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500383673355594X/2022-00030 发文字号: 五间府发〔2022〕68号
发布机构: 永川区五间镇 成文日期: 2022-07-15 发布日期: 2022-07-15
标题: 重庆市永川区五间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五间镇人民政府困难群众救助补助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主题分类: 社会救助 有效性:
索引号: 11500383673355594X/2022-00030
发文字号: 五间府发〔2022〕68号
发布机构: 永川区五间镇
成文日期: 2022-07-15
发布日期: 2022-07-15
标题: 重庆市永川区五间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五间镇人民政府困难群众救助补助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主题分类: 社会救助
有效性:

重庆市永川区五间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五间镇人民政府困难群众救助补助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委会,各部门:

现将《五间镇人民政府困难群众救助补助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重庆市永川区五间镇人民政府

                                                                         2022年7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五间镇人民政府困难群众救助补助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根据《重庆市永川区民政局关于印发困难群众救助补助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永民发〔2022〕65号)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五间镇人民政府困难群众救助补助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集中治理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高龄失能老人、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残疾人两项补贴对象等民政对象关爱服务工作以及资金使用管理等方面的问题,坚决查处经办服务中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切实保障民政对象合法权益,全面提升民政对象生活照护、医疗护理、康复服务和安全保障能力,不断增强困难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整治重点

(一)政策执行方面。重点整治各村(社区)、敬老院等救助供养机构在执行困难群众救助补助有关政策时打折扣、搞变通对特困人员、城乡低保人员身份认定、临时救助审核审批及资金发放等政策执行不到位、不及时,救助待遇应享未享、应退未退、重复享受等问题。收养(寄养)、集中照护未成年人收治程序不规范等问题。

(二)资金使用管理方面。重点整治敬老院未建立财务管理制度及白条入账、公款私存等财务管理不规范等问题;低保、特困人员、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民政对象民政救助资金是否本人使用;骗取套取、虚报冒领、挤占挪用、贪污侵占救助补助资金等问题。

(三)关爱服务方面。重点整治民政和社会事务办、村(社区)民政窗口服务态度冷漠、办事拖沓、吃拿卡要、优亲厚友、克扣拖欠群众补助补贴资金等问题。

三、工作措施

(一)全面排查走访。各村(社区)要加强辖区内城乡低保对象(含重点救助对象)、特困供养人员(含照料护理补贴)、高龄失能老人、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残疾人两项补贴等民政对象的巡查摸排、定期探访,主动发现、积极帮助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申请保障,及时报告因情形发生变化终止保障的对象,确保应保尽保、应退尽退。

(二)重点复核走访。社事办将在区民政局 “协同救助信息平台”“救助疑点信息管理”的基础上,收集整合相关信息集中开展一次社会救助信息比对,筛查出“漏救、错救”疑点信息反馈各村(社区)进行重点复核走访。其中,对在册保障对象中不符合条件的,及时予以清退;对符合保障救助条件未纳入救助补助范围的,及时纳入救助补助保障范围,给予救助保障,坚决防止“脱保”、“漏保”等问题。

(三)加强资金监管。民政和社会事务办会同财政办将社会救助资金监管作为治理重点,检查资金使用监管工作开展情况,全面梳理特困供养资金、临时救助资金等社会救助的资金拨付、卡折管理、资金发放等各环节运行情况。敬老院要全面核查集中供养人员生活费等相关资金使用情况,深入查找分析监管盲区、薄弱环节和风险点,建立健全本辖区、本单位专项资金运行监管机制。严禁出现挤占、挪用、冒领、套取等违法违规行为,并自觉接受各级财政和审计的监督。严肃查处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私分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等问题。

(四)全面改进作风。从严从实做到基层民政对象关爱服务工作全流程规范管理,坚决纠正各级救助工作人员、救助供养机构从业人员工作方法简单、服务意识不强、政策解释不到位等问题。按照“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社会救助综合改革工作机制的要求,切实做到四个“严格”,即:严格落实社会救助窗口随时登记制度、严格落实社会救助系统在线办理制度、严格落实社会救助信息定期导入制度、严格落实平台管理人员审批备案制度。

(五)加强宣传培训。扎实开展社会救助、养老服务、儿童福利、残疾人两项补贴等业务培训,全面掌握政策要求,准确知晓保障对象范围、保障内容、补助标准和申请程序,强化为民宗旨,改变工作作风,不断提高、村(社区)社会救助从业人员的业务能力素质。要加强政策宣传,广泛运用各类宣传阵地,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不断提升政策知晓率,增强群众满意度。

四、实施步骤及方法

专项整治工作按照全区统一组织、分级实施原则开展,并以村(居)为单元,开展排查工作,时间上从2022年7月开始,2022年底结束,分为四个阶段:

(一)部署启动阶段(2022年7月)

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各村居。成立五间镇人民政府困难群众救助补助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民政和社会事务办,负责专项整治日常工作。各村(社区)按照有关要求,细化措施,分解任务,明确时限。全面开展排查整治工作。

(二)自查自纠阶段(2022年8月)

以村居“两委”成员、村民小组长、网格员等为主体,以每个村居为单元,对照名单,逐家逐户、逐街逐巷、见人见面开展排查。对排查发现的问题进行分类梳理汇总,形成排查基本情况报告和需要整治的问题清单、需要跟踪帮扶的重点户(人员)清单,经村(社区)负责人签字后,于8月20日前上报社事办。

(三)督导抽查阶段(2022年9月-10月)

社事办全体工作人员组成抽查小组,通过实地走访、村民访谈、电话问询、信息比对等方式进行核查抽查。对其他纳入保障范围的困难群众按不低于10%的比例进行抽查,加强过程管理,确保排查工作进度和质量。

(四)总结深化阶段(2022年11月至12月20日前)

各村(社区)、在11月底前完成本辖区专项整治工作,并建立健全村(社区)、救助供养机构和相关单位的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管理发放工作制度。同时,要将本辖区专项整治工作的典型经验、典型案例及时提炼总结上报。

五、工作要求

(一)完善工作机制。各村(社区)、相关单位要对标对表及时推进专项整治工作,并为专项整治提供必要条件,保证工作顺利进行。民政和社会事务办要加强业务指导,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并及时向纪委汇报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并配合纪委做好相关督查监督工作。

(二)强化源头治理。对整治中发现的深层次和共性问题,将压紧压实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系统施治,不断提高救助供养质量和水平。民政和社会事务办要针对整治中发现的制度漏洞、监管盲区和体制机制障碍,举一反三,从源头上深入排查、彻底整治。

(三)加强监督检查。各村(社区)、相关单位要充分认识专项整治工作重要性,精心组织、加快推进,对滥用职权、优亲厚友,以及因工作简单粗暴导致群众、救助供养人员非正常上访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对于底数不清、弄虚作假、瞒报欺骗、不担当不作为的,将按照规定严肃问责。

附件:五间镇人民政府困难群众救助补助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五间镇人民政府困难群众救助补助突出问题

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苏祖兵    党委书记

副组长:贾林涛    党委副书记、镇长

成  员:邹  荣    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赵  品    党委副书记

蒋茂林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周光平    党委委员、政法委员、副镇长

陈生华    副镇长

吴  娟    党委委员、宣传统战委员

唐  凯    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黄  伟    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副镇长(拟任)

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公室,由周光平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刘定炳、杨雯担任办公室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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