高效发展。健全残疾人教育体系,积极推进特殊教育学校建设和特殊教育师资培养、培训基地建设,实施普通中小学开展无障碍设施改造。推动“阳光助学计划”“爱心天使”等助学项目,资助贫困残疾学生接受教育,提高残疾人自身素质和能力。实施好创业补贴制度,稳定推进残疾人集中就业,多渠道多形式扶持残疾人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发展残疾人文体事业,搭建文体服务平台,建设残疾人文体艺展能中心等,促进残疾人技能提升和文化创业,丰富残疾人文化体育生活。


第六节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完善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政策措施,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保持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增强脱贫地区内生发展动力,尽快实现从脱贫攻坚到乡村振兴的转变。开展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统筹考虑家庭人口结构、健康状况、劳动能力和劳动条件、刚性支出等因素,综合评估救助需求,完善定期核查和动态调整机制,做到早发现、早研判、早预警、早帮扶。分层分类实施帮扶,对有劳动能力人群坚持开发式帮扶,对丧失劳动能力人群强化保障性兜底帮扶。部署建设社会救助资源库,统一汇集开展救助帮扶的各类信息,实现互通共享,有效提升帮扶能力。合理确定医疗保障待遇水平,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保障制度,合理控制救助对象政策范围内自付费用比例。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资助政策,明确医疗费用救助标准。以政府购买专业社会公共服务为支撑,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参与低收入人口社会救助和其他社会工作服务。


第七章 保障措施


第一节 加强组织领导


建立健全全区促进人口发展工作协调机制,统筹落实国家人口政策,协调解决人口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区发展改革委牵头推进规划实施和相关政策落实,监督检查规划实施情况。各相关部门切实履行责任,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推动相关专项规划与本规划的衔接协调,研究制定各项任务的落实方案,把规划重点落到实处。


第二节 强化人口数据支撑


加强人口基础信息采集和统计工作,建立健全人口调查统计制度,强化人口基础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权威性。整合教育、公安、民政、人力社保、卫生、统计等部门的人口数据和信息资源,实现人口基础数据共建共享、互联互通、动态更新和综合应用集成,充分发挥人口基础信息对决策的支撑作用。建立人口基础信息交流机制,实时准确掌握流动人口信息。


第三节 健全人口监测和评估机制


落实国家生命登记管理制度,健全覆盖全人群、全生命周期的人口监测体系,密切监测生育形势和人口变动趋势。建立重大决策、重大改革和重大工程建设的人口影响评估机制,促进相关经济社会政策与人口政策有效衔接。加强人口安全风险防控,定期发布全区人口预测预警信息。建立实施动态监测评估机制,加强对规划实施情况的跟踪分析,确保规划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第四节 加大宣传引导力度


坚持正确舆论导向,深入开展人口区情、人口政策和人口发展规划的宣传解读,及时解答社会各界关注的人口热点问题,合理引导社会预期和舆情。充分发挥各类媒体的作用,深入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活动,为政策实施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加强面向家庭的各类人口政策宣传,切实维护各类群体的合法权益,引导人口积极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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