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永川区卫生健康委员会2024年第3季度公共场所量化评级信息公示
根据《卫生部关于推行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的通知》(卫监督发〔2007〕5号)要求,2024年第3季度,我委对242户住宿场所、沐浴场所、美容美发、游泳馆等公共场所进行了量化评级,现将具体评级等次情况公示如下(具体评级信息见附件)。
附件1:重庆市永川区2024年第3季度公共场所量化评级信息公示汇总表
重庆市永川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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