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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永川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公告(2023城区所南大街询异字第01号)

日期:2023-03-24

重庆市永川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3城区所南大街询异字第01号

兹有申请人龙*义、杨*华(身份证号:5102**********1917、5102**********1929)坐落于重庆市永川区南大街办事处**山村寒婆沟村民小组的房屋,修建于 1995 年,宅基地面积 124㎡,建筑面积 165.63㎡,现申请人向我局申请不动产首次登记。由于修建年代久远,无法提交权属来源证明文件,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重庆市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现予以公告。

    如对上述不动产权属持有异议者,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向重庆市永川区城区规划和自然资源所以书面形式提交异议申请,并提供相应证据,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按程序核准登记。

特此公告

公告单位:重庆市永川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3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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