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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实际到位外资奖励的条件及申报流程是什么?

日期:2022-09-15
    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稳外贸稳外资稳外经有关工作的通知》(渝商务〔2018〕50号)文件要求,对2018—2022年我市设立的实际到位外资金额(不包含外放股东借款)超过500万美元的新项目或增资项目(房地产业、金融业、及金融类项目除外)进行奖励。

奖励金额以当年实际到位外资金额(美元)为基数,按不低于2%的额度予以奖励(人民币)。

目前,申报不需要提交纸质文件,企业符合资金奖励规则的,市商务委将整理并提供名单,由我委通知并协助企业自行进入“重庆市商务委员会资金管理平台”进行项目申报。

咨询电话:023-49829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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