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0038300933658XL/2023-00033 | 发文字号: | 永卫星湖发〔2023〕9号 | ||
发布机构: | 永川区卫星湖街道 | 成文日期: | 2023-02-01 | 发布日期: | 2023-02-06 |
标题: | 重庆市永川区卫星湖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卫星湖街道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包保督导工作方案》的通知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有效性: |
索引号: | 1150038300933658XL/2023-00033 | ||||
发文字号: | 永卫星湖发〔2023〕9号 | ||||
发布机构: | 永川区卫星湖街道 | ||||
成文日期: | 2023-02-01 | ||||
发布日期: | 2023-02-06 | ||||
标题: | 重庆市永川区卫星湖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卫星湖街道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包保督导工作方案》的通知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
有效性: |
重庆市永川区卫星湖街道办事处
关于印发《卫星湖街道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包保督导工作方案》的通知
街道各部门,各村(社区),辖区有关单位:
现将《卫星湖街道开展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包保督导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重庆市永川区卫星湖街道办事处
2023年2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卫星湖街道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
包保督导工作方案
各部门,各村(社区),辖区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工作机制推进会议精神,推进我辖区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工作落实落细,精准、有效开展食品安全包保督导工作,现就包保干部开展督导工作通知如下:
一、督导要求
(一)督导频次
各级包保干部对包保主体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督导,重要节假日、重点时段应增加频次。食药安办、各村社区立即组织B、D级包保干部开展督导工作,1月15日前完成首次督导。食安办将此项工作内容纳入年度考核。
(二)督导组织
食药安办负责B级主体开展督导的对接和实施,各村社区负责D级主体开展督导的指导、对接和实施。
(三)督导形式
1.现场督导。原则上应开展现场督导,对高风险食品生产经营者(如:特殊食品、乳制品、肉制品等生产企业),学校(幼儿园)食堂等餐饮单位必须开展现场督导。
2.集中现场督导。对包保主体相对集中的地方(如:食品工业园、美食街、多个食堂的学校、食品集中交易市场等),可实行集中现场督导。
3.非现场督导。对于低风险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可采取集中汇报、电话询问、视频会议等方式开展督导。
二、督导程序
(一)督导准备
1.提前联系。包保干部开展督导前,应联系包保主体,确定督导时间、参加人员和督导方式。对学校、幼儿园和养老机构食堂开展督导的,可通知相关主管部门负责人参加。非现场督导的,可视情省略此步骤。
2.熟悉情况。包保干部在开展督导前,应了解包保主体的食品安全总体情况和督导任务(任务清单见附件)。
3.工作衔接。食药安办要做好包保干部与包保主体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本级市场监管执法人员的衔接。包保主体受到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等行政处罚的,属地市场监管所应及时通报包保干部。
(二)督导实施
1.现场督导。包保干部到达包保主体营业场所,表明身份,听取主要负责人或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工作介绍,并根据任务清单逐一对照填写督导内容。包保干部可根据督导任务,查阅资料、实地查看、进行询问。
2.集中现场督导。包保干部逐一听取包保主体主要负责人或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工作介绍,并根据任务清单逐一对照填写督导内容。
3.非现场督导。对于可不实施现场督导的包保主体,包保干部可采取集中听取汇报或电话、视频连线主要负责人或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根据任务清单逐一对照填写督导内容。
(三)督导结果
1.及时通报问题。督导发现的问题,包保干部督促包保主体及时纠正,并通报属地市场监管所。
2.快速响应处理。市场监管所收到通报的问题线索后,立即组织现场检查或立案调查,依法处罚、责令整改,并将调查处理情况通报包保干部。
3.报告履职情况。包保干部每年向本级党委政府(食药安委)或村(社区)两委和上级食药安办报告履职情况。可由街道食药安办汇总B级和D级包保干部履职情况,统一将履职情况报本级党委政府(食药安委),并将B级包保干部履职情况报区食药安办。
三、督导纪律
请各包保干部严格按照任务清单开展督导,不得干扰包保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不得随意加重包保主体负担;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力戒形式主义,杜绝层层陪同;严格遵守廉政纪律,不得收受包保主体财物、接受包保主体宴请。
附件:1.包保干部督导任务清单(B级)
2.村(社区)包保干部督导任务清单(D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