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003837365666725/2021-00278 | 发文字号: | 永中办〔2021〕115号 | ||
发布机构: | 永川区中山路街道 | 成文日期: | 2021-12-07 | 发布日期: | 2021-12-08 |
标题: | 重庆市永川区中山路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中山路街道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环境保护 | 有效性: |
索引号: | 115003837365666725/2021-00278 | ||||
发文字号: | 永中办〔2021〕115号 | ||||
发布机构: | 永川区中山路街道 | ||||
成文日期: | 2021-12-07 | ||||
发布日期: | 2021-12-08 | ||||
标题: | 重庆市永川区中山路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中山路街道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环境保护 | ||||
有效性: |
永中办〔2021〕115号
重庆市永川区中山路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中山路街道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机关各科室:
经研究,现将《中山路街道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重庆市永川区中山路街道办事处
2021年12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中山路街道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关于进一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若干意见》(建成〔2020〕93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深化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府办法〔2021〕81号)要求。结合我街道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彻新发展理念,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按照“科学管理,绿色发展;党政推动,全民参与;示范引领,持续推进;制度保障,长效管理;因地制宜,城乡统筹”和“全生命周期管理、全过程综合治理、全区域统筹实施、全社会普遍参与”推进我街道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二)工作目标
到2021年底,街道所有社区和行政村开展垃圾分类示范,配合区城市管理局以金科阳光小镇、金科公园王府、悦峰小区等垃圾分类试点工作,辖区所有行政村开展垃圾分类示范工作,推荐北大桥村为市级示范村,配合区城市管理局完善垃圾分类集中收集厢房和厨余垃圾接驳点建设。
二、重点任务
(一)加强科学管理
1. 推进全辖区覆盖。以社区为主战场密切配合区住房城乡建委指导辖区物业小区开展垃圾分类工作,各村(社区)结合自身实际,因地制宜,统筹推进本区域生活垃圾分类。建立年度工作计划,做好宣传动员、分类设施、监督管理全覆盖,强化村(社区)党建引领做好垃圾分类宣传工作。
2. 推动源头减量。发动全体机关干部以机关食堂为例,深化“吃得文明”,践行“光盘行动”,村(社区)所有党员干部、村(居民)小组长、网格员等带头执行。
3. 加快分类投放收集系统建设。配合区城市管理局根据辖区生活垃圾产生量和生产类别,科学合理布局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厢房、桶站等设施设备。村(社区)积极推广撤桶建站、定时定点投放、监督指导等分类投放模式,引导居民精准、便捷地进行垃圾分类,逐步提高生活垃圾分类质量。
(二)努力推动习惯养成
1. 发动全社会参与。将生活垃圾分类作为加强基层治理的重要载体,强化基层党组织领导作用,统筹村(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单位力量,加强垃圾分类宣传,深入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听取群众意见,提高群众参与度、获得感,实现从“要我分类”到“我要分类”的转变。
2. 切实从校园抓起。利用辖区丰富的大、中、小学资源,通过课堂教学、校园文化、社会实践等方式,深入开展垃圾分类宣传教育,将垃圾分类工作纳入绿色校园建设工作。依托各级少先队、学校团组织开展“小手拉大手”等知识普及和社会实践活动,动员家庭积极参与。
3. 建立健全社会服务体系。积极创造条件,广泛动员并调动社会力量参与生活垃圾分类。深入开展“文明新生活”垃圾分类志愿服务行动,培育常态开展垃圾分类相关的志愿服务队伍,积极开展公益活动,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培训、引导和监督。
4. 营造全社会参与的良好氛围。加大生活垃圾分类公益宣传力度,注重典型引路、正面引导,利用广播、微信群等,在有条件的村(居)做一批固定的、形式多样的垃圾分类宣传画和垃圾分类公益宣传。
(三)加快形成长效机制
1. 健全法规制度和标准。严格按照《重庆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配合区城市管理局,因地制宜细化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的管理要求和技术标准。
2. 加大资金保障力度。结合街道实际,统筹安排预算,积极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重点保障和支持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建设试点单位。
3. 严格考评制度。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村、社区年终目标考核内容。综合采用专业监督检查、第三方评估和社会监督等工作手段,对目标完成、体系建设等相关方面开展考评。
三、强化组织领导
(一)建立工作责任制
各村(社区)负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建立健全村(社区)党组织、村(居)民小组、网格联动机制,层层压实责任。主要负责人加强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领导,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不断加强日常管理力度。
(二)健全管理协同机制
健全街道党工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全社会积极参与的工作机制。街道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发挥牵头作用,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统筹安排,各村(社区)制定生活垃圾分类具体实施措施,以网格为单位的基层治理体系。
附件:中山路街道生活垃圾分类考核细则
附件 | ||
中山路街道垃圾分类考核细则 | ||
项目 |
考核内容 |
评分标准 |
组织领导10分 |
1、建立健全组织机构,成立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专人负责垃圾分类工作。 |
未建立组织机构的,扣0.5分:未落实专人负责的,扣0.5分。(共2分) |
2、建立完善生活垃圾日常巡查、安全管理、投诉处理等制度。 |
未建立制度的,每少一项扣0.5分。(共5分) | |
3、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做好各类巡查、监督考核、投诉处理等日常台账登记工作。 |
台账不全,未列入年度计划,缺少年度总结的,每少一项扣0.5分。(共3分) | |
队伍建设10分 |
1、建立指导员、志愿者、网格员、保洁员、清运工等五支队伍。根据实际需要配备各队伍的人员数量。原则上指导员、志愿者(300-500户)不少于1人,有具体台账资料。 |
队伍不健全的,任何一个队伍人数不足的扣1分。(共2分) |
2、指导员、网格员、志愿者每月开展指导、宣传、服务等活动不少于2次,并做好记录。 |
活动每少一次扣0.5分。(共4分) | |
3、桶边指导员严格定时、定点进行分类指导。 |
未按要求落实的每一次扣0.5分。(共4分) | |
设施管理14分 |
1、根据各自情况分类垃圾桶设置合理、摆放整齐有序。 |
未按要求设置垃圾分类桶的,每个点位扣0.5分。(共4分) |
2、保持生活来及分类设施、设备整洁完好,破损的及时修补或更换,做好清洗保洁。 |
发现设施、设备破损、标识错误的,每发现一次扣0.5分,设施脏臭不清洁的一次扣0.5分。(共6分) | |
3、配备与生活垃圾清运匹配的密闭运输车辆 |
不能满足作业要求的,造成垃圾堆积的扣1分,(共4分) | |
日常管理42分 |
1、垃圾投放规范,按要求逐步推进垃圾分类工作 |
规范垃圾分类投放,严禁混投,每发现一次扣0.5分,(共4分) |
2、生活垃圾做到日产日清,规范收集 |
路边垃圾未及时收集,发现一次扣0.5分。(共4分) | |
3、加强垃圾分类前端管理,严禁混投混装。 |
混投、混装、混运发现一次扣1分。(共4分) | |
4、生活垃圾做到密闭运输,防止运输过程中抛洒滴漏,确保运输车辆车容车貌整洁。 |
未做到密闭运输、抛洒滴漏每车扣0.5分,运输车辆车容车貌不整洁每次扣0.5分。(共6分) | |
5、辖区内严禁焚烧生活垃圾。 |
发现擅自焚烧生活垃圾的,每次扣1分。(共4分) | |
6、严禁将本村(社区)内的生活垃圾偷倒到其他公共场所。 |
6、严禁将本村(社区)内的生活垃圾偷倒到其他公共场所的,每发现一次扣2分。(共8分) | |
7、实施农村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处理工作,做好餐厨垃圾统收统运工作。 |
7、未做到餐厨垃圾统收统运规范化工作的,每发现一次扣一分。(共12分) | |
综合评价24分 |
1、鼓励对垃圾分类工作进行创新和完善,能成为街道的典范,值得借鉴和推广。 |
1、有创新和完善的,能成为街道的典范,作为典范具有借鉴作用,经媒体宣传报道的予以加分,每次4分。(共8分) |
2、认真处理社会公众、媒体曝光的有关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各类投诉。 |
未及时处理造成重复投诉的(街道范围内),每次扣1分:区级以上媒体曝光,每次扣3分。(共6分) | |
3、认真对待上级部门对垃圾分类工作的检查和督查。 |
受到区级部门通报表扬、值得推广的,加每次扣3分:受到区级部门通报的,每次扣3分,(共1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