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50038300933658XL/2020-00021 发文字号: 永卫星湖文〔2020〕166号
发布机构: 永川区卫星湖街道 成文日期: 2020-09-18 发布日期: 2020-09-30
标题: 重庆市永川区卫星湖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卫星湖街道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评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主题分类: 其他 有效性:
索引号: 1150038300933658XL/2020-00021
发文字号: 永卫星湖文〔2020〕166号
发布机构: 永川区卫星湖街道
成文日期: 2020-09-18
发布日期: 2020-09-30
标题: 重庆市永川区卫星湖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卫星湖街道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评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主题分类: 其他
有效性:

重庆市永川区卫星湖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卫星湖街道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评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相关单位:

现将《卫星湖街道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评估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重庆市永川区卫星湖街道办事处

2020年9月18日    


卫星湖街道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评估工作实施方案


2020年是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收官之年,为评估三年行动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按照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印发《永川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评估工作实施方案》(永农村人居组办发〔2020〕12号)文件要求,对全街道分类分档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综合评估工作作出安排部署,评估结果作为三年行动检查验收依据。为有力有序推进我街道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评估工作,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评估对象

村级评估:全街道7个行政村。

二、评估内容及标准

(一)评估内容

村级评估内容主要包括农村“厕所革命”、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村容村貌提升、村庄规划编制、农业生产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完善建设和管护机制、引导村民改变习惯、保障措施共九个方面。

贫困户清洁卫生按500元/户·年纳入考核,重点考核贫困户入户道路及两侧的环境卫生、院坝是否整洁干净、房前屋后干净卫生、柴草、农具堆放是否整齐有序、室内是否干净、家具摆放是否整齐、厨房厨具是否干净整洁、厕所冲洗是否干净、畜禽圈养是否规范有序;家庭成员仪表衣着是否干净整洁。

(二)评估标准

村级评估标准参照《永川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级评估内容及标准》(附件1)执行。

三、评估工作责任分工

村级评估。各牵头工作部门负责指导街道开展所牵头工作的评估工作。街道在牵头部门指导下,组织所辖行政村开展评估工作。各行政村按牵头部门和街道工作要求开展自评。

四、评估工作程序及时间安排

村级自评。各行政村开展自评并按照村档次填报《村级评估表》(附件3),并附相关佐证材料备查。村级自评完成后,由各村形成村级自评汇总表报送街道人居办。此项工作9月26前完成。

五、评估工作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街道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评估工作,按照全街道工作部署,压紧压实责任,各村由村民委员会主任主抓,落实工作专班,有力有序推进评估工作。

(二)强化统筹整合。各部门要严格对照三年行动评估内容,不断创新政策,加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资源、人才、项目整合力度,充分调动各方社会力量参与,确保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圆满收官。

(三)及时总结宣传。各村、相关部门要及时总结,对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三年行动评估工作中的好经验和做法,加强宣传和推广,更好推动全街道顺利完成评估工作。

六、有关要求

(一)关于村档次调整。根据村级评估内容和标准,在充分征求街道牵头工作部门意见基础上,对不能完成相应档次村级整治目标任务的个别村,可重新确定档次。街道重新评估调整确认的村分档情况统计表(附件5),于9月17日前签字盖章后报送区人居办。

(二)各村、相关部门抓紧安排部署、抓紧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评估工作,鼓励各村加快工作进度,提前申请评估,区级收到一个,组织评估一个。

(三)街道人居办要按时报送村级自评汇总表、评估表的纸质件(加盖公章)和电子件。各部门要按时报送评估表和自评报告以及佐证资料,自评报告以正式文件上报。纸质件(加盖公章,纸制件只编页码不装订)和电子件报送至区人居办。


附件:1.重庆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村级评估内容及标准

           2.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村级评估表

     3.总结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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