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500383009336512R/2020-00018 发文字号: 永川府办发〔2020〕27号
发布机构: 永川区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0-04-13 发布日期: 2020-04-13
标题: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川区农产品市场布点规划(2020—2035年)的通知
主题分类: 农业、畜牧业、渔业 有效性:
索引号: 11500383009336512R/2020-00018
发文字号: 永川府办发〔2020〕27号
发布机构: 永川区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0-04-13
发布日期: 2020-04-13
标题: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川区农产品市场布点规划(2020—2035年)的通知
主题分类: 农业、畜牧业、渔业
有效性:

 

 

永川府办发〔2020〕27号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永川区农产品市场布点规划

(2020—2035年)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永川区农产品市场布点规划(2020—2035年)》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3月31日


永川区农产品市场布点规划

(2020—2035年)

 

一、总则

(一)规划背景

农产品市场是城乡居民的“菜篮子”,是城市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重要公共配套设施,同时也是城市重要的交流交往空间,是市民幸福感、获得感的体现。为贯彻落实《重庆市菜篮子工程办公室关于印发“菜篮子”区县长负责制考核指标解释的通知》(渝菜办发〔2019〕1号)要求,引导农产品市场规范、有序发展,强化农产品市场建设、经营过程中的长效管理,满足市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的需要,助推永川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特编制《永川区农产品市场布点规划》(2020—2035年)。

(二)指导思想

本规划以满足市场需求和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为出发点,以优化城区农产品市场布局为主线,通过农产品市场布点规划的编制和实施,进一步加强宏观管理,合理配置资源,实现农产品市场统一规划,建立与城市发展同步,布局合理、均衡服务的农产品市场布局体系,提高建设档次,促进其规范有序发展。

(三)规划原则

1.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原则。

2.坚持为民、便民、利民的原则,为城市居民营造一个方便、舒适、安全的消费环境。

3.坚持主导和特色功能相结合的原则,优化消费环境,创新经营模式,提升农产品市场服务功能。

4.坚持新建与改造提升相结合的原则。

(四)规划依据

1.《重庆市菜篮子工程办公室关于印发“菜篮子”区县长负责制考核指标解释的通知》(渝菜办发〔2019〕1号)

2.《重庆市永川区城乡总体规划》(2013年编制)

3.《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农贸市场管理体系建设的意见》(永川府办发〔2018〕2号)

4.《重庆市城乡公共服务设施规划标准》(DB 50/T 543—2014)

5.《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城区菜市场管理的指导意见》(渝办发〔2011〕229 号)

6.《重庆市商务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乡镇农贸市场建设规范的通知》(重庆市商务委员会2017年10月23日印发)

7.《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8.《重庆市主城区农产品市场布点规划》(2013—2020年)

(五)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范围为永川中心城区及各镇街。

(六)规划期限

本次规划的期限为2020—2035年,近期为2020—2025年,远期为2026—2035年。

(七)规划对象

本次规划对象主要为中心城区、镇街中为城镇居民服务的农产品市场。农产品市场是指进行农副产品及其与之相关联的商品交易活动中以零售为主的综合性交易场所(不含以路为市、以街为市的集贸市场)。

二、布点规划

(一)现状情况

1.中心城区

永川区中心城区现有7个街道,按行政辖区统计,现状共建有农产品市场33处(含临时市场2处),其中建筑面积大于2000平方米18处,建筑面积小于2000平方米13处。按上位规划界定的中心城区规划范围统计,共建有农产品市场27处,胜利路街道万寿农产品市场,大安街道石庙农产品市场,南大街街道永隆、黄瓜山农产品市场,卫星湖街道石脚、双凤农产品市场等6处不在中心城区规划范围内。

2.

永川区现有镇16个,现状共建设农产品市场48处,除吉安镇外其余镇均有建设。现状市场中位于镇政府所在场镇的19处,位于镇政府所在场镇外的29处;建筑面积大于2000平方米的市场27处,建筑面积小于2000平方米的21处。红炉镇、来苏镇、五间镇、板桥镇、三教镇、临江镇的镇政府所在场镇均建有2处以上的市场。

3.当前问题

立足空间视角分析,永川城区现状农产品市场存在以下问题:

(1)布局不均,建设滞后。旧城区部分市场地处城市中心,是基于人口分布的自发形成,分布密度相对较大,服务半径重叠;而新建社区,市场分布少,且滞后于城市开发速度,不能满足周边居民的生活需要,与人口集聚特征不匹配。

(2)规模不一,设施不齐。历史原因造成部分农产品市场规模较小,垃圾收集、公厕、停车位、卸货区等配套设施不齐备。

(3)标准不高,品质较低。现状市场私营模式较多,建设标准有待细化提高,部分市场设施老化,存在安全隐患,环境品质参差不齐,影响城市风貌。

(二)建设标准

1.根据《重庆市城乡公共服务设施规划标准》(DB 50/T 543—2014),结合“出行时间要求”和“人口分布密度”,对新建居住区,按照每千人120平方米、服务人口2万人左右、服务半径10分钟左右(即500—800米,原则上按老城区500米,新城区800米)的标准和防止扰民的原则规划建设。

2.对消费不便的已建社区,通过旧城改造、调整商业网点用途等办法规划建设农产品市场。

3.对不能规划建设农产品市场的小型居住区,按照服务半径200米—500米,最小建筑规模100平方米/处或按照50平方米/千人—80平方米/千人的标准,结合社区服务站等其他公共服务设施引导建设社区菜店。

4.各镇原则上按照“一镇一场”的要求布局规范化农产品市场,满足当地农产品交易和采购活动需求。

5.根据《重庆市城乡公共服务设施规划标准》(DB 50/T 543—2014),结合永川区发展实际需求,确定每处标准化建设农产品市场建筑面积不小于1500—2000平方米,用地面积不小于2500平方米,每处应设置一处公共厕所、一处垃圾收集站(点),以及专用的货物配送通道,机动车、非机动车停车场地和人流集散空间。

6.根据《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主城区及区人民政府所在地城市的商业及办公建筑的停车位配建标准为1.2车位/100㎡建筑面积,故一处标准化农产品市场应配置18—24个停车位。

(三)建设规模总体预测

结合《重庆市永川区城乡总体规划(2013年编制)》和在编《重庆市永川区2035年总体规划大纲》的预测,综合考虑人口发展趋势,2035年中心城区规划人口117万人,按照120平方米/千人的农产品市场配置标准,测算至2035年,中心城区农产品市场建筑总面积14.04万平方米左右,市场至少布局71处。对于外围16个小城镇预测2035年人口13万人,考虑当地赶集和农产品交易需求,按照“一镇一场”原则,各镇镇政府所在场镇范围内至少布局农产品市场16处。

重庆市永川区2035年总体规划大纲

人口预测与市场预测一览表

等级

名称

城镇人口

规划标准化(规范化)市场数量

中心城区

117

71

朱沱松溉副中心

朱沱镇

3

2

松溉镇

三教板桥副中心

三教镇

2

2

板桥镇

中心镇

来苏镇

1.2

1

何埂镇

1.2

1

一般镇

双石镇

1.2

1

五间镇

0.8

1

临江镇

0.7

1

红炉镇

0.3

1

吉安镇

0.4

1

青峰镇

0.4

1

宝峰镇

0.3

1

仙龙镇

0.6

1

金龙镇

0.4

1

永荣镇

0.5

1

镇小计

13

16

合计

130

87

(四)规划布局

1.总体策略

按照“均衡服务”的规划布局思路,实行“分区引导、分类管控”的规划策略,对全区农产品市场空间布局进行优化提升。

(1)分区引导

针对永川区现状农产品市场“内密外疏”的空间分布特征,结合城市空间拓展趋势和市场需求,将中心城区划分为“优化提升区、充实完善区、增长预控区”。

“优化提升区”主要针对永川老城地区。应优化调整现有空间格局,降低市场空间密度,同时按照标准化建设要求,对具备改造条件的市场进行扩容升级。

“充实完善区”主要针对兴龙湖、凤凰湖、青峰等近期城市新建拓展地区。应根据城市拓展方向和土地开发出让的态势,加强农产品市场投入和建设力度,适度增加数量,进一步充实完善新城的设施配套,集聚人气。

“增长预控区”主要针对城市2035年“东跨南扩”的战略增长趋势,对未来用地的农产品市场的建设需求进行预研预控。

(2)分类管控

按照“留、改、增、控”的方针进行分类导控,保留符合规划布局要求和建设标准的现状市场;对符合空间布局要求,不符合建设标准的市场进行提升改造;对现行总规和控规范围内尚未布局市场的用地,按照有关标准新增布点;对于2035年战略发展空间内的用地,进行空间点位预控。

2.选址原则

(1)农产品市场选址应符合城市建设和城乡规划以及商业网点规划的要求。

(2)农产品市场宜结合街道、社区服务中心和镇公共服务中心布局,位于交通便利之处,便于停车及人流疏散。

(3)农产品市场选址应有良好的地形、地貌、水文地质条件,能充分满足供电、供水及排污条件。

3.中心城区农产品市场布局

按照建设布局标准,参照建设规模总体预测,遵循总体规划策略,结合居住用地布局、居民分布、服务半径等情况进行农产品市场规划布局和规模修正。

中心城区规划农产品市场77处,其中现状保留33处(含现状属街道管辖但位于中心城区规划范围外的6处市场),规划新建35处,远景预控9处。

针对城市建设边角地区、零星用地和难以增补设施的现状城区等农产品市场服务盲区,规划引导布局菜店28处加以补充,以实现菜篮子设施的全覆盖。

4.镇农产品市场布局

永川区全域共16镇,现有农产品市场48处,其中位于镇政府所在场镇19处,位于镇政府所在场镇外29处。

综合考虑区位、权属、规模等因素,规划农产品市场51处,其中规划保留镇政府所在场镇农产品市场19处,吉安镇在镇政府所在场镇规划新建1处农产品市场,何埂镇在镇政府所在场镇规划新建1处农产品市场;规划保留镇政府所在场镇外的现状农产品市场29处,何埂镇在镇政府所在场镇外新增1处农产品市场。

(五)近期建设规划

现行城乡总规将近期建设重点规定为:“加大兴龙湖和神女湖片区拓展力度,以高铁站场、城市综合体、古城等项目为带动,建设东北部新城;树立产城融合的理念,加快凤凰湖工业园建设,形成产业新城;以探花公园建设为抓手,推进城南片区的改造和建设;以商贸物流项目为带动,启动城西片区建设;加大老城区改造力度”。

按照上述城市近期建设思路,综合考虑基本农田分布情况,判定近期城市发展空间。重点对现有老城市场开展提质改造,对兴龙湖、凤凰湖、青峰等新城区内缺乏市场的区域进行充实完善。

(六)建设要求

农产品市场宜与住宅相对隔离,并符合相关环境卫生要求。宜独立占地,因特殊原因确需在住宅底层设置的,应设置专门的货物配送通道。

农产品市场建设形式可分为以下两类:

一类:独立式室内农产品市场(指在独立用地内建设的室内农产品市场)

二类:连体式室内农产品市场(指与其他建筑结合而建的室内农产品市场)

近期提质改造的农产品市场,根据现状用地条件,以与公共服务建筑连体设置的形式为主;近、中期重建或新建、远期新建的农产品市场宜独立设置。

新建、重建农产品市场,在建筑层数、高度、造型、色彩以及与其他用地、建筑的关系上,须符合城市规划的要求。

中心城区农产品市场建设应符合《重庆市农贸市场建设规范(试行)》(渝商委发〔2008229号)要求;镇农产品市场建设应符合《重庆市商务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乡镇农贸市场建设规范的通知》(重庆市商务委员会20171023日印发)要求。

三、规划实施

(一)强化规划管理

将专项规划成果纳入永川区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管理。严格农产品市场用途监管,不得随意改变农产品市场的用途和性质,拆迁改建时应保证其基本服务功能不缺失,对市场确需关闭、拆除或改变用途的,由规划部门会同商务部门审核市场开办者申请,在征求当地居民意见的基础上共同研究提出处置意见,并依法查处擅自改变农产品市场规划和使用性质的行为;对转让有财政补贴资金改造的农产品市场,由商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提出意见报区政府审批;城市建设需要拆迁的农产品市场,由商务部门负责指导选址重建。

(二)加强用地保障

优先保障农产品市场用地,对政府投资建设的不以盈利为目的、具有公益性质的农产品市场,可按划拨方式办理供地手续,但禁止改变土地用途和性质。新建居住区的农产品市场,可将农产品市场与居住区规划在一个项目中,采取招拍挂方式供地,开发业主按有关标准建成投入使用。

(三)建立智慧管理体系

运用科技手段建立的一个长效的、全面的、可持续发展的农产品市场信息化管理体系,重点实现“智慧采集、智慧发布、智能应用,智慧溯源”四大主要功能,使农产品市场在管理、服务和监管方面实现信息网络化、工作规范化、管理现代化。

高标准打造智慧农产品市场示范点。依托智能溯源电子秤采集过磅数据以及精准数据,实现智慧采集功能;通过系统整合智能电子秤、农残检测仪、商户信息显示屏等硬件推进市场智能发布;集成移动支付、IC卡支付等智能设备应用手段提供便捷的购物方式;通过系统整合,深化智慧溯源体系,利用移动APP、物联网设备作为数据采集的载体,配套软件系统研发,对市场商户进货台账、票证信息、食品检测、交易明细等方面的数据进行存储,形成市场各环节信息数据库。

市场管理部门应对进货量、交易额、人流数据等市场信息数据库进行综合挖掘分析,形成市场大数据。通过对数据信息的应用,动态掌握市场经营状况,为经营决策、调控预警提供数据支撑,形成新型市场管理经营模式。

(四)政策建议

1.根据现状各区域不同农产品市场的建设状况,农产品市场改造应实施“一场一策”的改革措施。

2.构建经营单位责任管理、市场部门监督管理、镇(街道)属地管理和行业自律为主要内容的“四位一体”的监管体系,逐步建立农产品市场管理长效机制。

3.鼓励和引导国有经营主体参与新增市场的经营,增加国有控股农产品市场的数量,发挥国有主渠道的示范带动作用,更好地发挥农产品市场的公益服务作用。

四、附则

本规划由重庆市永川区商务委员会负责解释。

 

附件:1.中心城区现状农产品市场情况一览表

2.镇现状农产品市场情况一览表

3.中心城区农产品市场规划情况一览表

4.镇农产品市场规划情况一览表

5.中心城区现状农产品市场分布图

6.中心城区农产品市场规划布点图

7.中心城区农产品市场服务半径图

8.中心城区农产品市场近期建设图

9.镇现状农产品市场分布图

10.镇农产品市场规划布点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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