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生活

日期:2024-03-06

一、人民生活

全区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1262元,比上年增长4.5%。其中,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7732元,比上年增长4.3%。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29493元,比上年增长5.8%。其中,食品消费支出占人均消费性支出的比重为33.0%。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5315元,比上年增长5.7%。农民人均总支出30220元,比上年减少19.7%。其中,生产费用支出6007元,占人均总支出的19.9%,生活消费支出18235元,占人均总支出的60.3%。

城镇居民人均居住住房建筑面积为39.1平方米,比上年增加0.1%。年末农村居民人均居住住房建筑面积55.2平方米,比上年增加4.3%。

二、社会保障

参加养老保险68.8万人,缴纳保费34.9亿元。参加医疗保险107.7万人,缴纳保费15.5亿元。参加失业保险15.7万人,缴纳保费0.8亿元。参加工伤保险25.0万人,缴纳保费0.9亿元。参加生育保险15.9万人。

城镇新增就业人员28003人。指导帮助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再就业6054人。帮助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再就业4496人。城市最低生活保障人数4691人,比上年下降3.7%,农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17796人,比上年增长1.6%,城市低保标准提高到717元/月,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581元/月。农村特困人员2266人,(同口径)比上年下降6.8%,人均补助水平11184元/年,比上年增长12.7%。城市特困人员4799人,(同口径)比上年增长0.5%,人均补助水平11184元/年,比上年增长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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