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50038300933658XL/2021-00008 发文字号: 永卫星湖文〔2021〕20号
发布机构: 永川区卫星湖街道 成文日期: 2021-01-22 发布日期: 2021-02-02
标题: 重庆市永川区卫星湖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卫星湖街道2021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主题分类: 安全生产监管 有效性:
索引号: 1150038300933658XL/2021-00008
发文字号: 永卫星湖文〔2021〕20号
发布机构: 永川区卫星湖街道
成文日期: 2021-01-22
发布日期: 2021-02-02
标题: 重庆市永川区卫星湖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卫星湖街道2021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主题分类: 安全生产监管
有效性:

重庆市永川区卫星湖街道办事处

关于印发《卫星湖街道2021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

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安委会成员单位,辖区有关单位:

《卫星湖街道2021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经街道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永川区卫星湖街道办事处

2021年1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卫星湖街道2021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重庆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进一步做好2021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巩固禁放成果,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维护公共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全面抓好《条例》贯彻落实,按照“政府组织实施、部门各司其职、行业协同管理、群众积极参与”的原则,通过广泛宣传发动、强化源头管控、严格监管查处,确保实现“禁放区严格禁止、燃放区安全有序、社会面平安稳定”的工作目标。

二、组织领导

成立街道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卫星湖街道应急办,组长由街道办事处主任、党工委副书记唐智勇担任,副组长由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王中彬担任,成员单位由应急办、派出所、经法办、宣传办、教管中心、市监所、道安办、规建办、卫健办、平安办、救援队组成,协调解决工作中重大问题,督促指导各成员单位、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宣传教育、安全隐患排查、市场源头管控、违法行为查处、重点时间节点管控看护等工作,确保实现街道工作目标。卫星湖街道应急办地址:卫星湖街道办事处212办公室。(联系人:赵万泽、陆言;联系电话:023-49683166;邮箱:490265177@qq.com、4201771@qq.com)

三、职责分工

宣传办:负责统筹全街道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宣传工作,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充分运用传统和信息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条例》相关规定和重大意义,引起广大市民提高守法自觉性,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经发办:负责协调移动、联通、电信等运营商在2021年2月11日(除夕)和2月26日(元宵)分别向本街道用户发送公益提示短信,向进入本街道境内的手机用户发送禁放烟花爆竹提示短信。

教管中心:负责组织中小学、幼儿园开展宣传教育,将《条例》纳入中小学安全教育,发挥“小手牵大手”作用;督促学校在放假前组织开展烟花爆竹管理主题教育活动;指导中小学校、幼儿园等设置明显的禁放警示标识,落实安全守护措施。

派出所:负责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依法查处非法运输、燃放烟花爆竹行为;配合应急管理部门查处打击非法生产、销售、储存烟花爆竹行为,对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提升社会面巡防勤务等级,加强街面巡逻和重点目标管控。

应急办:负责辖区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安全管理工作,在燃放区域科学合理布设零售点、核发经营许可证;牵头查处打击非法生产、销售、存储烟花爆竹等“打非治违”工作。

市监所:负责流通领域烟花爆竹质量的监督检查,将不合格产品信息及时抄送有关部门,依法查处违反市场监管法律法规的经营行为;针对市面上出现的“电子烟花”“电子礼花”“电子工艺品”等产品,要采取有力措施,加强清理整治,严禁非法流入禁限放区域。

道安办:加大路面巡查,查处无危险货物运输资质车辆、驾驶员和押运人员承运烟花爆竹行为;以进入卫星湖街道各交通出入口为重点,联合相关部门在各村交通劝导站开展设卡检查,依法查处载货汽车非法运输烟花爆竹行为,防止烟花爆竹流入禁放区域;依托干线公路固定治超站、非现场执法系统LED可变面板和公交车、出租车等公共交通传媒介开展禁燃禁放公益宣传。

规建办:负责教育引导在建(拆)工地留守人员严格遵守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相关规定;依托建筑工地外墙开展禁放公益宣传;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在小区、楼宇内做好禁放宣传。

卫健办:负责制订全街道伤亡人员救治应急预案,做好伤员救治准备;统计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人身伤害救治情况。

平安办:负责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工作实施过程中的信访、涉稳事件。

应急救援队:负责制定灭火救援应急预案,组织开展针对性应急演练,强化应急战备;做好应急救援准备,充分发挥微型消防站作用,确保遇到火情第一时间开展先期处置;统计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火警、火灾情况并调查原因;组织指导重点消防单位加强防火管控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各部门、村(社区)是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负责组织实施管辖行业、领域和辖区内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要结合执行《条例》规定,认真落实“五个一”工作(制定一个方案、召开一次会议、签订一份责任书、形成一个纪要、组织一次督查),切实达到“四个有”标准(工作组织有方案、阶段工作有部署、安排工作有会议、贯彻过程有记录和图片),确保辖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有效推进;并组织开展宣传发动、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秩序维护、禁放管控、燃放看护、应急处置、内部巡逻检查等工作;指导经营企业、文化娱乐场所、旅游景区、宗教场所、宾馆、商(市)场、集贸市场、在建工地等单位,广泛开展集中宣传提示,教育引导企业员工和留守人员遵纪守法;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强化大局意识、责任意识、风险意识,把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作为维护街道公共安全、构建街道公共安全防控体系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主动作为、齐抓共管。

(二)加强宣传引导,营造禁放氛围。街道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条例》有关规定,围绕“禁放区内禁售、禁放烟花爆竹”要求,于2021年1月30日前启动宣传工作,重点做到“广播有声音、电视有节目、报纸有文章、网络有阵地、街上有公告、社区有专栏、小区有标语”,确保宣传发动全覆盖、无死角。2021年2月6日为全街道燃放烟花爆竹安全“集中宣传日”,应急办将组织有关单位开展集中统一宣传活动。 春节期间,在公交车、赶集场镇等人员密集场所张贴、播放烟花爆竹禁售禁放宣传片。

(三)加强排查整治,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应急办要组织派出所、市监所、经发办等部门,对禁放区内曾经设置过烟花爆竹储存库房、零售网点的地方,禁放区与非禁放区接壤部位,以及从事婚庆、礼仪、宾旅馆、饭店等行业的单位,开展联合检查,要以禁限放区内楼宇平台、地下空间、平房区为重点,对各种易燃、可燃物进行大排查、大清理。

(四)强化重点管控,严格督导问责。各相关部门、村(社区)要坚持守土有责、守土有效,加强应急值守和指挥调度,组织专门力量,在除夕、正月初一、正月初五、元宵等燃放烟花爆竹重点时段,以村、社区为基本单元,以辖区道路、重点地区、楼群单位、行业场所为重要点位,明确禁限放看护网格,分区、划段包干负责,严格落实禁限放看护措施,并通过现场检查、视频检查等方式,确保看护力量在岗在位。

(五)强化打非治违,坚决从严查处。一要严查非法储存经营。各村(社区)、行业主管部门要以居民小区、集贸市场、仓储物流堆场、高速公路桥洞、田间苗圃窝棚、闲置厂房、待拆(建)工地、动拆迁基地、临时搭建场所等区域,以及历年查处的非法窝点等为重点,加大检查巡查力度。特别要对禁放区域开展拉网式、反复式排查,重点查处打击非法经营、储存等违法行为。二要严查非法运输携带。联合交通、公安部门要依托交通要道检查站和交通劝导站,加强货运车辆检查,严厉打击非法运输行为。特别要在禁放区域外围布设检查卡点,开展道路运输临检,防止烟花爆竹流入禁放区域。三要严查非法燃放。各村(社区)、各科室要组织力量加大禁放区域巡查力度,突出重点时段、重点地区、重点场所和街面巡查,发现违规燃放行为,要第一时间劝阻和制止;对不听劝阻、执意燃放的,公安机关要依法予以处罚,媒体及时曝光,做到“处罚一起、曝光一起”,形成强大的执法震慑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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