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500383790725814N/2021-00085 发文字号: 仙龙府发〔2021〕80号
发布机构: 永川区仙龙镇 成文日期: 2021-10-27 发布日期: 2021-10-30
标题: 重庆市永川区仙龙镇人民政府关于开展2021年度“119”消防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主题分类: 其他 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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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 仙龙府发〔2021〕80号
发布机构: 永川区仙龙镇
成文日期: 2021-10-27
发布日期: 2021-10-30
标题: 重庆市永川区仙龙镇人民政府关于开展2021年度“119”消防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主题分类: 其他
有效性:

仙龙府202180

重庆市永川区仙龙镇人民政府关于开展2021年度“119”消防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全民消防安全素质和社会抵御灾害事故能力,确保火灾形势持续稳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广泛发动社会各界关注消防、学习消防、参与消防,根据《重庆市永川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度“119”消防宣传月活动的通知》(永防办〔202126)文件精神,经镇党政研究决定,在全镇开展“119”消防宣传月活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1111日至1130日。

二、活动主题

落实消防责任,防范安全风险。

三、活动内容

(一)围绕消防宣传教育五进开展宣传活动。应急办、教管中心、社事办、规建办、文化服务中心等部门,要结合区级工作方案围绕消防宣传教育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工作,组织开展系列消防宣传教育活动。

(二)围绕消防安全专项行动开展体验活动。按照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总体部署,各村(社区)、行业主管部门要督促指导辖区社会单位开展消防安全三提示(提示火灾危险性,提示逃生路线、安全出口位置,逃生、自救方法;提示场所内建议防护面罩、手电筒等设施器材的位置和使用方法)、一懂三会(懂得本场所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火灾危险性;会报警,发现火灾后会迅速拨打119电话报警;会灭火,发生火灾后,会使用灭火器、消火栓等扑救初期火灾;会逃生,懂得逃生技巧,发生火灾后迅速逃离现场)培训和全员疏散逃生演练、参观体验消防科普教育基地等活动。

(三)围绕消防安全法律责任开展警示活动。各村(社区)、各部门要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宣贯,以及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打通生命通道、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等消防安全常识,广泛开展火灾案例警示教育培训,做到以案说法、以案明责、以案警示。

四、活动形式

(一)开展一次消防月集中宣传活动。119日前,结合实际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

(二)开展一次消防安全知识培训活动。应急办牵头,邀请第三方培训机构对辖区企业、小加工作坊负责人及个体工商户、群众代表进行防火、灭火、逃生等消防安全知识培训。

(三)举办一次应急逃生演练。宣传月期间,应急办、派出所、教管中心牵头组织辖区中小学校,集中开展中小学生消防安全应急逃生演练

(四)开展平安消防大走访活动。结合冬季火灾防控重点内容,组织全镇微型消防站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开展消防安全责任制、法律法规培训及微型消防站业务技能培训比武活动,提高重点单位和微型消防站队员消防安全意识和初期火灾扑救能力。

(五)开展消防志愿者在行动活动。各村(社区)要组织消防安全管理网格员在辖区开展消防志愿者进社区”“进家庭消防宣传服务活动,宣传日常防火和灭火知识,帮助查改身边火灾隐患。

(六)开展重点人群消防安全排查活动。各村(社区)对高龄独居老人、行动不便的残疾人等重点人群开展一次消防安全排查,入户宣传冬季安全用火、用电、用气、取暖等消防知识,强化重点人群的火灾防控能力,提高重点人群的消防安全意识。

(七)利用村村通开展宣传活动活动期间,各村(社区)要利用村村通播放消防宣传公益广告,向群众普及消防常识,形成浓厚的消防宣传氛围。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村(社区)、各单位要在镇政府的领导下,围绕主题、统筹安排、组织落实。

(二)加强疫情防控。各村(社区)、各单位在开展“119”消防宣传月活动期间,既要体现消防工作社会性和公众参与度,更要落实好新冠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安全高效。

附件:重点人群消防安全排查情况表


重庆市永川区仙龙镇人民政府

20211027

(此件公开发布)


重点人群消防安全排查情况表

位(盖章):                                                     时间:             

序号

姓名

地址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隐患问题

整改措施

排查人

备注























































注:1.此表由各村(社区)填报; 2.排查辖区75岁以上高龄独居老人、行动不便的残疾人等重点人群,入户宣传冬季安全用火、用电、用气、取暖等消防知识; 3.20211130日前纸质件(盖章)与电子件一并报送应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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