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9336512/2019-00998 发文字号:
发布机构: 永川区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19-02-21 发布日期: 2019-02-21
标题: 重庆市永川区中山路街道办事处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主题分类: 财政 有效性:
索引号: 009336512/2019-00998
发文字号:
发布机构: 永川区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19-02-21
发布日期: 2019-02-21
标题: 重庆市永川区中山路街道办事处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主题分类: 财政
有效性: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永川区中山路街道位于永川区东面新城区,辖区面积54.27平方公里,常住人口30万人,户籍人口16.5万人,辖6个行政村和11个社区。街道办事处是区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受区人民政府领导,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本辖区内行使相应的政府管理职能。具体为:指导、帮助社区居委会开展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和其它工作;负责本辖区社区建设、管理和服务工作;做好社会救助和其他社会保障工作;执行本辖区内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算,管理本辖区内的社会事务管理、劳动和社会保障、计划生育、环境保护、文化、卫生、安全生产等行政工作;维护本辖区内社会秩序稳定,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人民调解工作;维护老年人、未成年人、妇女、残疾人等的合法权益;开展拥军优属,做好国防动员和兵役工作;配合做好防灾救灾工作;向区人民政府反映居民的意见和要求,处理群众来信来访事项以及办理区人民政府交办的事项。

  (二)单位构成。中山路街道办事处现有在职职工127人,离休职工1人,退休职工117人。设置党政综合办事机构7个,分别是党政办公室、人大工委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城镇规划与建设办公室、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设置事业单位5个,分别是财政所、农业服务中心、文化服务中心、社会保障服务所、物环所。

  二、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259.3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679.50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2420.60万元,结转下年579.8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01.43万元,比2018年增加245.03万元,主要原因在职和退休职工人数增加,机关津补贴和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增加,离退休健康休养费调标等;主要用于保障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及生活补助,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等。项目支出4078.07万元,比2018年增加2175.57万元,主要原因是村居保障经费提标、对村居的投入力度加大;三城同创工作增加了较多的经费需求;临江河流域治理和扫黑除恶工作不断推进和深入,需较多资金保障。主要用于保障城乡社区建设,社会保障与就业,信访维稳及行政管理等重点工作。

  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90.41万元,为2018年结余资金;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90.41万元,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均比2018年增加90.41万元,主要用于辖区农村通组公路建设。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73.00万元,比2018年减少2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 0 万元,与2018年持平;公务接待费62.00万元,比2018年减少27万元,主要是严格控制接待费开支范围,厉行节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00万元,与2018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18年持平,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417.37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12.03万元,主要原因是机关在职人员增加,支出增大。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公务接待、交通、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

  2、政府采购情况。政府采购预算总额95.4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0.4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65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19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4078.07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18年12月,本单位共有车辆4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环卫车2辆。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五、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刘星,电话:023-61191888。

 

中山路街道办事处2019年预算公开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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