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500383009338120C/2022-00053 发文字号:
发布机构: 永川区双石镇 成文日期: 2022-06-23 发布日期: 2022-06-28
标题: 重庆市永川区双石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双石居住小区电动车“飞线” 充电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主题分类: 其他 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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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
发布机构: 永川区双石镇
成文日期: 2022-06-23
发布日期: 2022-06-28
标题: 重庆市永川区双石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双石居住小区电动车“飞线” 充电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主题分类: 其他
有效性:

双石府发〔202257


重庆市永川区双石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双石居住小区电动车“飞线”

充电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居民委员会,相关部门: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为预防居住小区电动车“飞线”充电引发火灾事故,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依据《永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川居住小区电动“飞线”充电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人民群众实际需求为导向,以居住小区为重点,开展电动车“飞线”充电专项整治,进一步加强电动车集中充电设施建设,建立属地为主、部门联动、全民共管的隐患排查整治、现场联动处置和疏堵结合长效管控机制,全面消除居住小区电动车“飞线”充电现象,为辖区居民创造更加安全的生产生活环境。

二、组织领导

按照“政府组织领导、各村居具体实施、行业部门业务指导”的原则,经镇政府同意,成立镇居住小区电动车“飞线”充电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钟强任组长,分管领导宾友波为副组长,镇建设环保服务中心、镇应急管理办、镇综合执法大队、双石派出所、镇经济发展办、镇平安办、三个社区等部门(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统筹协调、安排布置全镇居住小区电动车“飞线”充电专项整治工作。设立镇居住小区电动车“飞线”充电专项整治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建设环保服务中心,由镇建设环保服务中心谭平同志任主任,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全镇居住小区电动车“飞线”充电专项整治工作。

三、整治要求

(一)严禁在居住小区建筑内的首层门厅、共用走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门洞口)、楼层楼道及地下室等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车或者为电动车充电,严禁业主私拉乱接对电动车进行充电。

(二)居住小区内坚持“集中充电、集中管理”的原则,按照规定集中设置电动车停放、充电区域,落实管理责任,并张贴禁停、禁充区域醒目标识。

(三)居住小区电动车集中停放、充电区域应当设置在建筑外部的独立区域,与相邻建筑保持一定安全距离,并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器材,周围不得有可燃物

(四)受场地环境限制,电动车集中停放、充电区域必须附设在建筑内时,要与建筑其他区域采取防火分隔措施并独立设置,并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和防排烟设施。

(五)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市民规范存放电动车,经常组织开展检查巡查和消防宣传,及时劝阻、制止电动车违规停放、“飞线”充电行为。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

镇应急办牵头,镇建设环保服务中心、各社区、相关部门配合,社区收集区内外电动车火灾事故典型案例,制作“飞线”充电专项整治工作宣传视频、海报、横幅,利用户外视频、楼宇电视等新媒体和居民住宅区板报、公示栏等宣传阵地,不间断地开展电动车安全停放、充电知识宣传,努力做到随处可见“飞线”充电整治内容,街边电子屏滚动播出相关整治要求。

(二)试点先行阶段

镇建设环保服务中心牵头,镇综合执法大队、镇经发办、镇应急办、双石派出所,针对物业小区、“三无”小区“飞线”充电行为隐患严重的,确定安溪花园为试点小区,开展充电设施建设、隐患整治工作,并总结经验向全镇进行推广。

(三)全面推广阶段

镇建设环保服务中心牵头,各社区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全面推广试点小区建设经验,在前期已建成一批充电设施的基础上,督促建设单位严格按照规范,再建设一批集中充电点。

(四)排查整治阶段

镇建设环保服务中心、镇产业服务中心、镇应急办以及双石派出所牵头,各社区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对居住小区“飞线”充电行为,逐小区、逐楼栋、逐单元进行排查,对排查出来的隐患,立即进行劝阻和制止,对于劝阻制止无效的业主,通知供电企业采取断电措施,力争整治一批消防安全隐患,消除一批违法违规行为。双石派出所牵头,会同镇经发办、镇建设环保服务中心、镇综合执法大队、对矛盾突出、整改困难的居住小区进行联合执法,做到“四个一律”:一律教育劝导,责令撤除;对拒不撤除的,一律法制警示,强制撤除;对阻挠撤除的,一律传唤教育;对涉嫌违反《消防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行为,一律由消防救援部门、公安机关依法严肃处理,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五)常态管理阶段

各社区负责,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建立常态化管理和处置工作机制,把“飞线”充电行为纳入社区综合治理的重要内容,督促社区网格长、网格员每天对居住小区进行巡查,发现隐患立即督促整改,确保第一时间稳妥处置。

五、职责分工

(一)镇建设环保服务中心

1.牵头专项整治工作的协调、推进和落实,组织社区定期对充电设施需求进行摸排,督促协调建设单位按标准建设集中充电设施;

2.督促物业服务企业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定期开展“飞线”充电专项巡查,加强对业主的宣传引导,及时劝阻、制止违规行为;

(二)双石派出所

1.牵头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

2.组织开展“飞线”充电行为的检查,对工作中发现的“飞线”充电的违法行为,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改正;对拒不改正的,书面移交消防救援机构调查处理;对阻碍相关部门依法执行公务的,依法予以查处。

(三)镇应急办

负责指导居委会、物业服务企业制定应急预案并组织开展应急演练。

四)镇经发办

负责组织供电企业,针对各社区排查的居住小区“飞线”充电行为不整改的业主,采取断电措施。

(五)镇综合执法大队

负责居住小区绿地,城市道路规划、建设集中充电设施的政策指导和支持,并做好沟通解释工作。

(六)镇平安办

1.制定电动车停放、充电场所防火技术导则,指导集中充电设施建设;

2.收集曝光因“飞线”充电引发火灾的典型案例,加强电动车火灾防范的警示、科普教育及逃生疏散常识宣传。

(七)各社区

1.负责摸排辖区居住小区的电动车集中停放充电设施情况,规划、建设集中充电设施,督促建设单位对充电设施进行维护和保养;

2.负责集中排查整治行动,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开展“飞线”充电行为联合执法行动;

3.明确居委会、网格员等基层组织的监督排查职责,托底负责没有物业服务企业管理的小区;

4.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居民消防安全意识;

5.组织居委会加强社区共建共治共享,鼓励发动居民自觉查改身边隐患。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协作配合。镇建设环保服务中心要履行好牵头职能,进一步细化工作方案,把工作要求和标准落实到具体流程和各个环节上,确保每项要求到点到位、严格落实。相关职能部门要对照职责分工,加大工作组织推进力度,确保不打折扣的落实到位。各社区要落实属地责任,科学合理划分挂钩区域,督促现场排查人员到岗到位,认真履职尽责。

(二)加强调度推进。镇建设环保服务中心加强总结分析工作推进的实际成效和鲜活案例,及时召开联席会议,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困难和问题;镇政府督查办对专项整治工作中存在重难点问题开展督查,对整治工作推进不力的职能部门和社区进行通报,并纳入年终绩效考评,确保高质量完成专项整治工作任务。



重庆市永川区双石镇人民政府

2022623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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