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5003837365666725/2022-00069 发文字号: 永中办﹝2022﹞42号
发布机构: 永川区中山路街道 成文日期: 2022-04-20 发布日期: 2022-04-20
标题: 重庆市永川区中山路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北大桥村农村“三变”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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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 永中办﹝2022﹞42号
发布机构: 永川区中山路街道
成文日期: 2022-04-20
发布日期: 2022-04-20
标题: 重庆市永川区中山路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北大桥村农村“三变”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有效性:

永中办﹝2022﹞42号


重庆市永川区中山路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北大桥村农村“三变”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机关各科室:

为加快推进全区农村深化改革工作步伐,激活农村内生动力,推动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现将《北大桥村农村“三变”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印发给大家,请大家遵照执行。

附件:中山路街道北大桥村农村“三变”改革试点工作方案

重庆市永川区中山路街道办事处

2022420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中山路街道北大桥村农村“三变”改革试点工作方案

确保农村改革发展取得重大突破。根据《中共重庆市永川区委办公室、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永川区农村“三变”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永川委办年201812号)《中共重庆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农业农村改革专项小组关于印发2019扩大农村“三变”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渝农改20194号)文件精神,我村拟开展永川区农村“三变”改革试点,现结合本村实际情况,特制定此工作方案。

一、基本情况

我村地处永川城郊,距中山路街道办事处所在2.5公里。全村幅员面积2平方公里,由7个社组成,总人口1341人,耕地面积1101亩。村内以传统的粮油生产为主导产业,现有规模花椒种植100亩,组组通公路、自来水、宽带光纤、天然气全覆盖,交通便宜、风景宜人,基础设施完备。

二、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建设现代仓储物流园为平台,以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为核心。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总方针,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总抓手,以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和引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重点,以构建完善“合股联营”机制为关键,不断深化农村“三变”改革试点,整合农村资源要素,加快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盘活农村资源资产资金,建立农民增收长效机制,加快现代农业产业化发展。努力走出一条创新的农村改革发展新路。

三、改革目标任务

整合盘活各类资源和资金,变资源为股权、变资金为股金、变农民为股东。以产业为载体,采取政府主扶、村支两委主抓、合作社运作、群众参与的发展模式。实行“合作社+农户+三变改革运作”模式。激发农村发展内生动力,发挥资源聚集效应,拓宽群众增收致富渠道,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

力争2022年,实现带动农民就业20人;到2023年,实现带动农民就业40人;到2024年,完成农村三变改革试点工作,实现带动农民就业60人,为村、组集体增加收入30元。

四、改革内容

(一)资源变资产

盘活闲置资产。建设北大桥村仓储物流园建设项目,预计总投资150万元。通过改革,整合土地资源、盘活闲置资产创造价值,壮大集体经济。

(二)农民变股东

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村民通过土地、资金入股专业合作社,合作社通过经营仓储物流园,实现经营收益。

(三)资金变股金

村集体筹措资金50万元、村民集资50万元、争取上级扶助资金50万元,成立合作社修建北大桥村仓储物流园,每年收益约15万元,村民每年按股金分红

五、主要任务

(一)深化清产核资,摸清集体家底。

1. 清产核资。在2021年村级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基础上,进一步清理核实本村村、社集体资源、资产、资金的存量、结构、分布和运用效益等情况(其中:资源主要包括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宅基地、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用地等建设用地,荒山、荒沟、荒丘等未利用地;资产主要包括道路、农田水利设施等公共服务设施、办公设备、农业机械、无形资产等;资金主要包括货币资金、各种应收、应付款项等)。

2.价值评估。清理出的资源和资产,能提供原始凭证的,按原始凭证进行价值确认;不能提供原始凭证的,参照同类别资产价格、第三方机构评估、成员民主商议等方式进行价值确认。

(二)开展确权确股,夯实改革基础。

按照“归属清晰、权责明确、流转顺畅、保障有效”的要求,探索开展集体所有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等统筹确权。将属于本村集体的农村资源性资产和财政补助项目资金进行产权界定和登记后,量化到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实现集体资产从“共同共有”向“按份共有”转变。

1. 确认集体所有权。对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林地、房屋等资产,进一步完善确权工作,将所有权证书颁发到所属的村社集体经济组织。对存在产权争议的资产,依法妥善处置,及时依法完善相关手续。探索对农民集体所有的“四荒地”资源、水利设施、交通道路以及农民集体投资修建的设施设备等资产开展确权登记颁证,促进农村资源资产权属明晰化。

2. 确认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林地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加快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完善土地承包合同,更换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深化农村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妥善化解产权纠纷,明确归属,完善承包合同;开展承包土地“三权”分置改革,进一步落实集体所有权,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进一步确认宅基地使用权,对实际使用面积与权证核准面积不符的,中山路街道要积极指导北大桥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妥善处置,及时依法完善登记信息,探索开展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探索建立适度放活农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的试行政策体系。

3. 确认财政投入形成资产的所有权、经营权、收益权。财政扶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的资金以及形成的资产,除法律规定外,均属农民集体所有。各级财政投入本村内经营主体的补助资金,按照有关规定确认给村、组集体经济组织或者农民持股,享有分红权利,项目经营权不变。

4. 确认其他财产权属。全面确认农民住房财产权,探索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出租、入股等有效路径,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探索推进农业设施权属登记颁证工作。

5. 确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按照尊重历史、兼顾现实、程序规范、群众认可的原则,统筹考虑户籍关系、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对集体积累的贡献等因素,协调平衡各方利益,精准确认村社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探索在群众民主协商基础上确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标准、具体程序和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登记备案机制。

6. 确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股份份额。精准确认村社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股份份额,建立完善相关管理制度。

(三)建立收益分配,释放农村“三变”改革红利。

1. 建立收益分配机制。合作社建设项目产生经济效益后,收益分配按照入股主体(包括农户、村组集体、社会投资主体)80%、合作社20%的比例进行分配。分配于合作社的20%,用于合作社管理团队、聘请职工的薪资支付和合作社再生产再发展的运作资金;分配于入股主体的80%,按照农户、村社集体、社会投资主体所占的股份数,确定分配比例。村社集体所获得的收益用于支持北大桥村的公共服务基层设施建设和壮大北大桥村村组集体经济。合作社未产生经济收益前,禁止任何人使用各级扶持资金以进行收益分配,一经查实立即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其相应法律责任。

2. 加强股份分红管理。建立股金分红明细台账和分红领取表,合作社需加盖公章、股民需签字确认。对不按照收益约定分红的,由中山路街道“三变”主管部门督促并限期整改;拒不履行分红义务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四)加强运营管理指导,保证新型经营主体健康发展。

中山路街道“三变”主管部门牵头定期组织合作社召开股东大会,听取了解合作社运营情况,并加强管理指导,解决合作社内部矛盾和运营困难,商讨发展方向,以保证合作社健康稳定的发展。

六、进度安排

(一)准备阶段(20221月初)组织开展宣传、进行调查摸底,明确试点内容,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二)实施阶段(20221-20227月)。20222月正式启动北大桥村农村三变改革试点工作,完成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赋码,建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构建“合股联营”机制。

(三)总结验收阶段(20229)。及时总结农村“三变”改革经验,收集材料并进行整理归档,完成自查评估后,报区农村“三变”改革工作小组检查验收,同时做好迎接市检查验收准备。

七、配套措施

(一)编制发展规划。中山路街道“三变”主管部门牵头编制北大桥村规划包括:土地利用规划、产业发展规划、乡村旅游规划、村容村貌规划、生态保护规划等,实行多规合一。

(二)健全管理机制。加强本村党委和村民委员会的班子建设,进一步夯实基层党建,充分发挥在农村“三变”改革中战斗堡垒作用。建立健全合作社财务管理办法,对业务招待费、经营管理人员等作出明确规定。建立容错机制,本次工作为改革试点,在非人为情况下出现的经营亏损,不追究本村集体经济合作组织成员责任。

(三)优化乡村治理。强化村民自治管理,完善村规民约,规范村民行为,对本村成天无所事事、酗酒闹事、阻碍改革试点、不遵守清洁乡村制度等行为进行相应的治理,达到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的效果。建立弱势群体的关爱机制,弘扬乡贤文化,推动乡村善治,在优秀基层干部、道德模范、知识分子、返乡成功人士中培育一批新乡贤群体,引导当地乡贤参与农村“三变”改革。

(四)积极争取政策扶持。一是完善扶持乡贤能人、毕业大学生、退伍军人、机关企事业单位退休干部投入农村“三变”改革进行创业的配套政策,鼓励城镇居民下乡参与农村“三变”改革;二是加大涉农资金整合力度,涉农财政项目资金重点倾斜本村“三变”改革承接主体;三是完善金融、保险、融资担保的配套扶持政策,加大信贷贴息、担保费补助、保险保费补助力度;四是完善“三变”改革用地、用电、用水、税收等优惠扶持政策,积极支持集体经济组织和承接主体的发展;五是加大水、电、路、讯、房等基础设施建设,开展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建设美丽乡村;六是创新基础设施建设管护机制,对200万元以内的便道建设、土地整治、宜机化改造、农田水利等建设项目以及农村环境整治、物业管理等公益项目经区发展改革委等相应的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核定后,可以不实行招投标,采取以奖代补、先建后补等方式,优先支持北大桥村“三变”改革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承担;七是建立股权保障机制,组建“三变”改革股民权益保障机构,维护北大桥村股民合法权益,解答股民疑问。

八、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级层面由农村“三变”改革工作小组对改革工作进行指导监督。中山路街道办事处成立相应的工作小组,落实专门工作人员,精心组织、统筹协调,及时解决北大桥村“三变”改革中的各类问题,促进改革工作有序推进。

(二)加强沟通学习。一是学习借鉴区内外农村“三变”改革试点经验,加强沟通交流,做到经验共享,确保试点工作稳步推进。二是建立“三级”互动联席工作机制。北大桥村应定期、不定期召开例会,有序推进改革任务,并及时报告中山路街道审核指导,邀请上级有关部门协调解决改革推进中遇到的问题。

(三)明确职责。要认真组织落实“三变”改革方案,进一步选好产业和承接经营主体,确保“三变”改革工作顺利推进。

(四)督导检查。区农业农村委等区级相关部门要定期到北大桥村进行督查指导,确保试点工作稳步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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