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5003830093382518/2021-00088 发文字号: 永荣府发〔2021〕18号
发布机构: 永川区永荣镇 成文日期: 2021-07-20 发布日期: 2021-07-20
标题: 重庆市永川区永荣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永荣镇小安溪流域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水利、水务 有效性:
索引号: 115003830093382518/2021-00088
发文字号: 永荣府发〔2021〕18号
发布机构: 永川区永荣镇
成文日期: 2021-07-20
发布日期: 2021-07-20
标题: 重庆市永川区永荣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永荣镇小安溪流域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水利、水务
有效性:


永荣府发〔202118

重庆市永川区永荣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永荣镇小安溪流域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方案通知

村,相关单位

为持续深入开展永川区小安溪流域水环境治理工作,全面整治流域农业污染源,按照小安溪流域农业面源污染整治工作方案永农委202191要求,开展集中整治工作,切实解决当前小安溪流域各类农业面源污染,力争小安溪河出境断面年均水质达到类,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鱼翔浅底的总体目标。现将《永荣镇小安溪流域农业面源污染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落实。

            


              重庆市永川区永荣镇人民政府

          2021720

    (此件公开发布)

永荣镇小安溪流域农业面源污染

治理工作方案

认真落实《小安溪流域农业面源污染整治工作方案永农委202191的要求,持续深入开展安溪流域水环境治理工作,全面整治流域农业污染源,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经研究,决定在永荣镇小安溪流域开展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改善小安溪流域水质,推进水环境综合治理成效管理为目标,以农业面源污染整治为重点,按照统一组织、部门牵头、镇联动、属地为主的原则开展集中整治,切实解决当前小安溪流域各类农业面源污染,力争永荣镇小安溪河与红炉镇断面年均水质达到类,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鱼翔浅底的总体目标。

二、基本原则

(一)提高认识,广泛参与。要高度重视,提高认识,排除等、靠、要思想,形成综合整治工作的强大合力。坚持舆论先行,把宣传教育贯彻整治工作始终,广泛动员,全员参与。

(二)突出重点,全面整治。整治工作坚持以解决问题为重心,突出整治效果,全面推进流域网格化管理,注重发挥各、牵头单位的主观能动作用,整合力量,确保整治工作落实。

(三)治建结合,长效管理。坚持建管并重,在当前,在长远,把解决突出问题与长效管理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创建方式方法,完善工作机制,以制度治反弹,以管理促巩固。

三、工作内容

对小安溪流域内种植业、畜禽养殖业、水产养殖业等污染源再次开展为期3个月的集中整治。确保流域主要农作物化肥、农药使用量实现零增长,规模畜禽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正常运转,散养户合法合规养殖,未建设尾水处理设施的鱼塘不使用有用电安全隐患的增氧机、饲料投喂机,严格杜绝偷排漏排养殖尾水。

(一)规模化种植业

建立流域种植大户台账,重点监测蔬菜等用肥用药量大的种植大户,重点排查小安溪流域种植大户化肥农药使用台账。采取查台账、看土质、测水质的方式进行鉴定,对经鉴定化肥农药使用量超标的提出批评教育,情况严重的暂停发放相关农业产业补贴。

(二)畜禽养殖业

重点排查小安溪流域是否存在已关停的畜禽养殖场反弹复养、散养户超规模养殖、水面拦河养殖、散养家禽下河等情况。采取走访群众、现场查看设备、检测水质等方式重点检查规模畜禽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运转情况,相关执法部门对发现有粪污处理设施不运转、假运转、粪污溢流等情况的畜禽养殖场进行处罚。对检查中发现的已关停的畜禽养殖场反弹复养、散养户超规模养殖、水面拦河养殖、散养家禽下河等情况,责令各村立即整改。

(三)水产养殖业

重点检查已整治水产养殖场,禁止未建设尾水处理设施的鱼塘使用有用电安全隐患的增氧机,严查偷排漏排养殖尾水。充分发挥河长制网格员作用,探索增氧机发现拆除举报奖励机制,落实村委会对取缔有用电安全隐患的增氧机工作主体责任,严格考核运用。对增氧机、饲料投喂机长期反弹的鱼塘加强监管执法,定期检测水质,根据检测结果依法依规处理。严厉打击偷排漏排养殖尾水行为,探索将巡查养殖尾水偷排漏排纳入日常巡查工作内容,一经发现,依法严处。

四、工作步骤

(一)集中排查阶段(2021年7月22日—7月25日)

各村负责全面清理排查辖区流域农业污染源,进行分类登记,明确完成时间,落实责任人并于720日前将规模化种植业排查台账(附件2畜禽养殖业排查台账(附件3水产养殖业排查台账(附件4)报永荣镇农业服务中心荣勇处。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1年8月1日—8月31日)

镇农业服务中心和各相关职能部门负责督促指导各按照整治工作方案逐项整改,落实销号确保整改任务按时完成。

(三)考核验收阶段(2021年9月1日—9月15日)

镇农业服务中心各村整治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检查验收,立重点流域污染源巡查督办机制,定期开展河道巡检,形成巡检台账,对重点问题挂牌督办,限期整改做好迎接区级部门检查验收准备工作。确保全面整改完成。

附件:1.小安溪流域农业面源污染情况摸底汇总表

2.小安溪流域规模化种植摸底排查表

3.小安溪流域畜禽养殖摸底排查表

4.小安溪流域水产养殖摸底排查表


  

附件1

小安溪流域农业面源污染情况摸底汇总表

序号

镇街

规模化种植(户)

畜禽养殖(户)

水产养殖(户)

备注

1






2






3






4






5






6






7






8






合计





附件2

小安溪流域规模化种植摸底排查表

序号

镇街

种植户名称

地址(村、社)

种植面积(亩)

作物品种

整治任务(化肥农药减量台账)

完成时限

完成情况

镇街责任人

1










2










3










4










5










6










7










8










附件3

小安溪流域畜禽养殖摸底排查表

序号

镇街

养殖场(户)名称

地址(村、社)

饲养品种

常年存栏(头、只)

圈舍面积(㎡)

整治任务(关停/转散养)

完成时限

完成情况

镇街责任人

1











2











3











4











5











6











7











8











附件4

小安溪流域水产养殖摸底排查表

序号

镇街

养殖场(户)名称

地址(村、社)

养殖面积(亩)

主养品种

整治任务(取缔/拆除增氧机/建设尾水处理设施)

完成时限

完成情况

镇街责任人

1










2










3










4










5










6










7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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