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500383009336512R/2021-00004 发文字号: 永川府办发〔2020〕109号
发布机构: 永川区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0-12-30 发布日期: 2021-01-05
标题: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川区城乡冷链物流体系建设方案(2020—2025年)的通知
主题分类: 国内贸易(含供销) 有效性:
索引号: 11500383009336512R/2021-00004
发文字号: 永川府办发〔2020〕109号
发布机构: 永川区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0-12-30
发布日期: 2021-01-05
标题: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川区城乡冷链物流体系建设方案(2020—2025年)的通知
主题分类: 国内贸易(含供销)
有效性:

永川府办发〔2020〕109号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永川区城乡冷链物流体系建设方案(2020—2025年)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永川区城乡冷链物流体系建设方案(20202025年)》已经区政府第138次常务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1230

(此件公开发布)


永川区城乡冷链物流体系建设方案

(2020—2025年)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冷链物流保障食品安全促进消费升级的意见》(国办发〔2017〕29号)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活禽交易推行集中屠宰加强冷链供应工作的指导意见》(渝府发〔2020〕7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城乡冷链物流体系建设方案(2020—2025年)的通知》(渝府办发〔2020〕75号)文件精神,结合永川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化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坚持“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等重要指示要求,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创新为动力,以技术为支撑,以有效监管为保障,按照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合理布局、集约发展,创新引领、绿色发展的原则,统筹推进全区城乡冷链物流体系建设,促进全区冷链物流信息化、智能化、标准化,有效扩大内需,切实保障安全,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

(二)建设目标。到2022年底,重点行业初步发展起冷链模式。到2025年底,建成功能完善、标准健全、衔接有序、绿色低碳的城乡冷链物流体系,满足城乡居民冷链商品需要,并在医药、化工、电子、奢侈品等其他工业产品领域推广应用。

冷链物流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到2022年,全区冷库库容规模达到8万吨,其中冷鲜库库容规模达到4万吨,集中屠宰的活禽活畜冷链运输占比达到60%,果蔬等适冷商品冷链运输占比达到30%,引导粮油等大宗食品冷藏存储、销售。到2025年,全区冷库库容规模达到10万吨,其中冷鲜库库容达到5万吨,集中屠宰的活禽活畜冷链运输占比达到70%,果蔬等适冷商品冷链运输占比达到50%,粮油等大宗食品冷藏存储和销售占比达到30%。

冷链物流节点覆盖面进一步扩大。到2022年,形成1个区域性批发零售节点(以下简称二级节点)、N个产销端节点(以下简称三级节点)。到2025年,形成2个区域性节点,继续扩大产销端节点数量,实现即产即冷,满足城市居民采购冷鲜食品商品需求。

冷链物流监控体系进一步完善。到2025年,实现肉类、果蔬、粮油、海鲜、药品疫苗等商品冷链物流“全覆盖”,政府对冷链物流的行业管理“全链条”,企业生产、存储、运输、销售全程“无断链”,市民扫码了解冷链“全环节”,形成全方位、立体化、精准高效的冷链物流监管体系。

二、分级建设冷链物流节点

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城乡冷链物流体系建设方案(2020—2025年)的通知》(渝府办发〔2020〕75号)文件精神,一级节点由市政府口岸物流办统筹规划,二三级节点由区政府有关部门统筹规划。

二级节点指用地面积20亩以上,冷库容量超过5000吨,其中冷鲜库库容占比超过20%,具备分区存储或调温转换存储功能,库前装卸和停车区域面积达到5000平方米,拥有包装设施,有可视化信息管理系统的冷链仓储项目。节点主要负责区域储备、批发、包装、零售。节点以吉之汇、超亚冷链项目等一批建成项目为主、以投资新建冷链项目为辅。结合城市发展总体规划,布局在永川中心区域的综合物流园区、农产品批发交易市场、大型商超内。引导存量生产型冷库全面开展市场化服务,大力支持市场主体新建和改造生产型冷库。(区商务委、区规划自然资源局负责)

三级节点包括生产、零售、转运等类型。主要负责产地采摘和禽畜屠宰后的预冷、包装、转运,城镇社区零售期间的保鲜。规划布局在产地、屠宰地、城镇社区零售网点内。节点有采集产品数据的信息系统,能够保障生产、零售、转运需要。生鲜冷冻食品零售型节点布局在市民购买便利区域及市场。原则上永川中心区域每2公里范围内布局不少于1个,其他每个镇街布局不少于1个。鼓励个体企业零售网点进行冷链功能技术改造。(区农业农村委、区商务委负责)

三、大力发展冷链产业

(一)发展冷链装备制造业。以星星冷链为龙头,鼓励企业结合冷链市场发展,研发、制造冷藏运输车、保鲜车、保温车等运输设备。结合活禽、生猪屠宰市场,研发推广全自动屠宰预冷一体化设备,冷库制冷设备,冷水预冷、冷风预冷、真空预冷或混合预冷等预冷设备。结合永川食用菌、黄瓜山梨、龙眼、柑橘等特色蔬菜、水果冷藏冷冻需求,推广标准化冷藏集装箱、标准化周转箱、标准化托盘、可循环使用的标准化温控包装盒等冷链载具。(区经济信息委、区科技局负责)

(二)培育冷链物流企业。鼓励国有、民营、外资等各类资本和生产、流通平台等各类企业参与各级冷链物流节点建设。(区商务委负责)鼓励商场、超市、社区零售网点、快递分拣中心改造建设冷链物流设施设备、鼓励运输企业购置冷藏运输车辆和载具,提供规模化的冷链物流服务。(区商务委、区交通局负责)鼓励发展“生鲜电商+冷链宅配”“中央厨房+市场冷链配送”等冷链物流发展新模式。(区商务委负责)

(三)做大本地冷链商品市场。加强农产品冷链生产和消费宣传,提高市民对冷链食品的认识,改变消费理念和生活习惯,从需求端倒逼全区冷链物流体系建设。(区农业农村委、区商务委负责)改变挂钩展示、现场分割计量计价的销售方式,转变为冷鲜柜展示、预先包装计量计价等销售方式。(区商务委、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关停活禽禁止经营区域内违规进行活禽交易和商业性宰杀点,实行冷鲜供应,推进时令蔬菜、水果冷链存储、运输、销售,扩大冷链物流需求。(区农业农村委、区商务委、区市场监管局负责)逐步将农产品冷链物流体系建设、运营、管理模式推广应用到医药、化工、电子、奢侈品等其他工业产品领域。(区商务委、区经济信息委、区市场监管局负责)

(四)发展进出口冷链业务。大力发展生态农业,鼓励我区优势特色农产品出口。(区农业农村委负责)扩大农副产品进口,丰富我区农副产品供给,重点加强与东盟、欧盟国家的农产品贸易。(区商务委负责)加快进境粮食、水果、肉类、食用水生动物等进口特殊商品海关指定监管场地建设。(区商务委、区交通局负责)

四、提升冷链物流运输服务

推广标准化冷链物流运输,增加冷藏车辆、冷藏载具、冷藏包装供给。引导适冷农产品市外长途干线运输、市内冷链物流节点之间运输使用冷藏车辆。(区商务委、区交通局负责)活禽活畜集中屠宰后、适冷果蔬农产品采摘后,推广使用合规冷藏运输车辆运输,不能及时运输的引导进入预冷场所。(区农业农村委、区商务委负责)鼓励企业之间加强协作,发展冷链零担运输和冷链共同配送。探索多渠道运输方式,鼓励使用包装冷链技术进行冷鲜产品城乡终端配送。(区商务委负责)逐步取缔“棉被”冷藏等不符合要求的冷链运输方式。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在无停靠区域的大型商超附近划设临时专用停车区域,合理设定临时停车时间,加强交通疏导,保障合规冷藏车辆进出、停靠、装卸。(区公安局、区城市管理局负责)

五、融入冷链物流信息平台

经市政府口岸物流办等相关部门挂牌的冷链节点,企业要按照有关要求,积极融入市级冷链物流公共信息平台,接入冷链物流节点冷库、预冷场所、冷链运输车辆、卸货入仓等数据,实现全程可追溯,实时掌握冷链物流运行情况。向市民开放在售商品冷链数据,让消费者扫码查询全过程冷链信息,确保放心使用。(区商务委、区农业农村委、区市场监管局、区大数据发展局负责)

六、强化冷链物流标准和监管体系

(一)扩大冷链物流标准覆盖面。对标国内外先进经验,大力引导鼓励市场主体、高等院校及科研院所制定覆盖肉类、果蔬、粮油、海鲜、药品疫苗等商品的预冷、存储、运输、包装、销售等冷链技术标准体系,规范冷链产品市内存储销售、市外分拨运输流程。(区商务委、区市场监管局负责)

(二)完善冷链物流监管体系。按照各类商品冷链物流的相关标准,建立冷链诚信体系,加强日常市场监管,发挥市民监督作用,实时公布失信企业、品牌,大力扶持“无断链”白名单企业,对违规者予以处罚。(区市场监管局、区发展改革委、区商务委负责)

七、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加强城乡冷链物流体系建设工作统筹协调,引导一批生产、存储、运输、销售企业开展冷链物流体系建设试点,实现活禽活畜从屠宰到消费全程“无断链”,食品、果蔬、医药等适冷商品冷链存储、运输、销售。(区商务委负责)

(二)强化冷链物流要素保障。经市级行业主管部门认定的冷链物流项目且土地规划用途为物流仓储用地的,参照工业项目用地价格实行招拍挂出让,农村三级节点用地按照农用地流转并严格用于农产品临时仓储。(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商务委负责)降低用能成本,各节点生产性水电气用能与工业同价。(区发展改革委负责)降低融资成本,引导银行等金融机构对冷链物流基础设施、信息平台等项目加大信贷支持力度,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上市和发债融资,鼓励产业发展基金以及股权投资、创业投资、信用担保等机构面向冷链物流企业开展业务。(区金融办负责)发挥行业主管部门和企业主体作用,引进冷链物流专业人才,鼓励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培养冷链物流人才,积极开展冷链物流研究等工作。(区商务委、区教委、区人力社保局负责)

(三)完善冷链物流扶持政策。统筹国家有关部委和市级有关部门支持政策和项目资金,形成合力、突出重点,形成共同推动项目申报、项目实施的体制机制。(区商务委、区发展改革委、区农业农村委、区财政局、区税务局负责)研究冷链物流高质量发展政策措施,积极争取口岸物流、农业、商务、工业和信息化等市级重点专项,支持冷链装备研发生产、冷链物流标准化信息化和冷链体系建设等工作。(区商务委、区发展改革委、区经济信息委、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委负责)

抄送:区委办,区人大办,区政协办。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2月3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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