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5003830093382518/2021-00026 发文字号: 永荣府发〔2021〕6号
发布机构: 永川区永荣镇 成文日期: 2021-01-20 发布日期: 2021-01-20
标题: 重庆市永川区永荣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永荣镇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主题分类: 保障性住房 有效性:
索引号: 115003830093382518/2021-00026
发文字号: 永荣府发〔2021〕6号
发布机构: 永川区永荣镇
成文日期: 2021-01-20
发布日期: 2021-01-20
标题: 重庆市永川区永荣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永荣镇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主题分类: 保障性住房
有效性:

永荣府发〔20216

                            

重庆市永川区永荣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永荣镇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镇属各部门,有关单位:

现将《永荣镇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重庆市永川区永荣镇人民政府

2021120

    (此件公开发布) 

永荣镇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实施方案

为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根据国家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部署,全面消除我镇农村房屋安全隐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永川区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永川府办发〔20215号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落实安全发展理念,强化红线思维和底线思维,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全面落实属地责任,坚持片区负责制,村、镇网格干部共抓共管,坚持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坚持边排查、边整治,远近结合、标本兼治,以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为重点,依法依规有序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及时消除农村房屋重大安全风险隐患。

二、工作任务

按照全面摸底、分类排查、重点整治、分步推进的原则,扎实有序推进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一)摸底排查。

各村(居)要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所有房屋(包括公共建筑)进行全面摸底。要区分农村自建房和非自建房两种类型,全面摸清房屋基本情况(包括建造年代、结构类型、建造方式等),逐户逐栋建立农村住房档案,并录入农村房屋综合信息管理平台(居委会建立相关台账)。

1.重点排查。对用作经营的农村房屋开展摸底调查,特别是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各类开发区(工业园区)及周边等重点区域,未经审批、未经专业设计施工、用作经营的农村房屋,要作为本次摸底排查的重中之重。2020年底前全面完成。重点排查的农村房屋包括但不限于:

1)公安派出所、医院(卫生所、私人诊所)、学校(幼儿园)、养(敬)老院、村级文化活动中心、客运站等人员聚集使用的公共建筑;

2)用于生产经营的厂房、农贸市场(含商店)、酒店(含民宿、农家乐、餐馆等);

3)用于出租特别是群租牟利的农村房屋;

4)改变房屋结构、搭建改建扩建的农村房屋;

5)建设标准低、使用预制板建设的农村房屋。

2.全面排查。在重点排查的同时,各村(居)要同步对辖区房屋开展全面摸底排查,排查内容主要包括房屋结构安全、使用安全、地质和周边环境安全等,同时对各类房屋安全隐患作出初步判断。此项工作力争20214月底前基本完成、20215月底前全面完成。

3.排查步骤。

1)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各村(居)要按照每个行政村落1—2名专业技术人员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的要求,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后,配合开展排查工作。

2)村(居)排查。产权人(使用人)是房屋安全第一责任人,排查必须通知产权人(使用人)参与。排查时须逐栋逐户采集房屋信息,重点采集基本信息、建设手续情况、改造情况、用途改变情况、安全情况、整治情况等,同时填写《农村房屋安全信息采集表》,并由产权人(使用人)、排查人、专业技术人员、乡镇(街道)负责人签字。

3)镇抽查。村(居)排查结束后,镇政府将组织相关部门开展实地抽查,抽查应采取四不两直双随机检查方式开展,必要时可抽调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对抽查发现的问题,要督促村(居)及时予以整改纠正。

(二)重点整治。

各村(居)要以排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用作经营的农村房屋为重点开展整治,力争20214月底前基本完成、20215月底前全面完成,并填写

1.制定整治方案。村(居)要针对排查发现的安全隐患,由专业技术人员提出建议整治措施。在此基础上,由村(居)汇总安全隐患情况、建议整治措施等,综合制定重点整治方案,明确整治重点、技术路线、力量组织、工作经费、时限要求等。

2.组织房屋安全等级鉴定。对经排查初步判断存在安全隐患且用作经营的农村房屋,各村(居)要及时汇总,镇将报住建委聘请有资质的专业机构,根据相关技术规范对农村房屋进行安全等级鉴定,同时出具鉴定报告。经鉴定确有安全隐患的,要明确整治措施和整治时限。

3.整治要求。坚持急的先查先治原则,对排查发现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农村房屋,必须及时采取针对性措施彻底整治,该搬离的立即搬离、该停用的立即停用、该拆除的立即拆除、该加固的立即加固、该封存的立即封存,做到全面消除安全隐患,坚决遏制房屋安全事故。对存在一般安全隐患的房屋,要责令产权人(使用人)采取措施及时消除隐患。各村(居)要切实加强巡查监测,确保农村房屋整治过渡期间的安全。

4.落实产权人(使用人)主体责任。由产权人(使用人)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农村房屋进行整治。对产权人(使用人)未按要求落实整治措施的,应依法强制执行。对将危险房屋作为经营场所,特别是无证无照从事经营的,要依法进行处理。对以暴力、威胁、恐吓干扰排查整治行动涉嫌违法犯罪的产权人(使用人),由公安机关依法查处;对产权人(使用人)涉嫌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建立台账。村(居)委会要建立重点整治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做到整治一户、销号一户。镇相关部门对整治完成的农村房屋进行逐户复核,对按要求完成整治的及时销号,对未按要求完成整治的严禁销号。

(三)全面整治。

村(居)要在摸底排查和重点整治基础上,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未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和农村非自建房制定整治计划,坚持产权人(使用人)主体责任,落实属地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基本完成安全隐患整治。

要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结合,推动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加快研究建立农村房屋规划建设管理使用长效机制。要健全农村房屋建设标准规范,建立农村房屋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施工、经营、改扩建和变更用途等全过程管理制度。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经镇党委、镇政府同意,成立永荣镇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镇长任双组长,规建办分管领导任副组长,镇党政班子领导(驻村领导)为成员,统筹协调、安排布置全镇房屋使用安全及建设施工安全工作。设立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规建办,由分管领导邓才军同志兼任主任,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工作开展;按照网格化驻村干部及村(居)干部设立六个工作实施小组,具体负责各自辖区排查整治等相关工作。

1.子庄村

长:邓才军

副组长:蒋开文

员:周裕开、吴志平、刘代芳、刘波、崔、喻及村干部

2.白云寺村

长:吴继祥、吴平建

副组长:邹代强

员:曾露、刘德元、赵宇、段绪艳、周高兴、熊静、谢、肖霞、荣及村干部

3.云谷村

长:钟蕖、刘刚

副组长:叶延亮

员:袁野、皮运健、范庆飞、鞠心远及村干部       

4.东岳村

长:姚春梅

副组长:范毓波

员:范智勇、丁威、刘先利、邓娴静、李顺波、张三和及村干部          

5.永兴社区

长:蔡增杰

副组长:杨

员:李艳红、彭荣华、黄、刘南汐居委会干部

6.韦家沟社区

长:苏小平

副组长:邓远均

员:杨成渝、谢居委会干部

(二)细化部门分工。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根据职能职责,将应当纳入行业安全监管范围的农村房屋全部纳入安全监管范围,形成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负责指导农村住房建设,牵头组织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应急管理办负责指导农村人员密集场所房屋的消防安全管理。永荣镇规划自然资源所负责指导农村依法依规用地,做好地质灾害易发区的灾害风险排查。农业服务中心负责组织指导农村人居环境和村庄整治,按职责负责建新房拆旧房、农村宅基地管理;指导农村学校、幼儿园、培训机构房屋安全管理等有关工作。市场监督管理所负责指导农村经营场所涉及的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复查工作。文化服务中心负责指导农村宗教活动场所;农村文化和旅游场所安全管理。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公室负责指导农村养老机构场所安全管理。司法所负责法律咨询、司法调解等工作,配合有关方面完善农村房屋建设管理制度,强化法制保障。财政办负责将农村房屋安全管理相关经费。

(三)落实经费保障。镇财政办管理好专项经费。各村(居)统筹使用专项经费,必须专款专用,禁止截留、挪用、挤占,上级工作经费用于保障排查人员的交通、务工电话费用

(四)强化督促指导。此项工作将纳入2021年镇政府对各村(居)的督查和实绩考核。各村(居)要主动开展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各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将行业监管范围的农村房屋全部纳入此次排查治理并结合自身职能职责加强对各村(居)的督促指导,对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进展缓慢、推诿扯皮、排查不实的,予以通报;对问题严重的,上报镇政府,约谈相关负责人;对工作中失职失责、不作为、乱作为的干部要严肃问责。自202012月起,各村(居)需每半月将工作进展情况报镇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办公室,办公室将定期通报,并组织相关部门对工作进度滞后的村(居)进行督促检查。

(五)做好宣传引导。各村(居)要利用网络、广播、自媒体、村(居)政务公开栏等进行广泛宣传,全面深入开展农村房屋安全科普教育,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充分认识农村房屋安全的重要性,不断增强农村群众的房屋安全意识,提高排查整治房屋安全隐患的积极性、主动性。对不配合、不支持排查整治工作的农村群众,有针对性地做好解释引导工作,有效化解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隐患。

附件:1.农村房屋安全信息采集表(自建房)

2.农村房屋安全信息采集表(非自建房)

3.永荣镇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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