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5003837562266596/2022-00067 发文字号: 朱沱府发〔2022〕88号
发布机构: 永川区朱沱镇 成文日期: 2022-09-16 发布日期: 2022-09-20
标题: 重庆市永川区朱沱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朱沱镇2022年秋季动物疫病综合防控行动方案》的通知
主题分类: 其他 有效性:
索引号: 115003837562266596/2022-00067
发文字号: 朱沱府发〔2022〕88号
发布机构: 永川区朱沱镇
成文日期: 2022-09-16
发布日期: 2022-09-20
标题: 重庆市永川区朱沱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朱沱镇2022年秋季动物疫病综合防控行动方案》的通知
主题分类: 其他
有效性:

重庆市永川区朱沱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朱沱镇2022年秋季动物疫病

综合防控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委会:

为切实做好2022年秋季动物疫病综合防控工作,及时建立有效免疫屏障,有效预防、控制重大动物疫病,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畜牧业发展安全、公共卫生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按照《重庆市永川区防治动物重大疫病指挥部关于印发重庆市2022季动物疫病综合防控行动方案》(永动防部发〔20223号)要求,制定了《朱沱镇2022季动物疫病综合防控行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此页无正文)

重庆市永川区朱沱镇人民政府
2022
916     

(此件公开发布)


永川区朱沱镇2022年秋季动物疫病

综合防控行动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重庆市动物防疫条例》《重庆市无规定动物疫病区管理办法》《2022年重庆市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和《重庆市2022年秋季动物疫病综合防控行动方案》,结合当前动物疫情形势和生产流通状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市第六次党代会、市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严格按照保供固安全、振兴畅循环工作定位,坚持人病兽防、关口前移、预防为主、应免尽免的原则,集中力量抓好非洲猪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等重大动物疫病以及高致病性禽流感、狂犬病、牛羊两病等人畜共患病防控工作,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畜牧业发展安全、公共卫生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

二、时间安排

秋防行动时间确定为2022910—1020日。

三、行动内容

坚持常年防疫与季节性防疫相结合,在抓好常年防疫工作的基础上,按照动物防疫工作地方政府负总责,生产经营者承担主体责任,相关部门各负其责的要求,集中抓好以下五项重点工作:

(一)抓好基础免疫,做到应免尽免。根据2022年重庆市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全市对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犬狂犬病4种动物疫病实施强制免疫。镇街将指导养殖场户自行开展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和猪瘟免疫。强制免疫实行分类管理,大型养殖场(含先打后补养殖场)实行督促免疫;中小型养殖场实行指导免疫;鼓励散养户在基层兽医指导下自行免疫,确无能力自行免疫的可代行免疫。开展免疫时,要及时做好畜禽标识佩戴、《动物免疫证明》填发和《防疫档案》建立等工作。免疫结束后一定时间内,要对所有养殖场户开展免疫效果监测评价,督促对漏免、补栏和免疫抗体不达标畜禽及时进行补免

(二)抓好消毒灭源,净化养殖环境。按照预防与净化、消灭相结合的方针,秋防期间集中开展一次大清洗、大消毒行动。督促养殖、流通、无害化处理等各环节的生产经营者做好日常消毒工作,加大消毒频次,扩大消毒范围,做到重点环节、重点场所、重点区域全覆盖,切断动物疫病传播途径,降低动物疫病发生风险。同时建立散养户消毒台账,指导规模养殖场自行建立消毒台账,并详细记录消毒药品种和浓度、消毒时间、消毒范围、消毒面积等信息。

(三)抓好源头防控,推进疫病净化。实施动物疫病净化消灭,是动物疫病防控的重要路径,也是动物疫病防控的最终目标。要以种畜禽场为核心,以垂直传播性动物疫病、人畜共患病和重大动物疫病为重点,健全动物净化管理体制机制,集成示范综合技术措施,扎实推进牛羊两病等人畜共患病和非洲猪瘟、猪伪狂犬病等动物疫病净化,积极申报无疫小区和动物疫病净化场创建工作。要全方位做好动物疫病净化技术指导和培训,督促落实生产、引种、免疫、监测、检疫、隔离、消毒、淘汰、扑杀、无害化处理等净化综合技术措施,有效提升动物疫病防控水平。

(四)抓好宣传排查,提升防控能力。通过微信、广播等多种媒介,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等法律,以及先打后补相关政策和非洲猪瘟、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狂犬病、牛羊两病等动物疫病防控知识,不断增强养殖户防疫主体责任意识。要充分发挥非洲猪瘟防控工作专班、专人作用,集中开展动物疫情大排查,动态更新畜禽档案,准确掌握养殖情况。排查时发现重大动物疫病的,要依法依规及时处置和上报。

(五)抓好防疫监管,确保防控成效。严格按照卫生评估、风险分级、量化监督、痕迹管理要求,对养殖场户进行精细化监管,督促指导养殖业主严格落实强制免疫、养殖档案建立、定期消毒、动物调运备案、调入动物落地隔离观察、调出动物申报检疫、疫情报告、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等法定义务和主体责任。对拒不履行强制免疫义务、因免疫不到位引发动物疫情的养殖单位和个人,有关单位将依法处理并追究责任。要认真落实基于监(检)测或风险评估的产地检疫制度,对未经免疫、免疫超过有效期、免疫抗体水平不达标或风险评估不合格的,严禁出具检疫证明。镇街将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查处非法调运、不按规定进行免疫接种、不报告疫情、不建立防疫制度、不落实防疫措施、不接受防疫监督等行为。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做好秋季动物疫病综合防控工作的重要性,严格工作标准,强化措施落实,确保防控成效。要根据本方案要求,及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任务目标,做好任务分解,压实各方责任。要采取养殖场(户)自行免疫、第三方服务主体免疫、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全面推进先打后补,确保2022年年底前规模养殖场先打后补全覆盖。

(二)强化工作保障。加强与财政部门的沟通协调,确保强制免疫工作经费(包括器械耗材、培训、劳务、人员防护、免疫效果监测评价、免疫副反应处置等经费)及时足额拨付到位。提前准备秋防工作所需疫苗、试剂、消毒用品、器械耗材、人员防护用品等物资,按规定发放,规范使用。

(三)加强监督检查。随时跟踪免疫进度及信息填报等情况,对进度迟缓、弄虚作假和工作不到位的,及时督促整改,确保落实到位。

(四)严格规范行为。加强疫苗使用管理,建立发放、领用记录,规范疫苗运输、储存和使用,避免出现因疫苗保管不当而影响免疫效果的情况。免疫开展前,要对防疫人员进行免疫技术培训,做到真苗、真打、真有效,防止不打针、打假针、减量注射。要切实把生物安全放在第一位,严格按规范做好个人防护,严防因操作不当造成动物疫病传播和人员感染。免疫结束后,要做好疫苗瓶回收及无害化处理工作。

(五)强化信息管理。及时建立《畜禽养殖场(散养户)动物防疫档案》。农服中心(兽医站)落实专人收集、统计、报送信息,防疫信息均统一通过重庆动物卫生监督指挥调度平台动物防疫监管系统报送,要求每天实时报送,严禁在秋防工作结束后集中填报。若因其它原因,不能实时报送的,可在每周星期五中午前统一报送本周防疫数据,防止出现网络平台统计免疫进度严重滞后于实际免疫进度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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