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永川区仙龙镇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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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重庆市永川区仙龙镇人民政府

关于禁止使用餐厨剩余物饲喂生猪的通知

仙龙府发〔2018〕67号

 

各村(居)、相关部门:

为进一步做好我镇非洲猪瘟的防控工作,有效切断其传播途径,根据《重庆市永川区防治动物重大疫病指挥部关于禁止使用餐厨剩余物饲喂生猪的通知》(永动防部发〔2018〕9号)精神,即日起全镇禁止使用餐厨剩余物饲喂生猪,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

成立仙龙镇禁止使用餐厨剩余物饲喂生猪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委员、副镇长姜入文同志任组长,农业服中心主任刘道兵同志任副组长,各村(居)委员会、食药监办、农业服务中心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农业服务中心,刘道兵兼任办公室主任,畜牧兽医站工作人员为成员,负责禁止使用餐厨剩余物饲喂生猪行动的日常工作。

生产经营主体是动物防疫责任主体,各村(居)委员会要加强宣传,引导养殖业主提高防疫意识,切实承担防疫主体责任。

农业服务中心负责牵头组织协调各村和相关部门,确保全镇禁止使用餐厨剩余物饲喂生猪。

各村(居)要组织开展全面排查,不留死角,确保无遗漏。

食药监办负责加强餐饮企业监管,严禁餐厨剩余物流入生猪饲养场所。

其他有关部门都要切实负起责任,加强信息共享和措施联动,形成防控合力。

二、加强宣传,提高认识

餐厨剩余物含有多种细菌、病毒、寄生虫(卵)等病原微生物,据流行病学调查分析,使用餐厨剩余物饲喂生猪极易导致非洲猪瘟的发生和传播,严重危害养猪业,对公共卫生安全以及生态安全带来极大的风险和隐患。各村(居)委员会、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使用餐厨剩余物饲喂生猪的危害性和禁止使用餐厨剩余物饲喂生猪的重要性,加大宣传力度,切实提高养猪场(户)对使用餐厨剩余物饲喂生猪危害性的认识,营造主动拒绝、自觉抵制和社会监督不使用餐厨剩余物饲喂生猪的良好氛围。

三、全面排查,强化监管

各村(居)委员会要开展拉网式排查工作,不留死角,对发现使用餐厨剩余物饲喂生猪的场(户)要立即责令其停止使用餐厨剩余物饲喂生猪并上报农业服务中心。农业服务中心集中对涉及场(户)发放书面通知书,要求业主立即停止使用餐厨剩余物饲喂生猪,并监督业主无害化处理现存的餐厨剩余物,同时做好记录登记。对检查前使用餐厨剩余物饲喂的生猪,限制移动,改用其他饲料喂养15天后,经检测或检疫合格后方能移动或出售。

农业服务中心和各村(居)委员会要加强涉及场(户)的监管工作,发现继续使用餐厨剩余物饲喂生猪的场(户),立即上报区农委依法进行查处。

 
重庆市永川区仙龙镇人民政府
2018年11月8日     
重庆市永川区仙龙镇人民政府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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