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5003837562266596/2021-00052 发文字号: 朱沱府发〔2021〕151号
发布机构: 永川区朱沱镇 成文日期: 2021-05-26 发布日期: 2021-06-02
标题: 重庆市永川区朱沱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朱沱镇创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站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主题分类: 质量监督 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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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 朱沱府发〔2021〕151号
发布机构: 永川区朱沱镇
成文日期: 2021-05-26
发布日期: 2021-06-02
标题: 重庆市永川区朱沱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朱沱镇创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站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主题分类: 质量监督
有效性:

朱沱府发2021151

  重庆市永川区朱沱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朱沱镇创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站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民委员会、各农业企业、镇属各部门:

根据《重庆市农业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重庆市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站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农办发〔201568号)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站建设实施方案(附后),现印发给你们,认真组织实施。  

重庆市永川区朱沱镇人民政府

20215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朱沱镇创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站

工作实施方案

为扎实有效地开展好朱沱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工作,切实提高我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食品安全法》,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党的十大、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人讲实际、接地气,牢固树立监管促发展、安全惠民生理念,以发展和提升“两品一标农产品质量建设为重点,以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维护公众健康、发展现代农业、促进农业转型升级为目标,完善政府负总责、三级有机构、监管到村组、检测全覆盖的管理模式,一手抓标准化生产,一手抓执法监管,全面提升我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基本实现从生产到市场的全程可控监管,确保农产品优质、安全、放心

二、创建目标

1.健全监管体系。健全政府负总责、三级有机构、监管到村组、检测全覆盖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形成全程监控、全面监测、全员参与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机制。

2.落实主体责任。农产品生产企业、专业合作社、生产基地、种养殖大户的标准化生产、禁用违禁药物、产销档案建立等主体责任全面落实。

3.普及标准化生产。农产品标准化生产有序推进,农业标准转化率达到100%,标准入户率达到60%

4.有力监管投入品。区域内农资经营网络健全,全面落实农资购销索证索票、经营台账、高毒农药定点经营等制度;农资监管信息平台建立,农资产品100%纳入平台管理;农资经营红黑榜制度建立,假劣农资案件查处率达到100%

5.提高农产品安全水平。辖区生产的蔬菜、水果中禁用农药,畜产品中禁用瘦肉精、水产品中禁用孔雀石绿、硝基呋喃等禁用药物的检测合格率达到100%,三品一标产品的抽检合格率达到98%以上。

三、工作任务

1.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导责任。为保障此项工作顺利有序开展,经政府研究决定,成立由镇长王建担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及各村(社区)主任为成员的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导小组,加强组织协调,制定工作计划,明确工作职责,落实工作责任,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落实监管责任。

2.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朱沱镇监管站落实2名专职监管人员,主要负责拟定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年度工作计划,对辖区内生产经营的农产品进行监管、检测和服务工作。在20个村(社区)各设立1名监管协管员,主要负责辖区内农产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检查,及时向上级反映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有关信息。在农产品生产经营单位设立内检室或确定1名检查员,负责本企业(或个人)生产或经营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检测。对两品一标企业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按照生产有记录、信息可查询、流向可追踪、质量可追溯、责任可追究的要求,以重点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农贸市场为对象,建立农产品产地和产品身份识别制度。

3.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全面落实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畜禽屠宰企业、收购储运企业、经纪人和农产品批发、零售市场等生产经营者的标准化生产、禁限用投入品使用、产销档案建立、产品质量控制、污染物治理、产地准出、市场准入等主体责任。监管站与生产经营者签订一对一监管责任书,督促业主落实质量安全控制措施,做到业主内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健全、管控制度完善、责任分工明确、管理措施到位。主要农产品批发经营管理者对进入交易市场的农产品进行抽检或者委托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检测,建立健全农产品产地检验准出、准入制度。

4.建立投入品监管体系。进一步强化对我鼠药和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专营店的管理,建立农资购买索证索票、经营台账等制度和高剧毒农药定点经营或专柜销售制度,100%执行高毒农药定点经营或专柜销售制度。利用农业信息网建立农资监管信息平台,实现监管信息化。联合区农业执法大队对农资市场的检查力度,对违规经营和遭群众举报的企业和个人,一经查实立即处理,并列入黑名单,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5.积极推行农业标准化生产。修订和执行无公害农产品生产规程,建立适合我镇实际的标准生产体系,让安全生产有据可依。把标准化生产作为农业技术推广和特色产业开发的方向,加强农业标准化知识的培训学习,建立以示范、培训、咨询为主要手段的标准化推广网络。结合实施测土配方施肥、一喷三防和畜牧养殖等项目,大力推广病虫害绿色防控、配方施肥、健康养殖等技术,开展动植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所有基地负责农产品质量的管理、技术人员必须熟练掌握生产技术操作规程,所有的生产操作人员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积极推进三品一标认证,扩大认证农产品生产规模,农产品生产企业制定《农产品质量控制措施》,建立健全各项生产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农(兽)药合理使用规定和安全间隔期,全面建立投入品和生产档案。农产品标准化生产有序推进,各种档案记录齐全,主要农产品监测合格率达到99%以上。辖区内生产的蔬菜、水果中禁用农药、畜产品中瘦肉精等禁用药物的检测合格率必须达到100%,三品一标产品的抽检合格率达到98%以上。

6.切实加强监测体系建设。建立标准化检测室,配备药残速测设备,配备检测人员,全面开展产地检测,通过检测为监管和生产提供依据。在主要农产品生产企业、大型超市和农贸市场设立农产品质量安全自检室,配备速测设备开展自检,严格市场准入。

7.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建立辖区内所有农产品生产经营企业监管档案,联合区监测站定期组织对基地、生产企业、农贸市场、投入品市场开展现场检查;对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的企业和经营单位提出整改意见;对三品一标企业产品质量不符合规定或不按规定生产、屡教不改的责令其自动退出;对拒不接受整改意见涉嫌违法的由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依法处理;对造成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8.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制度。镇监测站把各项制度建设作为实施监管的依据,完善创新生产主体备案、产地准出、质量追溯、包装标识、市场准入、检查记录和监管档案等制度。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应急预案,确保遇有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应急事件能够妥善处置。

四、时间步骤

1.动员部署阶段(20215月)

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向区农委申报创建有关材料。

2.组织实施阶段(20219月)

召开创建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工作动员会议,全面安排部署创建工作,各单位根据创建目标任务,认真组织实施,全力推进农产品质量示范创建各项工作。

3.自查整改阶段(202110月-11月)

各单位按照创建目标任务,认真做好自查,对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完善创建工作档案。

4.总结迎验阶段(202112月)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各相关单位创建工作进行初验,进一步查漏补缺、完善资料、整改提高、邀请区对我创建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站工作进行检查验收。

五、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朱沱镇成立创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示范站工作领导小组,镇党委副书记、镇长王建任组长,镇党委副书记张正财任副组长,农业服务中心、宣传办、经发办、市场监管所、平安建设办、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派出所等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农业服务中心,冯扬任办公室主任,成员由陈琼、罗庆恩、周云、周明全、曾跃、赖春言、李方平、王静组成,各村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协管员为工作人员。

2.强化宣传动员。广泛宣传市、区有关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精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和农产品安全生产规程,大力推介优质农产品、优良品牌和优秀企业,提高公众参与度和知晓率,努力提高我农产品知名度。树立典型,及时总结宣传不同领域的措施、经验和效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3.加强协作配合。各相关单位要落实责任,各负其责,相互协作,密切配合,共同抓好创建工作。各村(社区)对辖区内农产品质量安全负总责,积极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站创建活动,建立健全、村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网络,加强村级监管员的管理和培训,扎实做好创建工作,确保朱沱镇农产品质量安全。

4.严格责任追究。朱沱镇政府将把创建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站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政府将组织相关部门及时对创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行动迟缓、工作不力的部门将进行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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