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50038300933658XL/2023-00034 发文字号: 永卫星湖发〔2023〕12号
发布机构: 永川区卫星湖街道 成文日期: 2023-02-17 发布日期: 2023-02-20
标题: 重庆市永川区卫星湖街道办事处关于2023年继续做好雨露计划职业教育工作的通知
主题分类: 其他 有效性:
索引号: 1150038300933658XL/2023-00034
发文字号: 永卫星湖发〔2023〕12号
发布机构: 永川区卫星湖街道
成文日期: 2023-02-17
发布日期: 2023-02-20
标题: 重庆市永川区卫星湖街道办事处关于2023年继续做好雨露计划职业教育工作的通知
主题分类: 其他
有效性:

重庆市永川区卫星湖街道办事处

关于2023年继续做好雨露计划职业教育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村居(社区)

按照《卫星湖街道关于继续做好雨露计划职业教育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期间,继续做好雨露计划职业教育工作,对符合条件的脱贫家庭(含监测帮扶对象家庭)接受职业教育的人员进行补助。现就2023年继续做好雨露计划职业教育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助对象

享受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的对象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农村脱贫家庭(含监测帮扶对象家庭)。指经精准识别进入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中的脱贫家庭(含监测帮扶对象家庭)。子女本人户口已迁出的(主要指户口迁至学校所在地的高职在校生),同样享受扶持政策。

(二)子女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脱贫家庭(含监测帮扶对象家庭)子女在校学习,并在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中、高等职业教育学籍管理系统注册正式学籍。中等职业教育包括全日制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院校;高等职业教育包括全日制普通大专、高职院校、技师学院等。接受高等职业教育的学生,如享受了重庆籍建档立卡贫困大学生学费补助(即最高8000元学费补助)等重庆地方政府补助政策的,不得同时享受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

二、补助期限

脱贫家庭(含监测帮扶对象家庭)子女接受职业教育在校学习期间(包括顶岗实习),其家庭均可享受补助。接受中等职业教育期间享受补助,毕业后直接升入高等职业院校继续学习的学生,其家庭继续享受该补助政策。

三、补助标准

统筹安排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按每生每学期1500/人的标准进行补助,学年分为春期和秋期,每学年共3000/人。

四、补助方式

(一)生源地补助。凡符合条件的脱贫家庭(含监测帮扶对象家庭),无论其子女在何地就读,均在其家庭所在地申请。

(二)直补到户。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的对象是脱贫家庭(含监测帮扶对象家庭),补助资金直接发放到户。

(三)分期申请发放每学年分秋季学期、春季学期两期申请、审核,补助资金分学期发放。

五、申报审核

(一)申报资料。申报资料要全,学生填写申请理由要真实,据实反映家庭状况。从村到镇街,务必认真审查材料,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补助对象申报资料包括:重庆市2023年雨露计划补助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学生身份证复印件、第一次申请的学生需提供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后续申请需提供缴纳学费凭证原件)、银行卡复印件(注明开户银行且要与身份证姓名一致)。

(二)申报程序。补助对象务必填写申请表,向所在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村委会初审申报对象身份和就读职业院校,公示5天;报镇街审定并公示5天,再由镇街统一将所有学生的申报资料、镇村两级公示照片复印件、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鲜章的重庆市2023年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申请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报送区乡村振兴局(区行政服务中心5502办公室)审核。同时,汇总表还需报送电子件。区乡村振兴局审核通过并公示5天无异议后,按程序发放补助资金。

六、时间安排

(一)春季学期。31日至430日期间进行申报,镇级于510日前审核上报,区级于515日之前完成复核,6月初补助到位。

(二)秋季学期。91日至1031日期间进行申报,镇级于1110日前审核上报,区级1115日之前完成复核,12月初补助到位。

七、其他事项

街道要加强相关政策宣传,帮扶干部要做好就读脱贫家庭(含监测帮扶对象家庭)的思想工作,帮助符合申报条件的学生完成雨露计划补助的申报。若在申报期间遗漏,可在下学期补交申请表,进行补报,并发放相应补助,做到应补尽补


附件:1.卫星湖街道2023年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申请表

2.卫星湖街道2023年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申请汇总表

重庆市永川区卫星湖街道办事处

2023217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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